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提交删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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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及问题[编辑]

中文维基由于某些原因,大量的提交删除工作由少量维基人来完成(现实的情况),在一般理解情况下,提删者由于个人的视野,好恶等原因往往会将本应保留的条目提交删除,间接增加社区内部不满的情绪。为此,提议建立一个提交删除委员会。活跃的提交删除者只有10人左右,难免会出现系统性偏差en:Systemic bias,其解决的方法可以通过加大参与人数,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弱这种偏差,参见en:Wikipedia:WikiProject Countering systemic bias

名称[编辑]

提交删除委员会只是一个暂定名,也可被称为提删工作小组,保留条目专题最近更改巡逻en:Wikipedia:Recent changes patrol

特点[编辑]

  • 提交删除委员会按兴趣分类,可以直接寻找Wikipedia:维基兴趣小组既地区社群的成员来担任,不限管理员。
  • 定期检索其兴趣范围内的新条目以其其他条目,提出删除请求。

其仍将遵守一般的提交删除的原因[编辑]

可能被快速删除的条目:

其他[编辑]

提交删除委员会并不意味着其他维基人没有提出删除的权力,其建立是为了平衡管理员活动不足产生的一些矛盾。比如目前大量的提交删除工作由User:Shizhao,其个人好恶往往成为提交删除的标准,委员会的建立将提交删除的工作分担给大量的一般用户来做,既提高了用户参与,也可以减少误提出删除的可能。此委员会并非一个行政机构,没有权力决定其他维基人对条目是否有提删的权力。

其解决的问题[编辑]

由于提交删除委员会成员更加熟悉将被删除条目,减少错误提出的可能性。同时兼顾到大量新条目的审核。

不足[编辑]

需要事务性的定期检索条目,类似与管理员的职责。

讨论[编辑]

统计对此持正面和负面的人数,听取建议和反对。

赞成[编辑]

  1. (+)支持Ksyrie 2007年6月17日 (日) 04:56 (UTC)[回复]
  2. (+)支持Whhalbert 2007年6月17日 (日) 05:05 (UTC)[回复]
  3. (+)支持Martinoei 2007年6月17日 (日) 05:28 (UTC)[回复]
  4. (+)支持-Jason22(请留言) 2007年7月2日 (一) 02:50 (UTC)[回复]

反对[编辑]

