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斯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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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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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 of Wales Tywysog Cymru | |
尊稱 | 殿下 |
官邸 | 肯辛頓宮 |
任命者 | 英國君主 |
任期 | 終身或直到繼承皇位 |
首任 | 卡納芬的愛德華 |
網站 | www.princeofwales.gov.uk |
威爾斯親王(英語:Prince of Wales;威爾斯語:Tywysog Cymru,發音:[təu̯ˈəsoɡ ˈkəmrɨ];拉丁語:Princeps Cambriae/Walliae)是傳統上授予英格蘭及後來英國皇位繼承人的頭銜。這個頭銜最早由12世紀末的格溫內斯地區的威爾斯統治者使用,以此聲稱他們對其他威爾斯統治者的主導地位。1301年,愛德華一世為了象徵其對威爾斯征服的完成,將此頭銜授予了他的兒子卡那封的愛德華,從此開啟了將這一頭銜授予君主的兒子或孫子的傳統。威爾斯叛亂領袖歐文·格林杜爾於1400年至1415年期間也曾宣稱自己有該頭銜。
現任威爾斯親王是威廉,他於2022年9月9日由他的父親查理斯三世冊封,並於2023年2月13日正式發出了專利特許證。近年來,這一頭銜在威爾斯引發了一些爭議。
威爾斯親王國時期的威爾斯親王
[編輯]早期至1283年
[編輯]首次記錄到使用「威爾斯親王」(prince of Walse)[註 1]頭銜是在1160年代,由格溫內斯王國的統治者奧瓦因·格溫內斯,在他給法國國王路易七世的信件中提及[2]。12世紀的威爾斯由多個盎格魯-諾曼的領地和幾個威爾斯原生的諸侯國組成,其中包括德赫巴思、波伊斯和格溫內斯王國,這些地區的統治者彼此爭奪統治權[3]。奧瓦因在信中使用此頭銜,很可能是為了聲明自己超越其他威爾斯的統治者[4]。這個頭銜(princeps Walliarum)的使用背景是參照早期羅馬帝國皇帝的稱號,這與後來英格蘭和英國皇室對皇儲的使用方式有所不同[2]。奧瓦因於1170年逝世後,直到1245年之前,除了德赫巴思的里斯·阿頗·格魯菲德之外,沒有其他統治者使用這一頭銜[5]。在1180年代的兩份憲章中,里斯曾被稱為「威爾斯親王」或「威爾斯人的親王」(prince of the Welsh)[6][7]。
1245年,格溫內斯的統治者達菲德·阿頗·格魯菲德(Dafydd ap Gruffydd,達菲德二世)在他統治的末期開始恢復使用「威爾斯親王」這一頭銜。在此之前的幾年裏,包括達菲德二世在內的奧瓦因·格溫內斯繼承者們,則選擇了「北威爾斯親王」(prince of North Wales)或「阿伯弗勞親王兼斯諾登領主」(prince of Aberffraw and lord of Snowdon)等稱號[8]。
然而,在達菲德的侄子兼接班人盧埃林·阿頗·格魯菲德統治格溫內斯期間,「威爾斯親王兼斯諾登領主」這一頭銜持續且穩定地使用了長達20年。從1262年[註 2]到他1282年去世的整個時期,盧埃林均以此稱號自居[10]。他將威爾斯親王國(涵蓋格溫內斯、德赫巴思、波伊斯以及部分邊疆地區)建立為一個政治實體[11][12],這一成就是通過大幅拓展其直接統治的領土至中部和南部威爾斯,以及促使所有其他威爾斯本土統治者在1263年前向他致敬並承認他的宗主地位來實現的[13]。此外,盧埃林還建立了一套治理結構,有效地鞏固了他對整個威爾斯親王國,包括那些效忠於他的威爾斯統治者領土的控制[14]。這些政治發展的重要性在1267年的蒙哥馬利條約中得到了英格蘭國王亨利三世的認可[13]。正如詹金·貝弗利·史密斯所言,盧埃林的頭銜「不僅認可了他的地位,還在威爾斯政治史上宣告了其獨特性」[15]。
