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Mycode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裏。除了歡迎辭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詢問,或在我的對話頁提出。別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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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文維基裏,間隔號的輸入比較特別,詳參Help:如何輸入間隔號。
- 希望您能享受編寫人類共有之自由百科的快樂,成為一名快樂的維基百科人。
Wing 09:32 2006年7月14日 (UTC)
歡迎來到並感謝閣下參與維基百科。閣下於維基百科進行過編輯測試,而測試內容已獲回退或移除。現請閣下參閱歡迎頁面或幫助頁面以進一步了解如何為維基百科做出貢獻。如閣下仍需進行編輯測試,請使用沙盒。如果您認為您的編輯沒有錯誤,或者有任何疑問,可以在我的討論頁留言,也可以在互助客棧或使用即時聊天工具尋求幫助。祝好!--石添小草 10:02 2006年7月14日 (UTC)
國庫券到國債的連結不是我做的,兩者的差別我不大清楚,國庫券到國庫券 (美國)是我做的,主要是貨幣理論裏面涉及到了美國國庫券,可惜我也沒有進一步充實條目。謝謝關注,歡迎您在條目中補充兩者的差別。——Nutcracker胡桃夾子^.^留言 16:53 2006年7月16日 (UTC)
二次動員令
[編輯]為了增加中文維基的條目數量,8月15日到10月1日為止,請每個維基人編輯至少5個新條目,條目必須符合維基的規則,內容至少要達到條目標準,不可以是小條目或小小條目。如果可能的話,請儘量提高所編寫條目的質量,內容,甚至達到推薦新條目的水平。寫成後請在二次動員令設內部連結。
收到此動員令的維基人,請將此動員令貼到至少5個還沒收到此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就算不想參加編輯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首次動員令」效果不太大,就是因為沒有在傳播。
現在中文維基有9萬註冊用戶,只要有4000人參加動員令,10月1日就會增加2萬條目,意味着中文維基將迅速超越俄文維基,進而突破10萬條目大關,而且是很漂亮的突破10萬大關,因為增加的是有質量的條目,非濫竽充數者。請大家盡力幫忙完成這壯舉。就算是新人,也不要害怕,儘量貢獻新條目,若有問題就改正,參加這次動員令活動,或者可以讓新人們更快的掌握如何編輯條目。--18164 08:16 2006年8月17日 (UTC)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我注意到,您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檔許可證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因而可能侵權的內容已被隱藏。希望您能理解:即使標明出處,只要未獲原作者授權還是屬於侵犯他人版權的。您可以閱讀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了解原因。
但是請不要擔心,您還能夠挽救您的作品。如果您確實轉貼了別人的作品,只要在侵權通告的頁面上找到「臨時子頁面」的鏈接,點擊進入並用自己的語言將文章的主要內容寫下即可。不需要很長的篇幅,兩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經是對維基的不小貢獻。如果您是文章的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者當天的侵權審查裏提出自己的意見。下次創建新條目的時候,希望您能繼續以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作為編寫守則。謝謝您的合作,希望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天上的雲彩 找我聊天 13:42 2006年8月23日 (UTC)
上述三個條目是我編輯的,對於中國政府官員的官方個人簡歷是否能自由使用,本人存在異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01版中有相關條款支持 第一章第五條 本法不適用於: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
