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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部 (清朝)

座標39°54′14″N 116°22′02″E / 39.903796°N 116.367325°E / 39.903796; 116.36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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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清政府機構
學部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
前身機構管理官書局大臣
管學大臣
解散時間宣統三年十二月廿五日(1912年2月12日)
機構類型文物保護單位
機構首長學務大臣:唐景崇(末任)
學務副大臣:(末任)
上級機構內閣

學部政府於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設立的中央機構,總管教育事務。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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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置管理官書局大臣。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更命尚書張百熙充任管學大臣,管理大學堂事。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改學務大臣。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始設學部,置尚書,侍郎,左、右丞,參議,各一人;五司郎中各一人,員外郎十有二人,主事十有五人,視學官無定額。定正五品。派司員暫充。明年,命大學士張之洞領部事。宣統元年(1909年),改視學官為差,增郎中五人、員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宣統三年(1911年),改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

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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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部設學務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左、右丞,左、右參議,各一人。參事廳參事四人。司務廳司務二人。總務、專門、普通、實業、會計五司,郎中各二人,員外郎十五人(總務五人,普通四人,其餘各二人)主事十八人(總務、普通各六人,其餘各二人)一等書記官(正七品。奏補)十一人,二等(正八品)十七人,三等(正九品)十五人。(二、三等俱咨補)

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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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大臣掌勸學育材,稽頒各學校政令,以迪民智。副大臣貳之。

  • 總務司:掌機要文移,審覈圖書典籍。
  • 專門司:掌大學及高等學校,政藝專業,咸綜領之。
  • 普通司:掌師範、中、小學校,各以其法定規稽督課業。
  • 實業司:掌農工商學校,並審覈各省實業,為民興利。
  • 會計司:掌支計出入,典領器物,及教育恩給。

兼轄者有:八旗學務處總理,協理,督學,調查圖書各局長,局員,編訂名詞館總纂,圖書館正副監督以次各員。這些官員均擇人任使,不設專官。

歷任學部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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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部尚書
  • 榮慶(1905年12月6日(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十日)—1910年4月1日(宣統二年二月廿二日))
  • 唐景崇(1910年4月1日(宣統二年二月廿二日)—1911年5月8日(宣統三年四月十日))
學務大臣
  • 唐景崇(1911年5月8日(宣統三年四月十日)—1912年2月12日(宣統三年十二月廿五日))

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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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學部遺存
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西城區教育街1號
座標39°54′14″N 116°22′02″E / 39.903796°N 116.367325°E / 39.903796; 116.367325
分類古建築
時代
編號8-7
認定時間2011年6月13日

清學部衙門設在今北京市西城區教育街1、3號。學部於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在原敬謹親王府舊址(當時為奉恩鎮國公全榮府)設立。中華民國成立後,學部改為教育部,此處改為教育部址。1912年,魯迅曾在教育部社會教育司任僉事兼第一科科長。清學部的建築主要集中在今教育街1號,現使用單位為外事職高實習飯店。[1]

1989年,該建築被列為西城區文物保護單位。2011年,被列為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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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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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学部,西城文化,于2012-11-20查阅. [2012-1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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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
  • 清史稿》卷一百十九 志九十四 職官六新官制 學部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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