盧埃林的親王國在愛德華一世於1277至1283年間對威爾斯的征服過程中遭到摧毀,期間盧埃林於1282年被殺害[16]。他死後,其兄弟達菲德(達菲德三世)繼承了盧埃林的頭銜,並持續了幾個月的抵抗[17]。然而,達菲德三世於1283年被擊敗並執行處決,親王國最終被愛德華一世永久併入英格蘭[16]。
征服後的親王皇位覬覦者
[編輯]在14世紀,兩位宣稱自己為「威爾斯親王」的人試圖確認他們的身份:歐文·勞戈赫,他是格溫內斯親王的後代;以及歐文·格林杜爾,其祖先曾是德赫巴思及波伊斯的統治者[註 3]。歐文·勞戈赫在1372年未能成功入侵威爾斯,而格林杜爾則在1400年發起了一場更為嚴重的叛亂[19]。
英國皇位繼承人
[編輯]頭銜與角色
[編輯]威爾斯親王並非自動獲得或可以繼承;當原任威爾斯親王登基時,頭銜會與皇位合併。如果原任威爾斯親王比現任君主先去世,頭銜會歸還皇位,由君主授予新的皇位繼承人(例如已故親王的兒子或兄弟)[20]。
一般來說,威爾斯親王還擁有其他頭銜和榮譽,尤其當他是君主的長子時:
- 自1301年起,「切斯特伯爵」頭銜通常會賜予每位英國皇位的繼承人,自14世紀末起,該頭銜只會與「威爾斯親王」頭銜一併授予。兩個頭銜皆由君主冊封,並非自動獲得[21]。
- 威爾斯親王通常也會是康和公爵。與「威爾斯親王」頭銜不同,這一頭銜包含土地、憲法和行政職責。康和公國由愛德華三世於1337年為他的兒子和繼承人黑太子愛德華所創立。憲章規定國王的長子將成為康和公爵[22]。
根據法律或習俗,威爾斯親王的公開角色或職責並未獲得議會的正式立法或指派。查理斯在擔任威爾斯親王期間,常常幫助伊利沙伯二世完成她的官方職責,包括代表她在倫敦迎接國賓以及參與國事訪問[23]。他同時也代表女皇及英國參與海外的各種國家和儀式性活動,例如葬禮。此外,威爾斯親王亦有權頒發皇家認證[24]。
象徵
[編輯]威爾斯親王的紋章是一簇羽毛,象徵他作為皇位繼承人的身份[25]。這些鴕鳥羽毛通常可追溯到黑太子愛德華。他在盾牌上採用黑底配三根銀色鴕鳥羽毛的圖案,被稱為他的「和平盾牌」,可能用於馬上槍術比賽。這個徽章反覆出現在他於坎特伯雷大教堂的墓穴上,與他父親的皇家紋章交替出現(愛德華三世國王的皇家紋章上有三點銀色標籤)[26]。黑太子還在不同場合使用一根或多根鴕鳥羽毛作為他的紋章標誌[27]。
重要事件
[編輯]第一位英格蘭的威爾斯親王
[編輯]為了確立對威爾斯的統治,愛德華一世創立了一項傳統,即將威爾斯親王的稱號授予英格蘭皇位的法定繼承人[28]。因此在1301年,愛德華把這一頭銜授予了他在威爾斯出生的長子,卡納封的愛德華,使他成為了首位金雀花王朝的威爾斯親王[29]。
歷任威爾斯親王
[編輯]威爾斯本土的威爾斯親王
[編輯]- 927年前的君主請見威爾斯國王。
威爾斯親王 | 任期 | 卸任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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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阿頗·格魯菲德 | 1171年-1197年 | 任內逝世 |
盧埃林·阿頗·格魯菲德 | 1258年-1282年 | 任內逝世 |
達菲德·阿頗·格魯菲德 | 1282年-1283年 | 任內逝世 |
1283年後,有3名威爾斯貴族曾自稱威爾斯親王,包括:馬多格·阿頗·盧埃林(1294年-1295年宣稱)、歐文·勞戈赫(1372年-1378年宣稱)、歐文·格林杜爾(1400年-約1415年宣稱)。
英格蘭君主和不列顛君主冊封的威爾斯親王
