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One jar 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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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4月18日 (六) 01:47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多謝指教。 點亮台灣(留言) 2016年2月21日 (日) 09:25 (UTC)
編輯討論
[編輯]您好,編輯爭議,請見條目討論頁、客棧都有說明(link見條目討論頁)。之前提過理由例如第一手非第三方來源、以及分類不當等。歡迎您在討論中提出實質理由來交流切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6:53 (UTC)
- 您好,並非無理刪除。Marvin刪除是有理由(第一手非第三方來源)的編輯爭議。已經知會您在條目討論頁、客棧有相關討論。您要重複前面的編輯,應當提出實質理由。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6:57 (UTC)
- 您好,其他用戶已多次於編輯理由、條目討論頁、您個人討論頁,都已提醒您先參與討論。建議您先看前面的討論過程,並提出您的實質見解,而不宜採取編輯戰作法。拒絕參與討論而無理由編輯,可能才是破壞喔。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7:00 (UTC)
--Antigng(留言) 2016年7月10日 (日) 07:09 (UTC)
- 你認為只要你覺得加入的內容是合理的,恢復你加入內容的行為就是反破壞,不受限制。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事實上,在任何一個不涉及破壞的編輯戰中,雙方都會認為自己的編輯是合理的,但是彼此就是存在分歧。這種分歧需要通過討論解決。不討論,反覆修改內容;或是邊討論,邊反覆修改內容都屬於WP:編輯戰的行為。這種行為對維基百科只有害處,沒有好處,一定會受到WP:3RR的限制。即使你使用的編輯摘要,也不能表明回退行為是對的。方針也指出,應當避免透過編輯摘要與他人溝通。
- 我既沒有封禁你1天,也沒有封禁你3天,我封禁了你一個星期。原因是你之前因為3rr被封禁過一次。
--Antigng(留言) 2016年7月10日 (日) 08:58 (UTC)
- 編輯戰是對方的行為,這種看法不正確。編輯戰是雙方/多方的行為,而不是單方面的行為。
- 你認為你加入的內容/他人刪掉的內容符合WP:V,所以就是反破壞行為。這種看法同樣不正確。我們還有其他內容方針,例如WP:NPOV、WP:NOR和WP:NOT,即使你加入的內容符合WP:V沒有爭議,是否符合其他內容方針仍然可能存在爭議。
- 上次封禁時,你在24小時內做出了四次類似的編輯:[1][2][3][4]。
--Antigng(留言) 2016年7月10日 (日) 09:22 (UTC)
- 最後一次是不同的編輯,而且是在和回退的對方討論,達成共識後,進行的編輯,根本不構成3RR,果然如人所言,中文維基是法輪功的天下啊。恐怖!One jar ball(留言) 2016年7月18日 (一) 03:47 (UTC)
- (!)意見--您好,您上面的陳述與事實有明顯出入。首先您最後一次編輯仍是相同內容的回退,其次您並未與在下實際討論、也未曾達成共識。提供您參考
- One jar ball在最後一次編輯理由說,其在條目討論頁有發言15:00,但那是在14:59才"第一次留言",且內容無實質理由--只說添加可靠來源被刪除-但那實際上是新華網的非第三方來源。
- One jar ball說「每次編輯都有編輯摘要」--與事實不符---但是One jar ball兩天四次"全部回退"時只有兩次提編輯理由「破壞者無理刪除有正規來源腳註的內容」、「恢復不合理被刪除內容」(沒實質理由)---但這些內容,前面已有其他用戶討論了幾天,One jar ball也不顧其他用戶已表明被刪除內容是"非第三方的第一手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8日 (一) 04:01 (UTC)
- 我沒和你說話,你說的和我前面說的完全不是一件事。One jar ball(留言) 2016年7月18日 (一) 04:20 (UTC)
江澤民條目
[編輯]您好,針對您刪除9千字元可靠來源的編輯,在下已於條目討論頁[5]留言詢問其他用戶,也ping了您並留言給您。還請您具體說明您的看法,以便改善條目。謝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9日 (二) 03:53 (UTC)
- (!)意見-對於One jar Ball的說法,在下Wetrace為當事人之一,由於One jar ball的說法,已明顯與事實不符、且影響在下信譽,在下做些澄清與補充:
- One jar Ball說「既然回退我編輯的Wetrace被減少封禁時間為2周,我請求平等處理,也減少我的封禁時間為2周。」
- 說法與事實不符。Wetrace從頭到尾並未回退One jar ball。One Jar Ball情況,與Wetrace在本案狀況大相徑庭。
- Wetrace在編輯戰開始之前,具理由恢復一次被刪除9千字內容,過程中主動討論8次
- One Jar Ball的刪除理由不足,具有挑釁性;且是在蘇州宇文宙武、IP用戶編輯戰停歇10小時後(Wetrace也未介入而只是說明討論),不看條目討論頁參與討論,而直接重啟編輯戰,一舉刪除9千字元。(可參考此處說明[6])
- One jar Ball說「只是刪掉那些真實性高度存疑的「法輪功活摘器官」的內容。」
- 與事實不符,活摘器官指控僅佔被刪除內容的一部分,其他無涉的也被完全刪除。且器官指控,並不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因有大量第三方可靠媒體報導/多國國會決議/聯合國等資料。
- Wetrace在討論頁邀請One jar ball說明,並主動告知生者傳記方針的範疇,One jar ball在條目保護後才出現說明,可惜並未具體回應。
- Wetrace在條目討論頁給One Jar Ball留言----「Ine jar ball 以「扯淡的法輪功器官」為理由,大回退9千多字元、十多筆編輯,到One jar ball的版本[9]。請問具體理由是?(1)關於一般性鎮壓的內容描述,有大量的第三方可靠來源。(2)關於強摘器官『指控』,也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也已經說是『指控』了,並加入中國政府否認的說法。而且周永康,已經被中共高官黃潔夫、蔣彥永等人公開說涉及囚犯器官移植。奧地利新聞社報導,江澤民與周涉入。」
