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维乔
外观
郝维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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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右布政使 | |
籍贯 | 河南开封府扶沟县 |
字号 | 字子迁 |
出生 | 嘉靖二十年(1541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天启元年(1621年) |
配偶 | 娶齐氏,赠孺人,继娶赵氏,封孺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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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维乔(1541年—1621年),字子迁,河南开封府扶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河南乡试第四十四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二百九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九十七名进士[1][2]。任直隶真定县知县,考绩天下第一,万历元年(1573年)十二月擢升吏科给事中,查盘顺天钱粮,条陈驿政五事,三年六月转刑科右,四年三月升吏科左,五年三月升户科都给事中。九年五月出为江西左参政,十六年二月复除山东左参政、分守东兖,十九年三月升山西按察使,二十年七月官至陕西右布政使[3]。
家族
[编辑]曾祖郝顺;祖父郝文举,号讷菴,祖母徐氏;父郝𨭉(1502年-1584年),字君才,号春田[4]。嫡母李氏;生母毛氏。具庆下[5]。兄维新,弟维康,太医院冠带医士。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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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顾绶 |
明朝真定县知县 1570年-1573年 |
继任: 周应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