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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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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璜(?—290年),字世英中國三國時代東吳西晉時人。陶璜生於東吳官宦家庭,歷任顯位。3世紀60年代,東吳所轄的交州(州境包括現時越南北部)地區一度被西晉侵佔,雙方遂在當地爆發爭奪戰,陶璜受東吳孫晧委派率兵,成功擊敗晉軍,璜任交州刺史。其後,西晉於280年滅吳,陶璜投降,晉武帝繼續授任他為交州刺史。陶璜在交州任職三十年,深得當地民眾愛戴,後世越南史書甚至盛讚他「威惠素著」。

生平

出身及仕吳

陶璜是丹楊郡秣陵縣(今中國南京)人,父親陶基,曾任東吳交州刺史(交州包括現時越南北部),他本人亦歷任顯位。[1]據學者呂士朋的分析,陶璜由於父親曾在交州任官的背景,令他與該州帶有淵源,故頗為熟悉當地情況。[2]

交州爭奪戰

263年,當時的交趾太守孫諝貪暴,引起當地民眾不滿。郡吏呂興等殺孫諝,並派人到中國北方的曹魏朝廷,要求接管交州。交州境內的九真日南二郡亦響應附和。當時適值魏滅蜀漢,就乘機奪取三郡,派官員及軍隊南下交州。不久,265年,司馬炎已代魏,建立西晉,交趾等三郡亦成為晉朝轄地。[3]東吳君主孫晧銳意收復失地,乃於268年派交州刺史劉俊、前部督脩則(又作修則)進擊交趾。晉軍派援軍從蜀來反擊,大敗吳軍,劉俊等戰死。[4] 269年,孫晧再度出兵,陶璜「自表討賊」(自我推薦參加戰事),孫晧便派虞汜為監軍,薛珝為威南將軍大都督,陶璜為蒼梧太守,經合浦再次出擊交趾。[5]

在對晉軍的交戰當中,陶璜為吳軍作出貢獻甚多,因功獲封丹楊侯[6]。虞汜、薛珝、陶璜初到達時,作戰失利,陶璜部隊退保合浦,損失手下兩員將領。上司薛珝怪責陶璜,說他「自表討賊,而喪二帥,其責安在」,陶璜駁斥說「諸軍不相順,故致敗耳」,但薛珝仍感惱怒,打算撤軍。陶璜便帶士卒數百夜襲晉軍將領董元,「獲其寶物,船載而歸」,薛珝表示欣賞,任命他「領交州,為前部督」。其後陶璜率兵經海道,直達交趾郡城,進攻董元部隊。在攻城戰中,陶璜識破董元的伏兵之計,「諸將將戰,璜疑斷牆內有伏兵,列長戟於其後。兵纔接,元偽退,璜追之,伏兵果出,長戟逆之,大破元等」。此外,陶璜又以賂遺的方法,拉攏當地人士協助,「以前所得寶船上錦物數千匹遺嚴賊帥梁奇,奇將萬餘人助璜」。再者,陶璜還採用離間計,使董元誅殺自己的手下勇將解系,為吳軍排除威脅。最後,陶璜與薛珝攻破晉軍,克服交趾,擒獲晉廷所置守將,九真、日南三郡亦降吳,孫晧便委用陶璜為交州刺史。時在271年。[7]

陶璜在孫晧時期,曾征討在廣州起事的郭馬[8]平定較偏遠的武平、九德、新昌地區的「夷獠」,因而「開置三郡,及九真屬國三十餘縣」。孫晧打算調任陶璜為武昌都督,但在交州民眾數千人請求下,陶璜繼續在當地任官。[9]

歸降晉朝

280年,西晉南下攻孫晧歸降,吳至此滅亡。陶璜仍保有交州,孫晧親自寫信,勸璜歸順。陶璜流涕數日,才派員到晉朝首都洛陽表示投降。晉武帝繼續任命他為交州刺史,加號冠軍將軍,封宛陵侯[9]

西晉政府統一中國後,晉武帝鑑於東漢末年勢力過重,造成地方割據之局,於是打算削減各州郡兵力。身為交州刺史的陶璜並不贊同,便上書力陳不應削州郡兵的理由,是交州鄰近的林邑國「數攻百姓」,在東吳時期就曾「攻破郡縣,殺害長吏」,而交州又與廣州相接,「二州唇齒,唯兵是鎮」,因此有必要維持晉朝整個南方邊境的安全。再加上交州氣候易使人染病致死,「南土溫濕,多有氣毒,加之累年征討,死亡減耗」,這本已使交州兵員數目大減。所以陶璜提出「州兵未宜約損,以示單虛」,使林邑國等外敵以為有機可乘。晉武帝聽從其議,讓交州保持原有兵額。[10]陶璜又提出發展及整頓合浦的採業,這些建議也獲得晉廷採納。[11]

