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
外觀
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曾於2016年1月19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中華民國哪一種紀念章的頒贈對象為保衛台灣有功的官兵?
- 中華民國保衛台灣紀念章條目由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屬於「medal」類型,提名於2016年1月15日 18:31 (UTC)。
- (+)支持--符合DYK標準,感謝貢獻。很有意義的條目。Wetrace參與WP:人權專題 響應胡佳倡議為中國人權捍衛者建立維基條目 2016年1月16日 (六) 01:54 (UTC)
- (+)支持,符合標準。--B2322858(留言) 2016年1月16日 (六) 02:30 (UTC)
- (+)支持,符合標準。--追跡未來 2016年1月16日 (六) 09:13 (UTC)
- (+)支持,符合標準。#ForeverLove(給我留言)— FRDian/凡人丶 維基百科生日快樂/你在加拿大一定要好好的 2016年1月16日 (六) 13:49 (UTC)
- (+)支持:符合DYK標準,但若引用格式能再改善就更好。我外祖父參加過八二三砲戰,他還給我一頂「嘉義縣八二三戰友協會」贈送的帽子。--Outlookxp(留言) 2016年1月19日 (二) 14:50 (UTC)
根據Special:鏈入頁面/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來看,保衛台灣紀念章重定向到中華民國保衛台灣紀念章、中華民國保衛台灣紀念章重定向到保衛臺灣紀念章、保衛臺灣紀念章重定向到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此條目似乎有Wikipedia:移動戰問題。(剛剛開始修正雙重重定向了,這個資訊就不太好查了)--Wolfch (簡易留言 - 留言) 協作計劃進行中 2016年10月11日 (二) 06:01 (UTC)
獎章的名稱就是「保衛臺灣紀念章」
[編輯]中華民國只是冠稱、自稱,而非獎章名稱之一部分,如同「抗戰勝利紀念章」、「國軍克難英雄紀念章」、「九二一震災救援紀念章」般,這個獎章的名稱就是「保衛臺灣紀念章」,總統府、官方最正式的《總統府公報》、國會立法院的《立法院公報》、主管此項業務的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官網都可見[1][2][3][4],且毫無因同名岐義而加註之需。
條目正文之「隨發文件」最後一句也寫明了「謹以「保衛臺灣紀念章」,致上全國同胞最崇高的敬意與無限感念!」,這是很清楚的。更何況臺灣人保衛臺灣國土自屬當然,毋須贅詞。
- ^ 總統前往金門水頭營區弔唁「美軍陣亡將士紀念碑」、視導西洪營區並與金門防衛指揮部留守官兵代表會餐,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16年2月7日
- ^ 頒贈「保衛臺灣紀念章」, 《總統府公報》第7232號, 2016年2月17日
- ^ 邀請國防部部長高廣圻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立法院, 2016年3月7日
- ^ 保衛臺灣紀念章,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 WildCursive(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06:59 (UTC)
- 是看不懂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的"證明書"中文字,還有國防部官方"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的中文字?Googe可以查看的到很多,別的章名稱是什麼,我在此沒工夫跟你研究,此章的官方名稱就是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不必害怕這四個字"中華民國"。違反3RR請管理員處份。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0:27 (UTC)
- 憲法位階最高,其次是法律,若兩者皆無,再來具證明力的就是中央政府公報。上述四則權威來源已清楚顯示獎章名稱就是「保衛臺灣紀念章」。扯其他的都沒用。--WildCursive(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0:45 (UTC)
- @ Chinuan12623:經查編輯歷史,雖有條目移動戰之情形,然雙方似未違反3RR:
- Wildcursive的回退:Special:Diff/41772217、Special:Diff/41773951
- 您的回退:Special:Diff/41771752、Special:Diff/41773847、Special:Diff/41774282
- 還請說明您認為已違反3RR之詳細情況。另外也希望雙方能理性溝通。-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1:22 (UTC)
- 我以時間點Wildcursive的回退:0245、0646、0948。你說我的三次,我知道,原本我回退第二後次,是留言他警告,順便請你回復原官方名稱,但後來想回復編輯破壞應不算回復次數,所以我第三次將他回復。我的理據很清楚,紀念章"證明書"名稱是什麼就什麼,不能亂改,我也有近十個領勳獎章,"證明書、或執照"名稱是麼就什麼,別人談話、新聞、或文書略稱,都不能踰越"證明書"及製發單位之"官方名稱",是而沒有要加或不加中華民國或台灣的字眼,獎章或紀念章名稱不是可以用"溝通"出來,希望你能告訴Wildcursive,不可再破壞條目名稱。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2:36 (UTC)
- 根據WP:3RR,是超過三次才算違反。-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3:10 (UTC)