  1. (-)反对,我需要更多的解释,目前的情况我认为这个“委员会”不能解决提议者希望解决的问题:既然其他人还是可以提议删除(比以前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还要这个委员会?另外,只有管理员提删是对维基百科的误解。-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7日 (日) 06:36 (UTC)[回复]
  2. (-)反对——作用不明—Quarty 2007年6月17日 (日) 07:17 (UTC)[回复]
  3. (-)反对,反对提删的人,请先完善条目吧,有许多人生了不养,老实说,有些内容,着实许法对一个想要查百科的读者,给予任何实质的做用或帮助,编写百科,是贡献知识,不是浪费专程到百科查内容的使用者的时间,然后还大 喇喇的在那里主张什么权利,如果你的内容够好,自然会有一堆人为你投下保留票,不用在这里争什么权利,当你在GFDL下贡献出你的内容时,你就没有什么权利可言了,也许条目是您创造的,但不等于条目就是您的—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7年6月17日 (日) 13:31 (UTC)[回复]
  4. (-)反对,先在一个小圈子里做个结论不如直接让大家决定。—Isnow 2007年6月17日 (日) 15:26 (UTC)[回复]
  5. (-)反对,连提删都要委员会,创建条目需要不需要,编辑条目需要不需要?本来维基百科是人人编辑,人人参与,这种制度只能使得维基百科变得更加官僚和低效。--用心阁(对话页) 2007年6月17日 (日) 16:27 (UTC)[回复]
    • (:)回应,创建和编辑条目是大部分维基人都在做的事情,可是提交删除实际上在目前的维基只是由少部分维基人在做,这个委员会的建立不但不会使维基变得官僚和低效,而且会使参与提交删除的人更多。—Ksyrie 2007年6月17日 (日) 16:37 (UTC)[回复]
  6. (-)反对,人人都可以提删,这委员会没有什么特别,看不出对维基的发展有多大的帮助。--Computor 2007年6月17日 (日) 18:41 (UTC)[回复]
  7. (-)反对,此议题的发起人请先了解中文维基的提删相关方针。“中文维基由于某些原因,大量的提交删除工作由管理员来完成” 一说不成立。人人都可提删。想要对维基产生更大的影响, 你只要多花时间在这里就是了。与是不是管理员基本上没有关系。 —Munford (留言) 2007年6月17日 (日) 20:43 (UTC)[回复]
    • (:)回应,请分清楚维基的删除方针和目前更多的提交删除请求的区别,而且我的这个提议和对对维基产生更大的影响有关系吗?—Ksyrie 2007年6月17日 (日) 21:21 (UTC)[回复]
      • (:)回应,现在的提删是按照方针执行的。不管是shizhao还是其他人提出的删除, 如果你有意见你都可以投反对票。 这样至少就是一对一了。即使没有其他用户投票,条目也会保留。抱歉, 我实在看不出现行制度原则上和执行上有太大的问题。相反,你提出的这个提议让人看不出具体要怎么执行。是不是要把提删的权力限制在一部分人手中?或者是禁止一些人提删? 希望在提出这类建议的时候有更详细的设计和解释。—Munford (留言) 2007年6月18日 (一) 03:00 (UTC)[回复]
  8. (-)反对:“现状及问题”所说“本应保留”在方针中没有给出判断标准。“系统性偏差”在方针中没有定义。这是该解决的问题,提交删除委员会没有解决这些问题。--Wikijoiner 2007年6月18日 (一) 05:45 (UTC)[回复]
  9. (-)反对,提删本来就是一个讨论,放在大众之下不比放在一个委员会里更好?并且已有关闭投标机制,我实在想不出这个建议的委员会有什么新的作用和意义。— fdcn  talk  2007年6月18日07:34 (UTC+8 6月18日15:34)
  10. 强烈(-)反对,这主意根本就行不通,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制造出更多的问题。理由参见以上各点。— Marcus Hsu  talk  2007年6月26日 (二) 03:59 (UTC)[回复]
  11. (-)反对,无任何差别及改进,仍然需要某些维基人提删,除非是机器人将小小作品提删,不然还是需要劳力。--DoraConan 2007年7月3日 (二) 09:41 (UTC)[回复]
  12. (-)反对:乐见维基百科的品质管理流程经过一些讨论而变的更好,不过这个删除委员会的讨论还不成熟,对于委员会的组成以及对条目品质控制的型式流程没有规划。提案还未成熟之前迳付表决是很难获得社群的认同的,拿出社群多数能够支持的理想与远景再来成立吧。—Jasonzhuocn 2007年7月3日 (二) 09:54 (UTC)[回复]
  13. (-)反对,寡头不好吧,更何况还未成熟。再努力 柯博文-分支司令官有事报告,没事谈天★为第五次动员令努力★ 2007年7月7日 (六) 15:31 (UTC)[回复]
  14. (-)反对,由少数人决定,不太好吧~—Lauw 2007年7月9日 (一) 14:22 (UTC)[回复]

建议[编辑]