[編輯]威爾斯親王 | 盾徽 | 與君主的關係 | 成為威爾斯親王 | 不是威爾斯親王 | 其他頭銜 | 家族 | 君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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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原因 | 時間 | 原因 | ||||||
卡那封的愛德華 |
兒子 | 1301年2月7日 | 英皇會同國會 | 1307年7月7日 | 繼位為愛德華二世 | 切斯特伯爵(1301年) | 金雀花王朝 | 愛德華一世 | |
伍德斯托克 的愛德華 |
兒子 | 1343年5月12日 | 英皇會同國會 | 1376年6月8日 | 逝世 | 康和公爵(1337年)、阿基坦親王(1362年)、切斯特伯爵(1333年) | 愛德華三世 | ||
波爾多的理 查德 |
孫子 | 1376年11月20日 | 受封 | 1377年6月21日 | 即位為理查二世 | 康和公爵(1376年)、切斯特伯爵(1376年) | |||
蒙茅斯的亨 利 |
兒子 | 1399年10月15日 | 英皇會同國會 | 1413年3月20日 | 繼位為亨利五世 | 康和公爵(1399年)、阿基坦公爵(1390年)、蘭開斯特公爵(1399年)、切斯特伯爵(1399年) | 蘭開斯特王朝 | 亨利四世 | |
威斯敏斯特 的愛德華 |
兒子 | 1454年3月15日 | 憲章 | 1471年4月11日 | 父親被罷免 | 康和公爵(1454年)、切斯特伯爵(1454年) | 亨利六世 | ||
約克的愛德 華 |
兒子 | 1471年6月26日 | 憲章 | 1483年4月9日 | 繼位為愛德華五世 | 康和公爵(1471年)、切斯特伯爵(1471年)、馬奇伯爵(1479年)、彭布羅克伯爵(1479年) | 約克王朝 | 愛德華四世 | |
米德爾赫姆 的愛德華 |
兒子 | 1483年8月24日 | 受封 | 1484年3月31日 | 逝世 | 康和公爵(1483年)、切斯特伯爵(1483年)、索爾茲伯里伯爵(1478年) | 理查三世 | ||
亞瑟·都鐸 |
兒子 | 1489年11月29日 | 受封 | 1502年4月2日 | 逝世 | 康和公爵(1486年)、切斯特伯爵(1489年) | 都鐸王朝 | 亨利七世 | |
亨利·都鐸 |
兒子 | 1504年2月18日 | 受封 | 1509年4月22日 | 繼位為亨利八世 | 康和公爵(1502年)、約克公爵(1494年)、切斯特伯爵(1504年) | |||
愛德華·都鐸 |
兒子 | 1537年10月18日 | 受封 | 1547年1月28日 | 繼位為愛德華六世 | 康和公爵(1537年)、切斯特伯爵(1537年) | 亨利八世 | ||
亨利·弗雷德 里克王子 |
兒子 | 1610年6月4日 | 受封 | 1612年11月6日 | 逝世 | 康和公爵(1603年)、羅撒西公爵(1594年)、卡里克伯爵(1469年)、倫弗魯男爵(1469年)、切斯特伯爵(1610年)、群島之王(1469年)、蘇格蘭王子及皇室管家(1469年) | 斯圖亞特王朝 | 占士一世 | |
查理斯·斯圖 亞特 |
兒子 | 1616年11月4日 | 受封 | 1625年3月27日 | 繼位為查理斯一世 | 康和公爵(1612年)、羅撒西公爵(1612年)、約克公爵(1605年)、奧爾巴尼公爵(1600年)、卡里克伯爵(1612年)、倫弗魯男爵(1612年)、切斯特伯爵(1616年)、 群島之王(1612年)、蘇格蘭王子及皇室管家(1612年)、 奧蒙德侯爵(1600年)、羅斯伯爵(1600年)、阿德曼諾勳爵(1600年) | |||
查理斯·斯圖 亞特 |
兒子 | 1638年 | 受封 | 1649年1月30日 | 繼位為查理斯二世 | 康和公爵(1630年)、羅撒西公爵(1630年)、卡里克伯爵(1630年)、倫弗魯男爵(1630年)、切斯特伯爵(1638年)、群島之王(1630年)、蘇格蘭王子及皇室管家(1630年) | 查理斯一世 | ||
占士·斯圖 亞特 |
兒子 | 1688年7月4日 | 受封 | 1688年12月23日 1701年9月16日 |