(三)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二章第四節有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個人以為,中國的官方個人簡歷一般是官員在人大選舉或任職時提供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已經構成公開文件,屬於「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中行政類文件,實際上國內各新聞機構對這種簡歷都是自由使用的。同時符合第二十二條(三)「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五)「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因為這些簡歷都會在人大會議上散發。
同時:根據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哪裏有版權自由的材料?中對「公有領域內的文章」文章定義:包含「美國聯邦政府的文件,包括美國之音、NASA等官方機構;」。那麼我們同樣可以認為中國的官方個人簡歷,屬於中國政府文件範圍內的,屬於公有領域內的文章。
實際上,李鴻忠的個人簡歷來源於深圳市政府的官方網站:http://www.sz.gov.cn/zhengfu/lingdao/js/200505230038.htm 于幼軍、黃麗滿的簡歷最早也是來源於政府官方網站,只是我根據他們後來的任職變化情況加以了補充。
因此,我堅持官方個人簡歷可以自由引用,該三條目屬於非侵權條目。
同時我已經就官方簡歷是否可以自由引用問題在網絡上向新華網的律師提出諮詢,但尚未收到答覆,在對方答覆前,希望暫時不予刪除,謝謝--mycode 18:08 2006年8月23日 (UTC)--Mycode
關於版權問題
[編輯]Mycode兄您好,
本來我是要審核及授與您的見習編輯申請的,檢查您的資料時,發現您建立的許多條目都有版權爭議,請注意,維基百科有嚴格的版權要求,引用其它網站的資料,並非有標明出處即可使用,沒有得到版權持有者明確授與版權許可(除了公有領域、GFDL及CC-SA授權的內容,可以自由的貼到百科上外,其它的不符合維基百科的版權要求),即是侵權,事實上,絕大部份的網頁都是不可直接使用的,有關維基百科對版權的要求,可以參考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請注意,過多的侵權條目,會被停止在百科上的權利,您為維基百科編輯條目的同時,即是代表維基百科,您的侵權行為 ,即代表整個維基百科的侵權行為,請注意。
關於對公眾人物的描寫,您當然沒有侵犯該人物的權利,但是如果是描述某一個公眾人物的文章,那麼那個文章的作者(或是網站)是有著作權的,所以,不能是因為對方是公眾人物,或是因為文章的內容是事實,即可直接複製過來用,因為雖然您沒有侵犯那位公眾人物的任何權利,但已經侵犯了文章作者的權利了。
提出侵權處理並非我所願,我們都希望能夠讓百科更加豐富,但是,參與百科撰寫,您即是代表維基百科,我們總不希望有天維基百科因為誤用版權資料,而被著作權人提出告訴吧?所以,希望您能夠先閱讀有關百科對於版權的規定及要求,以免陷百科於不義,對於提出侵權造成您的困擾,獻上最誠摯的歉意。--天上的雲彩 找我聊天 14:04 2006年8月23日 (UTC)
test--mycode 17:31 2006年8月31日 (UTC)
關於引用中國大陸政府官員的官方簡歷的問題
[編輯]Mycode 兄您好,
中國大陸政府官員的官方簡歷,甚至任何一個國家官員的簡歷,都沒有問題,問題在於,您是直接複製新華通訊社網絡中心的網頁資料,您可以看看這些網頁的最下面,都是版權所有的宣告。
我的意思是說,您可以用您自己的話描述任何一個人的資料,不管他是不是官方人員,都沒有侵犯到任何人的權利,但是,如果是直接複製了別人家已經寫好的資料,那就是侵犯版權了,您侵犯的不是中國大陸政府的權利,而是新華網這個單位的著作權。--天上的雲彩 找我聊天 22:17 2006年8月23日 (UTC)
- 補充
- 事實上,全世界只有美國,以法律規定,所有政府著作物為公有權版,其它國家的法律都不是這樣規定甚至是相反的規定。
- 五一九講話早已被提出侵權請求,且無人反對,詳見Wikipedia:刪除投票/侵權8月22的記錄。
- 要保住這些條目的最好方法,是到這些條目下,目前頁面的說明裏都可以找到臨時子頁面的連結,您可以重新改寫這些條目的內容(寫在臨時子頁面裏面),屆時(提出侵權之後的第七天)管理員會自行判斷這些新內容是否仍有爭議,如果爭議已不存在,即可移除掉侵權的宣告,然後將臨時子頁面的內容移動到條目頁面裏,所以您應該在七天之內,儘速改寫這些內容才是保住條目的好方法。
- 提出侵權請求的人,永遠是惹人嫌的麻煩人,但是,我們都同樣希望百科能更好,因此,我們更應該嚴格的要求我們的每一次編輯,都能做到不要讓別人(百科網站之外的人)說閒話,您已是見習編輯,不再是新人,應做為其他維基新人的榜樣喔。--天上的雲彩 找我聊天 23:09 2006年8月23日 (UTC)
請不要把官方簡歷直接搬到百科全書裏
[編輯]Mycode兄,我看你寫的Dodolook的簡歷不是寫的挺好的麼,怎麼一到中國官方人物就只知道複製官方簡歷了呢?你稍微花點時間就能寫得不錯,官方簡歷實在是很難符合百科全書的視角、格式、文風。謝謝。--鳥甲 17:39 2006年8月31日 (UTC)
