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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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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善
大明顺庆府知府
籍贯陕西西安府韩城县
字号字道一
出生嘉靖十四年(1535年)四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徐氏,継娶孙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举人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张元善(1535年—?),字道一,陕西西安府韩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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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陕西乡试第四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二百二十八名,三甲第九十八名进士[1][2]。授直隶清苑县知县,官至顺庆府知府。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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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张允;祖父张黻;父张岳,局大使。母陈氏。永感下。兄张元贵(岁贡生)、元夏、元喜。弟张元宾(贡士)[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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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丁惟宁
明朝清苑县知县
隆庆三年任
继任:
龚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