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 (明朝)
外观
张法(1602年—17世纪),字黄月,江西抚州府金谿县紫岭乡人[1],河南罗山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张法先祖侨居岭南,崇祯三年(1630年)中式河南乡试第十九名举人[2][3],次年(1634年)联捷进士,获授行人,转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因为直言忤逆内阁,贬谪回乡。后来张法以原职起用,刚就任李自成就已经攻入北京,他叹道:“吾受国恩厚,安忍苟活乎?”慷慨赴义而死,得祭祀忠义祠[1][4]。
引用
[编辑]- ^ 1.0 1.1 道光《金谿县志·卷十二·忠义》:张法,字黄月,紫岭人。祖侨居岭南,法领河南籍登崇祯七年进士,授行人,寻除御史。在台不阿权势,后以直言忤内阁,被谪归金谿,复以原职起;甫就道闯贼破京城,叹曰:“吾受国恩厚,安忍苟活乎?”慷慨赴难死,祀忠义祠。 府志
-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履历》:张法,黄月,春秋房,壬寅年正月二十五日生。汝宁府罗山县人,庚午十九名,会试一百二十七名,三甲二百三十六名,吏部观政,丁丑授行人。曾祖文裴,庠生。祖新受,庠生。父尚诚,庠生。
- ^ 道光《金谿县志·卷五·选举》:崇祯六年癸酉乡试……张法 紫岭人,河南籍,有传
- ^ 乾隆《罗山县志·卷六·选举志》:张法 字黄月,甲戌进士,历官行人司行人、山东道御史,倜傥能文,以直言忤权贵,谪检……
参考文献
[编辑]- 道光《金谿县志》·卷五·选举
- 道光《金谿县志》·卷十二·忠义
- 乾隆《罗山县志》·卷六·选举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