關於官方簡歷是否侵權問題之我的聲明
[編輯]條目中直接引用中國大陸官員官方簡歷並不侵權。這個問題我已經在Wikipedia talk:懷疑侵犯版權條目和Wikipedia talk:版權常見問題解答做了法律解答,還諮詢過新華網的法律顧問,我的律師朋友也回答我不侵權。強烈的呼籲各位:把直接引用中國大陸政府公開信息當作侵權的觀念改改吧。如果你再打算以直接引用官方簡歷涉嫌侵權為由打算刪除本人寫的相關條目,務必先閱讀本人申明,且從法律條文上證明這種引用的確侵權。--mycode 18:05 2006年8月31日 (UTC)
中國大陸官方簡歷版權討論
[編輯]你好。感謝你對版權議題的認真探究與討論。面對鳥甲激烈的指控與質疑,你仍然能夠保持冷靜、不離題、並作出具體回應,這是很少維基新人所能夠做到的。我對相關問題的意見會留在那邊的討論頁;僅藉此就你良好的討論態度,向你表達由衷的敬佩。另外,希望你能謹記:維基百科並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的法律體系,只按照(不完美的)GFDL版權概念辦事,極其量是根據伺服器所在地的美國版權法。也請希望你能何時都避免使用「我國」這樣的非中立詞彙。-- tonync (talk) 17:48 2006年9月1日 (UTC)
新華社律師對建立版權的2次答覆
[編輯]我又詢問了一遍新華網律師,問題和答覆如下:
- 一位讀者
- 性別:男 留言時間:2006-9-2 11:10:51
- 貴所是新華社的法律顧問,請問,新華社編發的領導人簡歷有沒有著作權?具體而言,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1/16/content_240483.htm 刊登的是胡主席的簡歷,頁上端寫明「來源: 新華網 」,頁下端特別聲明「凡本網註明「來源:新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新華社,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新華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這種聲明並非每頁都有)請問,該簡歷有著作權麼?他人可以原文轉貼麼?
- 值班律師回復: 有無著作權,要視簡歷內容而定,如果經認定確有著作權,他人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可隨意將原文轉貼.
---北京總所李衛紅律師
顯然,新華社法律顧問也拿不準這個問題,目前簡歷的版權並沒有得到全面澄清,您論證得再多,也無法保證法院和您想的一樣。因此,禁止複製官方簡歷,是最穩妥的辦法。而且,官方簡歷並不符合百科全書格式和要求,食之無味,棄之也一點也不可惜。 --鳥甲 07:03 2006年9月7日 (UTC)
- 我在該網站還看見這樣一段問話,相信也是鳥甲留下的
- 維基百科編者
- 性別:男 留言時間:2006-9-5 14:06:25
- 我是維基百科的編者,2006-9-2 11:10:51我曾留言詢問新華社播發的領導人簡歷是否受版權法保護,但一直沒有收到貴所的回應,對這個問題我希望貴所要有足夠重視。2006-8-24 17:56:12曾另一個維基百科的編者問過類似的問題,大慶分所秦蘭律師回答說:「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官員的個人簡歷不屬於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 基於秦蘭律師的回答,有些維基編者據此認為領導人官方簡歷沒有著作權,因此可以自由複製。對此我有疑慮,想請貴所再次確認一下,因為在新華網上領導人簡歷頁有版權聲明,例如胡主席的簡歷: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1/16/content_240483.htm 該頁面上端標明「來源: 新華網 」,頁下端特別聲明「凡本網註明「來源:新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新華社,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新華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貴所是新華社的法律顧問,我想澄清的是,新華社所作的上述版權聲明是否無效??新華社所編發的領導人簡歷是否屬於公有領域而不受版權法保護?
鑑於貴所律師曾答覆官方簡歷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有些維基編者將受到鼓勵而大規模複製新華社編發的官方簡歷。鑑於貴所是新華社的法律顧問,貴所提供的意見將在未來可能的法律訴訟中對新華社不利。
- 所以,懇請貴所能夠澄清一下,究竟新華網編發的領導人官方簡歷有沒有著作權?新華網所作的相關版權聲明究竟是否無效?