- Wetrace在條目討論頁給One Jar Ball留言----「活摘器官已說是「指控」,而且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包括多國國會公開譴責;聯合國官員都為此公開批評中共了。您個人若認為「真實性很低」,應引用第三方可靠來源來討論。---生者傳記方針是「移除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性內容」,活摘指控,顯然非方針所指狀況。(1)您應當具體而實質的討論,而非泛泛一句就刪除;還請您具體引用「哪個方針、怎麼說、何以符合這裏您說的狀況」,並具體回應在下的說明。(2)其次,您以「器官爭議」為理由,卻同時不具理由刪除了其他大部分內容;顯然非出於建設性、尋求共識的編輯。」
- One Jar Ball註冊一年多,迄今編輯350次,經常出現在特定用戶之後編輯戰(一些敏感條目,亦有其他2016年5月6月註冊用戶參與編輯戰);一次性刪除9千字元的挑釁編輯作法,完全不像新編輯或少量編輯用戶之習性。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日 (二) 23:18 (UTC)
- One jar Ball說「既然回退我編輯的Wetrace被減少封禁時間為2周,我請求平等處理,也減少我的封禁時間為2周。」
我已經努力避免編輯戰,但Wetrace看到我寫什麼他都要刪除(破壞)
[編輯]我已經努力避免編輯戰了,但我無論我做了什麼建設性編輯,都被Wetrace刪除,被跟蹤刪內容我也沒辦法,但我還是會在討論頁討論,之後就撤銷其破壞。One jar ball(留言) 2016年8月30日 (二) 07:46 (UTC)
- (:)回應-情況不是您說的這樣吧。您在三個條目的編輯,
- 我都先寫給您理由了,這些是舊問題,而且過去討論頁都有討論過了;如果您仍然要做同樣的操作,您應該先看以前的討論、尋求共識再添加;但您並未回應之前的討論啊。
- 而且在下可是詳細的向您說明理由,此外,也提醒您使用的是「第一手來源」,不符合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要求啦。
- 而且,在下寫給您多點理由後;您都並未具體回覆,而只是重複貼上中共新華社的報導而已,您就回退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30日 (二) 07:48 (UTC)
- (:)回應-情況不是您說的這樣吧。您在三個條目的編輯,
- 我都是按照可靠來源進行的編輯,你不僅跟蹤我,還不停地刪除我按照可靠來源編輯擴充的條目內容,所以明顯是破壞。One jar ball(留言) 2016年8月30日 (二) 07:52 (UTC)
- (:)回應
- 在下沒跟蹤您啊,還是您跟蹤在下呢?這幾個條目,都是在下以前持續參與討論編輯的條目啊。而且您之前在此發起過編輯戰。您來添加之前討論過的爭議,在下當然會看到並討論啊。
- 此外,您添加的新華社,在此議題上,不符合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要求,在下也一再提醒您了。
- 在下也沒有「不停地刪除」喔,請看看編輯歷史。
- 您哪裏避免編輯戰的努力?請告訴我。您仍堅持使用不符合方針要求的非第三方來源,而且也一直沒有具體回應在下的說明啊。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30日 (二) 07:56 (UTC)
- (:)回應
- 條目討論頁我說過了,我接受你加入其他內容。One jar ball(留言) 2016年8月30日 (二) 08:09 (UTC)
- (:)回應--在下仍然覺得不應該放入法輪功,您應持續討論尋求共識、具體回應在下其他的理由,而不應直接加入。
- 中共方面的說法外,仍應考慮主流意見吧。而且已經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討論此爭議;在這一普世性定義的條目,就不應放進來吧。
- 但目前因為您非要放,在下為避免發生編輯戰,只好先放第三方可靠來源補入參考。
- 另外,您仍然使用的是新華社來源,不符合第三方可靠來源喔。還請您替換。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30日 (二) 08:17 (UTC)
- (:)回應--在下仍然覺得不應該放入法輪功,您應持續討論尋求共識、具體回應在下其他的理由,而不應直接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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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反破壞星章 | |
不要和輪子生氣,它們是負責搞笑的。--LISAN1233 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03:39 (UTC) |
2018年2月
[編輯]您似乎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超過三次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千村狐兔(留言) 2018年2月10日 (六) 14:44 (UTC)
侵權驗證
[編輯]"反對報復性提刪。"並非合理的原因。請給予更具說服力的原因。感謝。--1233( T / C) 2018年7月29日 (日) 11:33 (UTC)
- 查了一下,該批條目的確出現些許問題,建議還是重寫吧。--1233( T / C) 2018年7月29日 (日) 11: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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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真幽默星章 | |
二哈。 中二西奧多B 地震 | 吉林 2018年7月29日 (日) 11:3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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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條目合標,諸位風趣! Blissghost(留言) 2018年7月29日 (日) 14:52 (U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