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精灵宝钻 (宝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精灵宝钻昆雅语:Silmaril,众数形:Silmarilli,其意为“纯光之辉”[1]),是J·R·R·托尔金作品中出现的三颗保存了双圣树光芒的宝石。精灵宝钻是托尔金讲述“一亚”的创造和精灵人类矮人的起始之《精灵宝钻》一书的核心之一。

外观

[编辑]

精灵宝钻不仅只是有着耀眼光芒的珠宝而已,在某种意义上,这三颗精灵宝钻是“活着”且“神圣”的事物。不过关于被公认为诺多族最伟大精灵的费诺当初是怎样制造出精灵宝钻这点,是没有完整的解释的。即使是包括工艺之神奥力在内的维拉,也没有办法复制出相若的事物。事实上,就算是费诺本人,也可能没有办法再复制出类似的东西,因为费诺其自身部分的精华,已成了精灵宝钻的一部分。

在托尔金的世界中,精灵宝钻的价值是近乎无限的,即使对维拉而言亦然,因为它们是独特且无可取代的。据称精灵宝钻自身是会发出光芒的,而其光芒便是源自双圣树,但据称精灵宝钻亦会反照其周遭一切的光芒。

小说内的历史

[编辑]

精灵宝钻的成分是晶体物质“西里马”(Silima),它包含了双圣树的光芒。身为一亚最早的精灵之一的芬威,其子费诺以双圣树之光创造了精灵宝钻。精灵宝钻为瓦尔妲所祝圣,因此它们会烧灼任何邪恶生物或凡人(贝伦是其例外)的双手。

天魔王米尔寇昂哥立安联手毁了双圣树,之后精灵宝钻成了保存双圣树未毁坏前的光芒的物品,因此维拉向费诺垦求,希望他能将精灵宝钻交出,好让双圣树能复活,然而费诺拒绝了其请求。

之后米尔寇杀害费诺的父亲芬威并夺走精灵宝钻的消息传出。却说米尔寇偷了精灵宝钻后,他逃离了维林诺,回到了自己位于中土大陆北方的基地安格班,并在之后将精灵宝钻置于其铁制的王冠上。

费诺对他称之为“魔茍斯”(辛达林语:Morgoth,意即“黑暗大敌”或“可怕的黑暗”)的米尔寇的行为感到愤怒,再加上维拉打算将精灵宝钻用于自己目的的意图,费诺于是带领他的儿子,共同发下了所谓的“费诺誓言”(Oath of Fëanor)。这个誓言使得他们与任何得取精灵宝钻的人物进行战斗;此后,这可怕的誓言也导致了大屠杀与精灵彼此间的战争等问题。

费诺引领许多诺多族精灵回到中土大陆。他在中土大陆第一纪元的远行,带给了中土大陆的精灵和人类无穷无尽的灾难。贝尔兰发生了五场战斗。但最后,诺多族精灵和所有介入该誓言的人,都无法从魔苟斯手中夺回精灵宝钻。

其中一枚精灵宝钻为贝伦露西安在历经磨难后获得,这枚精灵宝钻后来为图尔伊缀尔之子、半精灵爱尔温之丈夫埃兰迪尔带予居于西方的维拉,做为忏悔的象征。维拉之后让这枚精灵宝钻成为天上的星辰。

另外两枚精灵宝钻在魔茍斯的手上,这两枚精灵宝钻在愤怒之战的后段,为曼威的一名手下取走;然而在精灵宝钻从魔茍斯处取回后不久,费诺剩余的两个儿子,也就是梅斯罗斯梅格洛尔,为了实践那多年前就发下的誓言,将那两颗精灵宝钻给偷走了。但宝钻就如先前烧灼魔茍斯的双手一般,开始烧灼他们的手,借此表明他们不具宝钻的所有权。因宝钻烧灼的痛苦,梅斯罗斯带着其所得的那颗宝钻,跳入了一个火热的深渊之中;而梅格洛尔则将其所持的那颗精灵宝钻,投入了大海之中。[2]自此之后,三颗精灵宝钻分别进入了天、地、海之中,从此一去不复返,直至世界重塑之时。

根据曼督斯的一则预言:在米尔寇最终回返,并于末日决战战败后,世界将会改变,而维拉将会回收精灵宝钻;之后费诺的灵将从曼督斯的殿堂中释放,将精灵宝钻给予雅凡娜;之后雅凡娜会打破精灵宝钻,并以之使双圣树复活;佩罗瑞山将会被夷平,而双圣树的光芒,将会带着永恒的喜悦,充斥着整个世界。[3] 此构想出现于托尔金由其儿子克里斯托弗·托尔金出版于《中土的形成》(The Shaping of Middle-earth)一书之中的手稿内[4],但不见于《精灵宝钻》书中。

参见

[编辑]

脚注

[编辑]
  1. ^ Tolkien, Christopher. The Letters of J.R.R. Tolkien. Allen & Unwin. 1981. ISBN 0-04-826005-3. 
  2. ^ 可参考泰德‧那斯密斯(Ted Nasmith)所绘的Maglor Casts a Silmaril into the Sea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2-08-20.一图
  3. ^ Second Prophecy of Mandos. Encyclopedia of Arda. Mark Fisher. 30 June 2010 [201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7). 
  4. ^ Tolkien, J. R. R. (1986), Christopher Tolkien, ed., The Shaping of Middle-earth,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ISBN 0-395-42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