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大城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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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深圳人口数[编辑]

深圳才112万?这样的统计数据有什么意义?

关于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普查报告[编辑]


将无来源的资料列在此处[编辑]

按照城市主城区户籍人口+暂住证人口排前十的城市,来源于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普查报告

  1. 上海 2884 暂住人口比例 58%
  2. 广州 2208 暂住人口比例 62%
  3. 北京 1858 暂住人口比例 44%
  4. 重庆 1826 暂住人口比例 39%
  5. 深圳 1664 暂住人口比例 85%
  6. 杭州 1272 暂住人口比例 67%
  7. 天津 1244 暂住人口比例 18%
  8. 苏州 1105 暂住人口比例 74%
  9. 东莞 985 暂住人口比例 82%
  10. 温州 932 暂住人口比例 66%

人口问题[编辑]

以下内容来自User:Kuroiotoko在2010年7月27日 (二) 13:50时编辑的内容:

淮南政府网公布的城市人口数据,全市总人口数2408798人,其中市区1116951人,凤台县610633人;全市非农人口1129776人,占全市人口总数46.9%。http://www.huainan.gov.cn/hnzfw/template/hnzfw/narticlecontent1.jsp?id=28369 《淮南年鉴》

75.155.120.135在2010年7月20日 (二) 12:11所删内容极不负责任,上面是一个缩影。--Cscen ◎留言板 2010年7月27日 (二) 10:12 (UTC)[回复]

  • (:)回应:全市非农业人口一般指市辖区内(有时指整个市域)的非农业户籍人口。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如实反应一个城市的城市化水平。所以以非农业人口计算城市规模并不符合中国大陆国情。民国遗民 (留言) 2011年3月31日 (四) 05:19 (UTC)[回复]

“特大城市”定义和划分的来源?[编辑]

请教各位此列表的来源,是否有官方解释?--海牛 (留言) 2010年8月23日 (一) 05:32 (UTC)[回复]

同问此列表来源与划分标准。请制表维基人或维基管理员给予解释。民国遗民 (留言) 2011年3月31日 (四) 05:22 (UTC)[回复]

新华网上公布新华社消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1] 有城市等级划分内容 --简烈博 (留言) 2014年8月16日 (六) 14:36 (UTC)[回复]

关于人口数[编辑]

  • 本人已根据各市六普公告,将常驻人口数据更新。鉴于现实情况下多数城市已经不再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因而只能将其全部人口列出于此。虽然常驻人口总数并不能客观反映一个城市的规模,但还是有必要将这些数据加以整理并列出。另外本人建议,如有可能还是最好能把各市市辖主城区的人口单列统计,以便客观反映该城市的规模。——忱鸾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5:43 (UTC)[回复]
  • 市域常驻人口总数也有必要保留。已添加。——忱鸾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9:32 (UTC)[回复]

已单列统计Fry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10:41 (UTC)[回复]

关于“城区”和“常住人口”的定义[编辑]

国务院中《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中原文如下:“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2] 即对于设区的市,统计全部市辖区,不统计市辖县和托管的县和县级市。请不要混淆“市辖区”和“市区”的概念。另外,关于“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是指不仅行政上、而且地理上也属于该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的区域,即不含该市位于其他市的托管区。Victortarrantino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11:19 (UTC)[回复]

央视新闻:http://news.cntv.cn/2014/11/21/VIDE1416566879055880.shtml ——云淡风轻对话2014年11月23日 (日) 02:03 (UTC)[回复]
央视中国新闻:http://news.cntv.cn/2014/11/21/VIDE1416557877365410.shtml ——云淡风轻对话2014年11月23日 (日) 02:03 (UTC)[回复]

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中的常住人口问题[编辑]

依据国务院2014年11月20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此处城区常住人口,未明确是指广义的该市城区常住人口,还是该市城区城镇常住人口。

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于2014年12月11日,依据国务院该通知,下发了《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对江苏省推进城镇化的影响和政策建议》,其中明确指出,江苏省特大城市即“城区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只有南京市,而苏州与无锡皆只属于I型大城市,即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新闻见《新华日报》2014年12月12日第9版,标题《城市发展,更要量身定做了——我省城市规模标准调整建议出炉,特大城市只剩南京》。http://xh.xhby.net/newxh/html/2014-12/12/content_1169676.htm

如按此标准认识国务院通知,无疑该通知是指城区城镇常住人口,而非城市常住人口,亦可知该通知意旨,当在促进城镇化,否则以江苏省苏州市的城区常住人口计,亦可为新标准特大城市了。

对此,如何理解?记小三留言2014年12月12日 (五) 16:57 (UTC)[回复]

什么奇怪的中心,与国务院新标准唱对台戏。江苏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石泰峰同日指出:“按照最新标准,苏州已经跨入特大城市的行列。”[1]省领导一句话,什么中心算老几?况且不过是建议,能作数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12月12日 (五) 17:18 (UTC)[回复]

探讨一下“城区人口”和“城区”的定义。这次《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将城区定义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这个定义和国家统计局统计城镇人口、乡村人口时对城区的定义一致。

  • 国家统计局《常见问题解答》:问:统计年鉴中把人口划分为城镇和乡村,划分标准与《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2009年发布)一样吗?统计年鉴中有从1978年以来的城镇乡村人口数,其划分规则是什么?答:2008年,国家统计局正式出台《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2008-2012年城乡人口数据根据本规定划分。
  • 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四、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

所以,城区人口=市辖区的城镇人口-市辖区的镇区人口(均指常住人口),是比市辖区城镇人口要小一些的一个数字。--欢迎试用维基百科图书馆 MtBell 2014年12月13日 (六) 06:55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大城市列表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8月2日 (三) 17: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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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9月8日 (五) 06:10 (UTC)[回复]

城区人口数据为何与来源中完全不同?[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18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其中的城区人口数据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城区人口排名中显示的一致,与本词条的城区人口完全不同。特大城市列表也应该有所不同。—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自由雨日对话贡献)于2020年6月20日 (六) 08:09 (UTC)加入。[回复]

  1. ^ 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suzhou/2014-03-17/c_119793661_4.htm
  2. ^ 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中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