跳至內容

馬哲民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馬哲民(1899年—1980年5月),號鐵肩,男,湖北黃岡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馬哲民曾先後畢業於武昌外國語專科學校福州高等工業學校德國柏林大學。回國後,加入中國共產黨,並任中共武漢區委宣傳委員兼武昌地委書記。後又留學日本,在早稻田大學學習政治經濟學。期間,組織成立中國共產黨與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駐日支部並任書記。國共合作時,又任國民黨駐日總部常委兼組織部長。

回國後,歷任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處文書主任、國民革命軍第十五軍政治部文書股長、國民政府勞工部秘書等職。1929年起,先後任教於暨南大學中文系、北平師範大學社會系、中國大學經濟系、廣西大學法學院、朝陽學院政治系等。1942年,馬哲民加入中國民主同盟並當選中央常委。1946年,任民盟中央機關報《民主報》總編。後又在重慶創辦西南學院並任教務長兼教授。1948年回到武漢,先後在湖北省農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任教。期間,曾任武大法學院院長。院系調整後,於1953年任中南財經學院院長。1957年,被劃為右派分子[1]。後又被指為漢陽事件後台。

馬哲民是第一、二屆民盟中央常委、民盟湖北省主任委員、武漢市人民政府委員、武漢市政協第一、二屆副主席、全國政協委員、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參考資料

[編輯]
  1. ^ 註:1958年2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1~11日))在北京召開。大會開幕前一天,即1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向大會提出了關於右派分子章乃器潘大逵曾庶凡、黃紹竑、陳銘樞黃現璠費振東喬傳珏、馬哲民、章伯鈞葉篤義程士范潘鍔鏱羅隆基費孝通儲安平錢偉長錢孫卿歐百川王天錫韓兆鶚丁玲張東木謝雪紅楊子恆鄭立齊黃琪翔李伯球徐鑄成黃藥眠王毅齊張軫張雲川朱君允畢鳴岐譚志清龍雲李琢菴38人的代表資格問題,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已經向大會提出建議,認為他們已經喪失繼續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合法根據,不應當出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