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草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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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草行動馬來語Operasi Lalang)是馬來西亞政府援引1960年馬來西亞內安法令展開的大規模逮捕行動,於1987年10月27日展開。馬來西亞警方在當時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搜捕扣押107名朝野政黨領袖、華教人士、環保分子、社運分子、宗教人士等,國家局勢緊張;同時,三家報章媒體包括英文報《星報》、中文報《星洲日報》及馬來文報《祖國日報》(Watan) 也被勒令關閉。該行動事發後堪稱馬來西亞歷史上最黑暗的時期之一,常與1969年發生的五一三事件相提並論[1]

事發[編輯]

1987年間,華人社會為反對教育部長安華·依布拉欣派遣不諳華文的教師擔任華小行政四個高職的不合理措施,10月11日,由馬來西亞華人公會(馬華)、民政黨民主行動黨和民間團體聯辦的抗議大會在吉隆坡樂聖嶺天后宮舉行,因當局不予理會,抗議大會成立的行動委員會號召從10月15日起,一連3天,有關的華小舉行罷課抗議。過後當局於14日同意進行協商,所以罷課抗議行動最後取消。

罷課抗議行動取消後,馬來人表達強烈反彈。時任巫統青年團(巫青團)代團長的納吉·阿都拉薩在吉隆坡甘榜巴魯的TPCA體育館召開了一場擁護政府的萬人大集會,現場出現許多具有「排華意識」的橫幅,包括「那些反對馬來統治者的人將被撤銷公民身份」、「5月13日已開始」(指五一三事件)、「讓它(馬來短劍)浸泡在在華人的血泊中」和「以華人的鮮血洗馬來人短劍」等標語,納吉也在集會上手持馬來短劍並說到「我不會收回這把馬來短劍,除非它嘗到華人的血」的言論[2]。與此同時,在吉隆坡秋傑地區(Chow Kit),有個馬來士兵亂槍射斃一名馬來人和兩名華人,這起事件引起兩族之間騷動[1]

1987年10月27日開始,政府以種族關係緊張為理由,展開大逮捕和查封報章的「茅草行動」(Operasi Lalang)。

被逮捕人士[編輯]

到11月14日為止,在「茅草行動」中共有106人遭逮捕,華文報《星洲日報》、英文報《星報》(The Star)、馬來文報《祖國報》(Watan)共3份報章被令停刊。先後被逮捕者包括各階層人士、各組織代表,他們來自執政黨的巫統A隊和B隊,民政黨馬華公會;反對黨的民主行動黨回教黨、人民黨;民間團體有職工會、消費人協會、環境保護、婦女、宗教、教育、人權組織以及華社領導人。

被逮捕人士中較著名的政治人物包括當時的行動黨秘書林吉祥及其子林冠英、副主席卡巴星回教黨青年團長哈林阿斯哈、巫統巴錫馬區議員依布拉欣阿里、巫統青年團教育主任莫哈默化米依布拉欣,馬華副會長兼霹靂州主席陳杰志。共有4位華教人士遭逮捕,他們是已故董總主席林晃升、教總主席沈慕羽、教總副主席莊迪君博士,以及當時身為華社研究中心主任的柯嘉遜,以及大馬婦女權益維護協會的會員艾琳·薩維爾。另外,還有一名被逮捕人士是一名信奉基督教的馬來婦女,希爾米諾,被逮捕的原因是,身為馬來人卻信奉基督教,在大馬聯邦法令條文中指出,馬來人應信奉回教,說馬來文及學習馬來文化(參看:馬來西亞馬來人)。

因故[編輯]

官方解說[編輯]

政府在1988年發表的茅草行動白皮書《朝向維持國民團結》中,辯稱這次的逮捕是必要的。根據官方說法,1987年華小高職事件最終演變成為華巫兩族之間的矛盾,華人和馬來人陸續發起大遊行。當時政府派遣不諳華文的行政人員擔任華小高職,引發華教人士擔心此舉會使華小變質[1]

董教總當時強調,該課題並非種族課題,「我們準備接受任何種族的老師,只要他擁有合格的華文資格」。

不過,當時的教育部長安華堅持不妥協,導致華小高職事件越演越烈。董教總聯合馬華、民政黨、行動黨和其他華團在10月11日,於吉隆坡天后宮召開全國華團政黨抗議大會表達強烈反對,而3萬名華小學生也準備進行罷課[1]

當時由納吉·阿都拉薩領導的巫青團在10月17日於拉惹慕達路體育館舉行一場萬人大集會,其中一個布條更展示「以華人的鮮血染紅馬來短劍」聳動字眼[1]

政府展開茅草行動以控制因為敏感課題的炒作而煽起的種族緊張氣氛,逮捕了119人,其中包括反對黨領袖、公會領袖、社會活躍分子、原住民、園丘工人、基督教工作者、伊斯蘭教基本教義者,以及華教人士。

後續[編輯]

在經歷了一系列緊張之後,政府內閣作出讓步,同意調走華小不諳華語的高級行政職員。

在百多名被扣留者當中,馬華公會黨員等最早在數日後即被釋放,另外有49人,包括林晃升沈慕羽莊迪君柯嘉遜等4名華文教育工作者,以及7名行動黨國會議員(林吉祥卡巴星陳勝堯P巴都V大衛劉德琦)則被援引內安法令扣留,直到1988年6月才陸續獲釋,林吉祥是最後一名在1989年4月才獲釋的扣留者。

倡議[編輯]

2024年4月18日,前上訴法院法官希山慕丁尤努斯(Hishamudin Yunus)在卡巴星逝世10周年紀念會上致辭時,呼喚政府應該為茅草行動公開道歉。他解釋說,「如果尊重聯邦憲法,這項行動就不會發生,對此建議現任政府,即使與茅草行動無關,也需要向茅草行動和受害者公開道歉」。他亦指出1988年的司法危機與茅草行動應一同視為國家恥辱[3][4]

通訊部長法米法茲於4月24日表示,團結政府內閣會議沒有討論要求政府為1987年茅草行動道歉的呼籲,並指「這取決於首相是否想討論這個問題」[5][6]

參見[編輯]

註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