父親被罷免 繼位為覬覦者 |
康和公爵(1688年)、羅撒西公爵(1688年)、卡里克伯爵(1688年)、倫弗魯男爵(1688年)、切斯特伯爵(1688年)、群島之王(1688年)、蘇格蘭王子及皇室管家(1688年) | 占士二世 | ||
佐治·奧古斯 都王子 |
兒子 | 1714年9月27日 | 受封 | 1727年6月11日 | 繼位為佐治二世 | 康和公爵(1714年)、羅撒西公爵(1714年)、劍橋公爵(1706年)、劍橋侯爵(1706年)、 米爾福德黑文伯爵(1706年)、諾薩勒頓子爵(1706年)、圖克斯伯里男爵(1706年)、卡里克伯爵(1714年)、倫弗魯男爵(1714年)、切斯特伯爵(1714年)、 群島之王(1714年)、蘇格蘭王子及皇室管家(1714年) |
漢諾威王朝 | 佐治一世 | |
弗雷德里克· 路易王子 |
兒子 | 1729年1月8日 | 受封 | 1751年3月31日 | 逝世 | 康和公爵(1727年)、羅撒西公爵(1727年)、愛丁堡公爵(1726年)、格洛斯特公爵(1717年)、卡里克伯爵(1727年)、倫弗魯男爵(1727年)、切斯特伯爵(1729年)、 伊利侯爵(1726年)、埃爾特姆伯爵(1726年)、朗塞斯頓子爵(1726年)、斯諾登男爵(1726年)、 群島之王(1727年)、蘇格蘭王子及皇室管家(1727年) |
佐治二世 | ||
佐治·威廉·弗 雷德里克王子 |
孫子 | 1751年4月20日 | 受封 | 1760年10月25日 | 繼位為佐治三世 | 愛丁堡公爵(1751年)、切斯特伯爵(1729年)、 伊利侯爵(1751年)、埃爾特姆伯爵(1751年)、朗塞斯頓子爵(1751年)、斯諾登男爵(1751年) | |||
佐治·奧古斯都·腓特烈王子 |
兒子 | 1762年8月19日 | 受封 | 1820年1月29日 | 繼位為佐治四世世 | 攝政王(1811年)、康和公爵(1762年)、羅撒西公爵(1762年)、卡里克伯爵(1762年)、倫弗魯男爵(1762年)、切斯特伯爵(1762年)、群島之王(1762年)、蘇格蘭王子及皇室管家(1762年) | 佐治三世 | ||
亞厘畢·愛德 華王子 |
兒子 | 1841年12月8日 | 受封 | 1901年1月22日 | 繼位為愛德華七世 | 康和公爵(1841年)、羅撒西公爵(1841年)、卡里克伯爵(1841年)、倫弗魯男爵(1841年)、都柏林伯爵(1850年)、切斯特伯爵(1841年)、群島之王(1841年)、 蘇格蘭王子及皇室管家(1841年)、薩克森公爵(1841年)、薩克森-科堡-哥達王子(1841年) |
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 | 維多利亞女皇 | |
佐治王子 |
兒子 | 1901年11月9日 | 受封 | 1910年5月6日 | 繼位為佐治五世 | 康和公爵(1901年)、羅撒西公爵(1901年)、約克公爵(1892年)、因弗內斯伯爵(1892年)、基拉尼男爵(1892年)、卡里克伯爵(1901年)、倫弗魯男爵(1901年)、切斯特伯爵(1901年)、 群島之王(1901年)、蘇格蘭王子及皇室管家(1901年)、薩克森公爵(1865年)、薩克森-科堡-哥達王子(1865年) |
愛德華七世 | ||
愛德華王子 |
兒子 | 1910年6月23日 | 受封 | 1936年1月20日 | 繼位為愛德華八世 | 康和公爵(1910年)、羅撒西公爵(1910年)、卡里克伯爵(1910年)、倫弗魯男爵(1910年)、切斯特伯爵(1910年)、群島之王(1910年)、 蘇格蘭王子及皇室管家(1910年)、薩克森公爵(1894年)、薩克森-科堡-哥達王子(1894年) |
溫莎王朝 | 佐治五世 | |
查理斯王子 |