- 另外,何不去信國防部詢問?或許有相關條例規範此紀念章名稱?-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3:22 (UTC)
- 我剛剛查到的,《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頒給作業規定》,其中第一條說:
- 根據WP:3RR,是超過三次才算違反。-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3:10 (UTC)
“ | 一、 為表彰民國38年後,參與歷次保衛臺灣作戰冒險犯難、出生入死、犧牲奉獻人員,頒發保衛臺灣紀念章(以下簡稱紀念章)乙座,永為誌念。 | ” |
- 但是法源的標題、申請名冊與申請表都是寫「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此處,不知要以條文內文的定義為基準,亦或是標題?我非法律專家,對此並不了解...-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3:29 (UTC)
- 亦即,此紀念章是「中華民國」的「保衛臺灣紀念章」還是「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呢?句讀問題好麻煩 囧rz……-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3:32 (UTC)
- 簡單問題,你複雜想了。"標題"一定是正名"全銜","內文"記述時如標題過長或多次引用,會採略稱,官方文件如此,民間也多採類似。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標題名稱不可能用略稱,但其內文、附件、子條例中,他僅以"本條例"稱之,官員民代引述時多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條例》、《兩岸關係條例》,那寫維基時,標題當然還是以官方名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定之,內文再佐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條例》、《兩岸關係條例》簡稱,這是官方文件,標題沒有俗名或先用先得...的問題。紀念章也是,名稱就是「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但內文會以保衛臺灣紀念章,甚至紀念章略稱,名稱是整句,不用去拆解「中華民國」的「保衛臺灣紀念章」的煩惱。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7:27 (UTC)
- 法律文書不能亂用簡稱,如果要用簡稱,必須在內文中有「以下簡稱○○○○」的字句,您可以參看這個紀念章的頒給作業規定中有寫「以下簡稱紀念章」,「紀念章」才是在這個規定中唯一的簡稱。至於「本條例」那個本不是法定的簡稱,只是使用代名詞,這個不太一樣。目前我看起來是「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及「保衛臺灣紀念章」都被官方文書視為正式名稱。比方說在招標文書的標題就只使用「保衛臺灣紀念章」,並非到內文才簡稱;而獎章盒子上印製的字跟獎章證明書的Title也出現不一的情況。我的看法是可以問問國防部這是作業疏失(當初就覺得有沒有冠國名都沒關係)或各有不同用法;如果國防部不想計較哪個才是正式全銜,維基條目就先到先得吧。--Reke(留言) 2016年10月13日 (四) 06:30 (UTC)
- 簡單問題,你複雜想了。"標題"一定是正名"全銜","內文"記述時如標題過長或多次引用,會採略稱,官方文件如此,民間也多採類似。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標題名稱不可能用略稱,但其內文、附件、子條例中,他僅以"本條例"稱之,官員民代引述時多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條例》、《兩岸關係條例》,那寫維基時,標題當然還是以官方名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定之,內文再佐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條例》、《兩岸關係條例》簡稱,這是官方文件,標題沒有俗名或先用先得...的問題。紀念章也是,名稱就是「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但內文會以保衛臺灣紀念章,甚至紀念章略稱,名稱是整句,不用去拆解「中華民國」的「保衛臺灣紀念章」的煩惱。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7:27 (UTC)
- 亦即,此紀念章是「中華民國」的「保衛臺灣紀念章」還是「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呢?句讀問題好麻煩 囧rz……-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3:32 (UTC)
- 但是法源的標題、申請名冊與申請表都是寫「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此處,不知要以條文內文的定義為基準,亦或是標題?我非法律專家,對此並不了解...-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13:29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afrc.mnd.gov.tw/thenewindex/News.aspx?newsid=2887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1011142541/http://afrc.mnd.gov.tw/thenewindex/News.aspx?newsid=2887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