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颜子庙和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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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颜子庙和颜林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7-1142-3-440
登录2013年3月5日
宁阳颜子庙
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分类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
时代元、清
编号2-29
登录1992年6月12日

宁阳颜子庙,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鹤山乡泗皋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1992年6月12日,授予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分类为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1]。2013年3月5日,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类为古建筑[2]

宁阳颜子庙和颜林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揭牌仪式2013年6月3号在宁阳鹤山乡举行,庆贺颜子庙和颜林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颜子即颜回,字子渊,孔子最得意弟子,其“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不改其乐”的贤乐思想,治世大道中的德治理念,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无可替代作用,后世尊其为“复圣”。 宁阳颜子庙具有“二梁不在大梁上”的元代建筑特征,有很高的的文化、艺术、科学价值,这次颜子庙、颜林被批准为第七批国宝,为发扬光大颜子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文化内蕴,最大限度保护文化遗产,提供更好的机会和平台。

参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