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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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璨(?—1645年),又作李汝灿用章衡峤江西南昌府南昌县葛溪人[1][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李如璨是天启元年(1621年)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成进士[2],授湖广蕲水知县,转任刑科给事中。崇祯十年(1638年)闰正月,因为朝廷渴求直言,他上陈回天四要,谈论财用政要弊病,大意指:“国家祖制原本是好的。但自从不用军而设兵,人民开始不得安身;自从屯军不耕而收饷,农夫开始不得维生。有兵不练习,士兵增加而饷粮减少;有饷不核查,饷粮多而多假冒士兵。近来核实使四出查核,而屡闻他们聚敛饷粮,冒名占有者没有又减少,可谓有才能吗!魏呈润詹尔选李化龙刘宗周都是一上表问题就遭罢黜,今天皇上下诏求直言,若能倘赦免他们,收为左右,那样直言可以不求而至。辅成君道,尤其在于大臣,今天大臣瞻前顾后,结党营私,又怎能怪经常发现盗贼啊。”崇祯帝怒,将李如璨入狱及削籍[3]黄道周营救未果[1]

弘光帝继位,起用李如璨继续担任刑科给事中,清军破南京,他身着丧服,伤心哀号,作祈死文以祈死,不久去世[4]

引用[编辑]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李如璨,字用章,南昌人。崇祯元年进士。授蕲水知县,迁刑科给事中。十年闰正月,因暵求直言,陈回天四要,论财用政要之弊,略言:“国家祖制,于古称善。自军不用而兵设,民始不得安其身;自屯不耕而饷兴,农始不得有其食。有兵不练,兵增而饷益匮;有饷不核,饷多而兵愈冒。比者核实使四出,而掊克屡闻,占冒不减,可谓有政事乎!魏呈润、詹尔选、李化龙、刘宗周皆以一鸣辄黜,今下诏求直言,倘赦其前愚,收之左右,是直言不求而至也。若夫辅成君道,尤在相臣,今此瞻彼顾,结党徇私,又何怪水旱盗贼之屡见哉。”上怒,下狱削籍。黄道周救之,不听。
  2. ^ 2.0 2.1 同治《南昌县志·卷十一·选举志上》:天启元年辛酉乡试……李汝【如】灿 葛溪人,字用章,一字衡峤,崇祯戊辰进士
  3. ^ 《崇祯实录·卷之十》:崇祯十年春正月甲子,刑科给事中李如灿上言:‘今日之旱,殆非寻常灾异也。天下财赋之地,已空其半;又遇骄阳亢旱,吴、越、楚、豫、燕、齐之间不知几千万里,是所未尽空者,殆将并空矣。而所以敛怒干和者,皆理财为之害也。财用别无足法,恃有政事;国朝酌定经制,千古称善。今者不念下民卒瘅,但云急当治标;自增兵而民始不得安其身,更加饷而农始得不有其食。有兵不练,兵愈增而饷愈难措;有饷不核,饷日加而兵愈得冒。即今核实之使四出,而掊克屡闻;清派之令日严,而占冒未减:可谓有政事乎?若夫辅成君德、安攘中外,尤在相臣;赖其决策。今俱泯默,未有闻也;此瞻彼顾,徇私结党。盖自八、九年间拂戾干和之事始未政本积于四海,又何怪天旱地坼、日食风变之屡见哉’!上怒,下汝灿于狱。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安宗立,起故官。南京亡,衰绖哀号,作祈死文祈死,寻卒。

参考文献[编辑]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
  • 同治《南昌县志》·卷十一·选举志上
官衔
前任:
李大受
明朝蕲水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胡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