兒子 | 1958年7月26日 | 受封 | 2022年9月8日 | 繼位為查理斯三世 | 康和公爵(1952年)、羅撒西公爵(1952年)、愛丁堡公爵(2021年)、梅里奧尼斯伯爵(2021年)、 卡里克伯爵(1952年)、倫弗魯男爵(1952年)、格林威治男爵(2021年)、切斯特伯爵(1958年)、群島之王(1952年)、蘇格蘭王子及皇室管家(1952年) |
溫莎王朝 | 伊利沙伯二世 | |
威廉王子 |
兒子 | 2022年9月9日 | 受封 | 現任 | 康和公爵(2022年)、羅撒西公爵(2022年)、劍橋公爵(2011年)、 卡里克伯爵(2022年)、斯特拉森伯爵(2011年)、卡里克弗格斯男爵(2011年)、倫弗魯男爵(2022年)、切斯特伯爵(2022年)、群島之王(2022年)、蘇格蘭王子及皇室管家(2022年) |
查理斯三世 |
現任國王查理斯三世是至今為止在位最久的威爾斯親王,共在位64年零44天,也是擔任該職位最年長的人。在世界歷史上,他擔任法定繼承人的時間也比任何其他人都長。其長子現任威爾斯親王威廉王子則是受封威爾斯親王時最年長的。
參見
[編輯]備註
[編輯]- ^ 這個詞彙在拉丁語中被稱作princeps Walliarum,意為「威爾斯眾親王」。不過,從奧瓦因收到來自托馬斯·貝克特和教宗亞歷山大三世的信件中可以看出,直到1169年,奧瓦因同時也使用了princeps Wallie(「威爾斯親王」)和Wallensium princeps(「威爾斯人的親王」)這些稱號[1]。
- ^ 從他在1246年登基直到1262年,盧埃林似乎避免使用任何頭銜[9]。相反,他在正式文件中採用的格式僅提及他來自格魯菲德·阿頗·羅埃林·阿頗·艾沃斯(Gruffudd ap Llywelyn ap Iorwerth)的血統。然而,他在1258年短暫改變了這種做法,當時在蘇格蘭和威爾斯領主之間的協議中,他首次使用了「威爾斯親王」的頭銜[8]。
- ^ 1294年,馬多格·阿頗·盧埃林在北威爾斯發起了一場針對英格蘭統治的叛亂。有文件證據顯示,在這場叛亂期間,他曾自稱為「威爾斯親王」[1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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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ince of Wales is the only one who rejoices in the possession of officially assigned badges. The badge of the eldest son of the Sovereign, as such, and not as Prince of Wales, is the plume of three ostrich feathers, enfiled with the circlet from his coronet. Recently an additional badge (on a mount vert, a dragon passant gules, charged on the shoulder with a label of three points argent) has been assigned to His Royal Highness. This action was taken with the desire to in some way gratify the forcibly expressed wishes of Wales, and it is probable that, the precedent having been set, it will be assigned to all those who may bear the title of Prince of Wales in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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