- 鳥甲自稱是位律師,相信對「鑑於貴所是新華社的法律顧問,貴所提供的意見將在未來可能的法律訴訟中對新華社不利。」這句話給律師帶來的壓力完全了解。在此種情況下,對方律師仍然沒有回答胡錦濤官方個人簡歷肯定具有版權,能給出這種模稜兩可的意見已屬不易。在整個討論過程中,鳥甲多次對本人及本人的朋友做過一些激烈的評價,本人一直沒有做反擊,但對於鳥甲這次採取的手法,我忍不住要說一說:我們在這裏討論的目的是為了尋求正確的答案,不是為了維護某個人自己的臉面。--mycode 11:18 2006年9月7日 (UTC)
第三次動員令
[編輯]為增加維基百科條目素質以及增加維基人的團結性,第三次動員令將於12月內舉行,是次動員會開放更多規則,參與是次活動的維基人,希望你能盡力,在活動時間內最少對新增及修改五條條目,我們極力鼓勵您將條目提升至新條目推薦,甚至是優良條目以及特色條目的水平。無論您對是次活動參加與否,也煩請閣下花兩分鐘的時間將此訊息傳遞給五名維基人,上一次的動員有已經有六十多名的維基人參與,由於上次動員令有廣泛的宣傳,所以在此亦無謂賣弄花巧,希望今次朝着200名維基人參加為目的,這樣的話,將會有1%的條目將會達到作為正式條目水平。詳情請參閱Wikipedia:動員令/正在進行的動員令。--18164 02:05 2006年12月2日 (UTC)
Wikipedia:Wikipedia索引
[編輯]我提刪了以上重定向頁面的目標頁面「Wikipedia:維基百科名字空間內的頁面列表」,參見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4月3日,您是否可以將用戶頁面中的該連結修改為Wikipedia:Wikipedia索引([[Special:Allpages/Wikipedia:|Wikipedia:Wikipedia索引]]),以便減少「Wikipedia:維基百科名字空間內的頁面列表」的鏈入頁面?謝謝,並祝編輯愉快。-下一次登錄 於2007年4月4日19:35留言
邀請出席2009廣東第四次維基聚會
[編輯]2009廣東第四次維基聚會預計劃於2009年12月於廣州舉行,歡迎討論。David290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5:43 (UTC)
是否可以請您參與懂經濟學人的聚會?
[編輯]我認為維基的發展需要一些懂經濟學的人提出建議,若您願意將自己的學識作以貢獻的話,請在這裏留名。當有一些議題時我會通知您。若您沒有精力去做這件事,那麼請原諒我的不情打擾。--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05:52 (UTC)
邀請您參加第十三次動員令
[編輯]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Mycode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十三次動員令會於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間進行,我們誠摯地邀請您來積極參與動員活動。
詳細動員事項請參見第十三次動員令,讓您從動員令說明書中了解什麼是動員令,並請參考主頁的報名指引報名參與本次動員令(報名處現已開放)。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動員令及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小動員令主題有:地球科學、數學、物理、電子與資訊、歐洲歷史與地理以及多於15種外語版本的條目。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或參考推廣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維基百科獎勵紙本授獎機制調查
[編輯]您好。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目前正在考慮為維基獎勵提供紙本授獎申請,意即被授予維基獎勵的編輯將可申請進行額外的紙本授獎,以茲證明;因此,我們舉辦了一場調查,希望了解開辦紙本授獎的可行性。這個調查不會花費您太多寶貴時間,經過測試,完成調查所需的時間約為2到3分鐘。這一調查的有效時間至 2017年7月1日 (六) 19:04 (UTC) ,我們由衷期待您的參與。
十分感謝您的參與! - 執行編輯 Aotfs2013 (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代發於2017年6月1日 (四) 19:05 (UTC))
維基百科使用者及患心理疾病使用者交流上的實踐策略調查
[編輯]您好。身為一個較新使用者具備更多經驗的的維基百科社群成員,您可能已經了解到中文維基百科一直以來都有許多罹患精神疾病的使用者參與貢獻的狀況,而為尋找優化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與患心理疾病使用者的交流的更佳策略,我們舉辦了一場調查,希望利用調查取得的結果作為研究及策略規劃參考之用。這個調查不會花費您太多寶貴時間,經過測試,完成調查所需的時間約為2到3分鐘。這一調查的有效時間至 2017年10月28日 (六) 23:59 (UTC) ,我們由衷期待您的參與。
十分感謝您的參與!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7日 (二) 19:38 (UTC) (使用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