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欧阳诰

大明山东都转运使
籍贯 江西吉安府泰和县
字号 字赐之,号饬庵
出生 生年不详
逝世 嘉靖戊申正月十二日
配偶 原配灌溪罗氏,赠淑人;继娶任氏、萧氏
亲属 (子)欧阳楚、欧阳应、欧阳台、欧阳塾、欧阳壁
出身
  • 弘治二年己酉科举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进士出身

欧阳诰(1466年—1548年),字赐之,号饬庵,江西吉安府泰和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弘治二年己酉科江西乡试第三十一名举人。任应城教谕。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二甲第二十四名进士[1][2]。授南京工部屯田司主事,督税榷厂,寻丁内外艰。正德五年(1510年),起补南京吏部稽勋司主事,晋文选司郎中,十一年出知金华府。调官汉阳府知府。嘉靖三年(1524年),迁任山东都转运盐使,后罢归。家居二十余年卒。

家族[编辑]

曾祖欧阳永仁;祖父欧阳广濬,恩例冠带;父欧阳宁,蜀府纪善。母王氏[3]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