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立法院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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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届立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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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 |||||
管辖 | 中华民国 | ||||
任期 | 1948年5月17日 | -1993年1月31日||||
选举 | 1948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 ||||
政府 | 中国国民党 | ||||
在野党 | |||||
基本资讯 | |||||
院长 | |||||
副院长 | |||||
秘书长 |
第1届立法院是中华民国行宪后的首届立法院,由全国50个省市及地方选出。该届立法委员任期原应自1948年5月起至1951年5月止,但因国府迁台,中华民国政府为维持其法统,该届立法委员在无法源依据的情形下继续行使职权,经释字第31号解释事后追认,嗣又依《动员戡乱时期自由地区中央公职人员增选补选办法》举行了6次增额补选,直到1991年修宪后,才终于在1993年正式解散,故又被谑称为“万年国会”。[1][2]
第1届立法院任期长达近半世纪,经历90个正常会期及2次的临时会,共有10任的立法院院长。
沿革
[编辑]法定六期
[编辑]- 1948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选出第一届委员[1],委员们于5月8日自行集会于南京市国民大会堂,并选举孙科与陈立夫为立法院院长、立法院副院长。中国共产党拒绝参与选举,政党仅有中国国民党、中国民主社会党、中国青年党获得席次。
- 1948年,第一会期、第二会期,于南京国民大会堂召开。修正《立法院组织法》,将常设委员会增加为21个。[2]
- 1949年,第三会期、第四会期,于南京、广州召开。[1][2]部分委员对离宁至穗召开持不同意见。[3]:825月,龙文治赴广州报到,被暗杀于广州。
- 1950年,立法院随国府迁台,立委陆续抵达台北,达到法定人数,第五会期、第六会期于台湾台北中山堂召开。修正《立法院组织法》,将常设委员会整并为12个。[1][2]
陈诚内阁建议总统咨商立院,由一届立委续行立法权
[编辑]- 1950年12月,由蒋中正政府主导、陈诚内阁建议总统咨商立法院,由第一届立委继续行使立法权。[4]隔年2月,第七会期于台北召开。
- 1951年7月,召开第一次临时会。9月24日,中国国民党成立立法委员党部。[5]:27
- 1952年4月,陈诚内阁再度建议总统咨商立法院,由第一届立委继续行使立法权。[4]7月召开第二次临时会。隔年2月,第九会期于台北召开。
- 1953年4月,陈诚内阁三度建议总统咨商立法院,由第一届立委继续行使立法权。[4]9月,蒋中正批准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续行职权[6]:大事年表VIII,12月,立院通过修改国大开议法定人数,减为三分之一。[7]:1内政部长黄季陆于立院表示,修订国大开议人数对总统副总统选举无影响。[8]:1隔年2月,第十一会期于台北召开。
释字第31号解释,未能选出次届委员集会前,应仍以第1届委员行使职权
[编辑]- 1954年,陈诚内阁函请司法院解释立委任期。[4]司法院作出释字第31号解释,[4]立法院得以成为长期不改选的万年国会。[9][10]2月,第十三会期于台北召开。
- 1957年,行政院提拨台北市中山南路1号房产为立法院新址。
立法院迁入中山南路院区
[编辑]- 1960年,立法院迁入台北市中山南路1号房舍。[11]
- 1962年,新建立法院议场竣工启用。
- 1969年,依该年3月修订之临时条款第5条及动员戡乱时期自由地区中央公职人员增选补选办法,从台北市及台湾省增选11席委员。国民党获8席,无党3席。
依临时条款定期增额选举
[编辑]- 1972年,依该年3月修订之临时条款第6条及动员戡乱时期自由地区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额选举办法,由总统遴选及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出共51席增额委员。此后增额立委每三年改选。[11]
- 1975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依临时条款选出第二次增额委员52位。[11]
- 1978年12月原订进行第三次增额立委选举,选前遭到蒋经国总统依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第一项,下令延期举行。因短期内无法开放选举,党外人士由议会路线转向群众路线,隔年于高雄发生美丽岛事件。
- 1980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依临时条款选出第三次增额委员97位。[11]国民党获79席,党外联谊会7席。
- 1983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依临时条款选出第四次增额委员98位。[11]国民党获83席,党外联谊会5席。
- 1983年,群贤楼竣工启用。
- 1986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依临时条款选出第五次增额委员100位。[11]国民党获79席,民进党第一次参选,获12席。
- 第七十九会期,1987年2月2日,民进党籍委员组成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
- 1988年3月,院会首度流会。4月,院会审议中央政府总预算,朱高正攀上主席台,对刘阔才挥拳。[12]中国国民党籍增额委员组成集思早餐会。
- 1989年,由李登辉政府主导、俞国华内阁提案的第一届资深中央民意代表自愿退职条例三读通过。立法院成立立法咨询中心。
- 1989年,依临时条款进行第六次增额选举,民主进步党获21席。第八十五会期起,在野党首度跨过15席连署提案门槛。
- 1990年,中国国民党籍增额委员组成新国民党连线。同年,立法院向中华救助总会洽借大楼作为青岛会馆,后被称为青岛一馆。[13]
资深委员全数退职,由1989年选出委员行使立法权
[编辑]- 1991年5月,动员戡乱时期终止。
