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球局數
外觀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5年10月28日) |
投球局數(英語:innings pitched),簡稱IP,為一棒球名詞,表示投手完成的球局數,是以投手在投球過程中,擊球員及跑壘員出局的人次來計算。三個人出局為一局,二個人出局為三分之二局,一個人出局為三分之一局。有時,統計數字會計為34.1, 72.2, 或 91.0,是表示34+1⁄3局、72+2⁄3局及91局。
投手投球過程中上壘的跑壘員不計入投球局數,因此若投手在上場前,壘上已經有人,後來打者擊出安打,甚至得分,投手被換下場,但都沒有一人出局,此時他的投球局數是0。
在記錄時,如果投手投了N局,第N+1局直接讓中繼投手上場,記為投了N局;如果投手在第N+1局繼續上場且沒有解決任何打者即退場時,會記為投了N+局,交代投手在第N+1局是否繼續上場。
在聯賽中,如果投手要進入防禦率、三振率等排行榜,會規定投手要投到一定局數才能進入排行榜,一般是以每場1局計算,即聯賽打幾場投手的投球局數就必須要至少幾局。
投球局數的下降
[編輯]2009年時,累計投球局數前100名的現役投手只有湯姆·葛拉文(排名30名,投球局數4,413+1⁄3局)、藍迪·強森(排名38名,投球局數4,135+1⁄3局)、傑米·莫耶(排名45名,投球局數3,908+2⁄3局)及約翰·史摩茲(排名74名,投球局數3473局)。原因是因為投手的投球局數已漸漸下降,原因有以下幾個[來源請求]:
- 1876年至1892年,投手投球的距離是50英尺,對其手臂的壓力較小(而且當時常用低手投球的投法)。當時,投手一個球季投球局數常超過600局。
- 1892年起,投手的位置後退,投球的距離是60英尺6英吋,當時一個球季投球局數常超過400場,其原因是全壘打還不常見,投手常常可以在比賽過程保留一些臂力。
- 1920年至1980年起,各球隊已建立投手四人輪換的機制,投手不再在一個球季投球超過400局。而且全壘打表示在任何時間都可以靠安打而得分。投球局數領先的投手有時仍會投球超過300局。偶爾投球局數會有突然的增加,例如威爾伯·伍德在1972年投球376+2⁄3局,1973年投球359+1⁄3局。
- 1980年代起,投手輪換的機制已改為投手五人輪換,較弱的第五人常會在休息日被跳過。而球團也越來越多使用牛棚投手擔任救援投手,因此加速了投球局數的下降,現在只有少數投手每季會投球超過250局。
投球局數前二十名的投手
[編輯]名次 | 投手 | 投球局數 |
---|---|---|
1 | 賽·揚 | 7,356 |
2 | 普德·蓋爾文 | 6,003+1⁄3 |
3 | 華特·強森 | 5,914+1⁄3 |
4 | 菲爾·尼克洛 | 5,404 |
5 | 諾蘭·萊恩 | 5,386 |
6 | 蓋洛·佩里 | 5,350 |
7 | 唐·薩頓 | 5,282+1⁄3 |
8 | 華倫·史潘 * | 5,243+2⁄3 |
9 | 史提夫·卡爾頓 * | 5,217+2⁄3 |
10 | 格羅弗·克利夫蘭·亞歷山大 | 5,190 |
11 | 基德·尼科爾斯 | 5,067+1⁄3 |
12 | 提姆·基弗 | 5,049+2⁄3 |
13 | 葛瑞格·麥達克斯 | 5,008+1⁄3 |
14 | 伯特·布萊雷文 | 4,970 |
15 | 博比·馬修斯 | 4,956 |
16 | 羅傑·克萊門斯 | 4,916+2⁄3 |
17 | 米奇·韋爾奇 | 4,802 |
18 | 克里斯提·馬修森 | 4,788+2⁄3 |
19 | 湯姆·西佛 | 4,783 |
20 | 湯米·約翰 * | 4,710+1⁄3 |
* 左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