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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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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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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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府裕州叶县民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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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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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正夫,号滍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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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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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七年(14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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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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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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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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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焦氏,封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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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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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卫东楚(举人、扬州知府);卫东吴,进士、工科给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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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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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道(1494年—1559年),字正夫,号滍川,河南南阳府裕州叶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八年(1513年),卫道弱冠登癸酉科河南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联捷甲戌科三甲第一百二十二名进士[1][2]。初授武昌府推官,十四年十一月选授南京刑科给事中,十五年十一月曾向武宗建议挑选宗室为皇嗣,武宗不听。不久父丧归乡。嘉靖二年(1523年)七月起复工科给事中,以议大礼请求辞职,未被允许,以职事监献皇帝庙,工程完成后,因何渊倡议砍伐树木,推倒墙垣,以开通太庙街门,卫道上疏阻止,被世宗切责,降职二级,嘉靖四年(1525年)十月贬山东布政司照磨,十二月复任原职,监督世庙工程。迁右给事中,五年四月转工科左给事中,七年四月升兵科都给事中。出为贵州右参政,分守贵宁、安平,十一年四月升湖广按察使,更任云南,十四年六月升四川右布政使,转山西左布政使,十七年八月升南京太仆寺卿,历南京太常寺卿,十九年七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二十年四月以九庙发生火灾,引咎致仕。归乡后,筑精舍于黄山滍水之阳,读书养性。享年六十六岁去世。
原籍河内修武人,元朝末年躲避战乱,徙居叶县。高祖卫和,曾祖卫智。祖父卫顼,举人,官单县知县。父亲卫钺,岁贡。俱赠太中大夫、南京太仆寺卿。祖母吴氏、母刘氏,俱赠淑人。継母李氏,封太淑人[3]。
参考资料[编辑]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河南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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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举人 8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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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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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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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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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5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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