- 1991年底,1948年及1969年选出的第1届资深立法委员全数退职。此被视为李登辉推动宁静革命的一部分。
- 1992年,院会通过“立法院政党党团办公室设置办法”[14],此时党团尚无法律地位。[15]:124通过修订立法院组织法。国民党立委党部改组为国民党立院党团。
- 1992年8月,国会观察基金会成立。
- 1992年12月,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于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举行第二届立法委员选举,选出161席新委员。
- 1993年1月,通过修订立法院组织法,将12个常设委员会整并为10个,同年10月公布施行。
立法委员
[编辑]会期 | 1 | 2 | 3 | 4 | 5 | 6 | 7-24 | 25-44 | 45-50 | 51-56 | 57-66 | 67-72 | 73-78 | 79-84 | 85-88 | 89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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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1948 | 1949 | 1950 | 1951-1959 | 1960-1969 | 1970-1972 | 1973-1975 | 1976-1980 | 1981-1983 | 1984-1986 | 1987-1989 | 1990、1991 | 1992 | ||||
立法委员 选出年份 |
1948年 (法定任期) |
1948年 (延长任期、万年国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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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 (增选、万年国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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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 (第一次增额) |
1975年 (第二次增额) |
1980年 (第三次增额) |
1983年 (第四次增额) |
1986年 (第五次增额) |
1989年 (第六次增额) | ||||||||||||
集会地点 | 南京市 | 广州市 | 台北市 | ||||||||||||||
国民大会堂 | 市政府礼堂 | 中山堂 | 现址 |
另见
[编辑]前任: 首届 |
行宪以后的立法院 1948年5月5日-1993年1月31日 |
继任: 第二届立法院 |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1.3 罗俊强. 《行憲第一屆立法委員之研究(1948-1949)》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0.
- ^ 2.0 2.1 2.2 2.3 曾繁川. 《我國中央民意代表機構變遷歷程之研究--行憲後立法院結構變遷之分析(民國37年--民國80年)》中國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2.
- ^ 林桶法. 〈政府機關遷臺的問題〉. 《国史馆馆讯》第5期 (国史馆). 2010-12-01 [202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0).
- ^ 4.0 4.1 4.2 4.3 4.4 立法院议政博物馆. 《第1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案》. 立法院议政博物馆. 2011-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7).
- ^ 杨超. 《政黨輪替後立法院黨團組織運作之研究-以中國國民黨為例》 (行政管理硕士论文). 国立政治大学. 2008.
- ^ 赖昭呈. 《台灣政治反對運動:歷史與組織分析(1947-1986)》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2005.
- ^ 本报讯. 修正國大組織法第八條 立院委會審查通過 國大開議人數減為三分之一. 中央日报. 1953-12-24.
- ^ 本报讯. 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法富有彈性立法周密 修訂國大開議人數 仍無任何影響. 中央日报. 1953-12-24.
- ^ 薛化元. 《臺灣大百科全書》萬年國會條目. 2009-09-24 [2020-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19).
- ^ 游凯翔. 打造萬年國會 學者揭當年大法官只花5天釋憲. 2020-09-28 [2020-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3).
- ^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關於立法院,簡史. 立法院网站. [202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2).
- ^ 华视. 【歷史上的今天】1988.04.07_朱高正推倒劉闊才 立法院打群架. 华视. 2016-03-28 [2020-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陈钰馥. 「寄生」國會?救總前後從立法院領逾2.6億元. 2020-09-27 [202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1).
- ^ 蔡墩铭,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编. 從立法院與行政院的互動關係探討國會助理功能與其角色. 秀威资讯. 1996. ISBN 9789860134650. OCLC 816451876.
- ^ 胡文栋. 〈我國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之探討〉. 《社会科学学报》第14期 (国立空中大学社会科学系). 2006-11.[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