  • 那么条目应该如何送交“提交删除委员会”呢?我觉得您的意思是要取缔一般用户提交删除的权利,提交删除一概由该委员会负责。这样难免会有漏网之鱼。如果一般用户可以自行把条目送交“提交删除委员会”,那么这和现在的机制有什么根本上的分别?这—Quarty 2007年6月17日 (日) 06:12 (UTC)[回复]
  • 不是很了解这个组织的作用。“提交删除委员会并不意味着其他维基人没有提出删除的权力,其建立是为了平衡管理员活动不足产生的一些矛盾。”,因此任何一个维基人仍然可以提删,那么这个组织在提出删除的时候扮演的角色为何?另,组织成员如何产生?自愿?推选?--Jnlin讨论2007年6月17日 (日) 06:18 (UTC)[回复]
  • 我觉得不应该叫作委员会吧,应该是组成一个team,一起来把不合格的条目提删吧。名称可以叫提删工作小组。--Theodoranian|虎儿 =^-^= 2007年6月17日 (日) 06:32 (UTC)[回复]
  • 不如改成保留条目专题。-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7日 (日) 06:37 (UTC)[回复]
  • 不如建立“最近更改巡逻”,即en:Wikipedia:Recent changes patrol:“Recent changes patrol or RC patrol refers to the process whereby individual users (also called editors) check the recent changes to various articles for harmful edits.”--minghong 2007年6月17日 (日) 07:42 (UTC)[回复]
  • (!)意见,我不会投票赞成或投票反对,因为有没有这种委员会,也无法解决现在参与人数过少的现象。最重要的是 (1) 多些人处理站务 (2) 撰文者有责任把一条新条目写至有定义有内容的条目。 --Hello World! 2007年6月17日 (日) 13:57 (UTC)[回复]
    • 那你的意思也即维持现状了?类似User:Shizhao的事件,如果提删人太少还是会出现的。名字和其组成人员之类都可以变更,主要解决问题是只是由于少数管理员在提交删除,造成的某些问题。—Ksyrie 2007年6月17日 (日) 16:15 (UTC)[回复]
      • 制度的作用在于起点公平而非所得公平,维基已规定了所有人都可以提删,这已足够了。不能因为现实上有人积极与否造成的不平衡来由政策负责。事实上,之所以出现管理员在提删较多,是因为热心参与清理的人容易得到大家信任而当选管理员,而不是因为当管理员才去提删。我见了好几个热心条目维护的人因此入选管理员的,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结果。难道还要强制禁止管理员不得提删,再强制要求不热心的来提删?这就如一些人反问民主国家“为什么穷人就当选不了总统”一样,在这种逻辑下,什么样的制度设计都满足不了现实造成的所谓不平衡。— fdcn  talk  2007年6月18日07:45 (UTC+8 6月18日15:45)
        • 人人都可以提交删除,但并不说明人人都会参与删除,只要参与提交删除依然是少数人,类似的事情还是会出现。—Ksyrie 2007年6月18日 (一) 18:42 (UTC)`[回复]
          • 本来参与提交的就是少数人,提删人的多少等于愿意来参与的人数,这是正常的。你的意思是什么?要强制自愿的不提删、强制不自愿的提删?你最好先弄清楚自己要表达什么。— fdcn  talk  2007年6月19日13:23 (UTC+8 6月19日21:23)
    • User:Fdcn(自由主义者)说得对,之所以管理员提删比较多,是因为大家信任他,让他当管理员。这里从无说过只有管理员才可提删,也没说过非管理员不可提删。就请上面不要再在这问题上纠缠提删的人是不是管理员吧。--Hello World! 2007年6月18日 (一) 12:50 (UTC)[回复]
  • 建议成立工作小组即可,多些人来关注删除的事总是好的。—ffaarr (talk) 2007年6月23日 (六) 02:33 (UTC)[回复]
  • 我看得出来提议者希望能多点人来关注删除讨论版面的心情,但老实说,我完全无法理解此委员会成立的意义何在。因为您既不能规定sign on此委员会的成员一定要密集地关注删除讨论页(如果他真的会这么热心,不必参加委员会也可以一样热心),也不能规定其他非委员会成员插手相关事务(有违维基百科政策),那么到底是不是委员会成员的差别何在?与其伤脑筋这些,不如直接把心力拿去关注删除讨论页,或者组成比较类似社团性质的工作小组互相砥砺讨论一下也比较有意义(例如拯救小小条目工作小组就有点类似的味道)。—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6月23日 (六) 08:05 (UTC)[回复]
  • 我认为不妨将其作为一个工作组,将有嫌疑的条目先在工作组内部讨论一下,再提交删除,或者说可以将个人不清楚的东西,送到相关的工作小组先验证一下,其实现在很多小组都满活跃的。这样也许会多耗一些时间,但是至少避免了误删。—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6月23日 (六) 09:26 (UTC)[回复]