陶璜在交州任官,經歷東吳、西晉兩朝,前後三十年,深得當地民眾愛戴。約永熙元年(290年)[12],陶璜去世,謚為烈侯[6],史稱當地「舉州號哭,如喪慈親」。[13]

家庭

父親

兄弟

  • 陶濬,為東吳鎮南大將軍、荊州。晉滅吳之役,向吳主孫皓借兵迎戰晉軍,不料一夜間二萬兵卒不敵潰散,遂不戰而敗。
  • 陶抗,晉武帝時太子中庶子。

子輩

  • 陶融,孫皓派其送信去勸陶璜降晉。
  • 陶威,曾任晉朝蒼梧太守,後來領交州刺史。
  • 陶淑,陶威之弟,繼任交州刺史。
  • 陶湮,陶濬之子,字恭之,晉朝官至臨海太守、黃門侍郎。
  • 陶猷,陶濬之子,字恭豫,晉朝宣城內史,後任王導右軍長史。
  • 陶回,陶抗之子。

孫輩

  • 孫:陶綏,陶淑或陶威之子(《晉書》稱「(陶)威弟淑,子綏」[14],《越史略》則稱「陶綏,淑子」[15]),任交州刺史。
  • 姪孫:陶馥,陶湮之子,於湖令,為韓晃所殺,追贈廬江太守。

※以上各項,參考自《晉書·陶璜傳》。

評價

陶璜以其軍事和管治才能,獲得後世史家的讚揚。如唐代官修的《晉書》,就稱他「有謀策,周窮好施,能得人心」。[16]越南後黎朝官修的《大越史記全書》亦稱他「威惠素著,為殊俗所慕」。[17]

註釋

  1. ^ 房玄齡等《晉書·陶璜傳》,北京中華書局,1558頁。
  2. ^ 呂士朋《北屬時期的越南》,香港中文大學新亞研究所,62頁。
  3. ^ 房玄齡等《晉書·陶璜傳》,北京中華書局,1558頁;呂士朋《北屬時期的越南》,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研究所,61─62頁。
  4. ^ 陳壽《三國志·吳志·三嗣主傳·孫晧傳》,北京中華書局,1167頁。
  5. ^ 陳壽《三國志·吳志·三嗣主傳·孫晧傳》,北京中華書局,1167頁;房玄齡等《晉書·陶璜傳》,北京中華書局,1558頁;呂士朋《北屬時期的越南》,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研究所,62頁。
  6. ^ 6.0 6.1 《晉故使持節冠軍將軍交州牧陶烈侯碑》:「蒼梧太守封丹楊侯撫臨……故冠軍交州牧烈侯陶璜」
  7. ^ 陳壽《三國志·吳志·三嗣主傳·孫晧傳》,北京中華書局,1168頁;房玄齡等《晉書·陶璜傳》,北京中華書局,1558─1559頁;呂士朋《北屬時期的越南》,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研究所,62頁。
  8. ^ 陳壽《三國志·吳志·三嗣主傳·孫晧傳》,北京中華書局,1172─1173頁。
  9. ^ 9.0 9.1 房玄齡等《晉書·陶璜傳》,北京中華書局,1560頁;呂士朋《北屬時期的越南》,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研究所,62頁。
  10. ^ 房玄齡等《晉書·陶璜傳》,北京中華書局,1560─1561頁;呂士朋《北屬時期的越南》,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研究所,63頁。陶璜向晉武帝上書的內容如下:
  11. ^ 陶璜上書建議:「合浦郡土地磽确,無有田農,百姓唯以採珠為業,商賈去來,以珠貿米。而吳時珠禁甚嚴,慮百姓私散好珠,禁絕來去,人以饑困。又所調猥多,限每不充。今請上珠三分輸二,次者輸一,粗者蠲除。自十月訖二月,非採上珠之時,聽商旅往來如舊。」見房玄齡等《晉書·陶璜傳》,北京中華書局,1561頁。
  12. ^ 據萬斯同、吳廷燮《晉方鎮年表》,陶璜卒於290年左右。
  13. ^ 房玄齡等《晉書·陶璜傳》,北京中華書局,1561頁;呂士朋《北屬時期的越南》,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研究所,63頁。
  14. ^ 房玄齡等《晉書·陶璜傳》,北京中華書局,1561頁。
  15. ^ 《越史略》卷上,收錄於《欽定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65頁。
  16. ^ 房玄齡等《晉書·陶璜傳》,北京中華書局,1559頁。
  17. ^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外紀全書·屬吳晉宋齊梁紀》,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硏究所,141頁。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晉書/卷057》,出自房玄齡晉書

參考文獻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