Wikipedia:如何降低条目被提交删除的可能性[编辑]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我刚才找了一下,发现维基百科的相关指引只有教人如何写条目(格式方面),却没有教人如何写出一篇不会被提删的条目,而现行的删除方针等等散见各处,对于条目被提删者的心理建设不足,因此我写了Wikipedia:如何降低条目被提交删除的可能性,开始发想,希望有更多的维基人能够一起来完成这篇文章,这不是一篇方针或指引,只是个人意见,但我希望一点点个人意见可以为终日因提删而纷扰不断的维基带来一些些新思考,至少可以整理一下大家的心得,不要浪费了wiki这种分享经验的功能。--Theodoranian|虎儿 =^-^= 2007年6月17日 (日) 03:35 (UTC)[回复]

写的很好,不过这样并不能解决目前的问题。首先大量的维基新人对这些规定并不熟悉,即使熟悉了也要经过一段时间。而且很多被删条目是由于编写质量较差,但我认为,我们应该尊敬每个为维基做贡献的人,如果某人编写的不好,尽量去帮助改进而不是删除。再者就是管理员误删,有陈松青等条目被删还被导致提出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另外还有我最开始建立的山西黑砖窑事件幸好不是被书生兄提交删除,否则会被罪加一等。我们现在确实遇到这些问题,干嘛不寻求一个大家都能满意的解决方法呢?我提议加入Wikipedia:提交删除委员会,成员不限是否管理员,其职责主要是提交删除,并且不同的删除委员会对应不同的条目。比如对影音感兴趣的,主要检索某些艺人,唱片,之类是否值得删除,这样大家都会更加满意。—Ksyrie 2007年6月17日 (日) 04:16 (UTC)[回复]
所谓,不教而杀谓之虐,如果我们没把规则与指引写出来,人家犯错时我们提删,是有点狠心了点。但如果像虎儿这般把规则写了,但是新人们并不予理会还是写出品质堪虑或不适合收录的东西,那是作者自己不用心,并不该太过纵容。想当年我刚加入中文维基时,就是怕自己乱写造成人家麻烦,所以先花了一整天时间研究规则后才写了第一篇条目,当然是一次就过关完全没问题。就像很多人买电器品或买车子,明明原厂附了一本说明详尽的使用说明书,但真的会去看完它的人实在不多,到时真的因为操作错误而把东西弄坏,要怪谁呢?因此我们的责任是该如何把这‘说明书’写得清楚易读并且放在容易找到的地方,但我们不该因为那些没习惯看说明书而犯错的新人,而给予太多的宽限。我不懂上面那‘删除委员会’是啥意思,是说如果没有参加该委员会的用户,是没资格提报删除的吗?如果是这样我反对此提议,因为它违背了人人来参与协作的原则,而且,一个人对艺人、唱片感兴趣,并不表示他就有资格叫此方面事物的专家,事实上,反而会因为这原因而造成本位主义心态,这反而是我们更不期待会见到的情况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6月17日 (日) 05:08 (UTC)[回复]
请看一下Wikipedia:提交删除委员会,改名为提交删除,并不是其他人没有提交删除的权力,只是这个委员会的人尽更多的提交删除的义务。—Ksyrie 2007年6月17日 (日) 05:12 (UTC)[回复]
附议大象,现在有不少人士曾经诉说wikipedia越来越像象牙塔。再加上GFW封禁等参与人数少的因素,此提议违背了人人来参与协作的原则,也只会令wikipedia离wikipedian越来越远。zzz……很困 找我 2007年6月17日 (日) 05:18 (UTC)[回复]

下一次登录兄写的真好!--Jnlin讨论2007年6月17日 (日) 14:06 (UTC)[回复]

这篇协助文件的内容颇亲和的,希望刚加入的新用户真的能因为阅读到它而对维基百科条目收录标准有所体会。—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6月20日 (三) 05:3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