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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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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贽
大明刑部左侍郎
籍贯直隶淮安府山阳县
字号字崇礼
出生正统四年(1439年)八月初九日
逝世正德七年
配偶娶高氏
出身
  • 成化二年丙戌科同进士出身

叶贽(1439年—1512年),字崇礼明朝政治人物,直隶淮安山阳县人。叶淇从子。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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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府乡试第二十五名,天顺八年(1464年),登甲申科会试第五名,三甲136名进士,授刑部主事。历任刑部员外郎郎中,其为官谨慎不冤。后出任嘉兴府知府、改台州府知府、广信府知府,均以操履清谨闻。弘治六年(1493年)三月升四川布政司左参政,十年二月升江西布政使,十一年十月进本司左布政,十三年九月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处理官员贪污、清理弊案甚多。十五年丁父忧,服阕,十八年三月复除原职,十二月转为南京工部右侍郎,正德元年(1506年)十二月改任刑部右侍郎,二年闰正月升左侍郎,四月因年老致仕。居家足迹不至公府,举乡饮大宾亦不赴。正德七年(1512年)卒,朝廷按例赐祭葬[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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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叶子高。祖父叶邦和。父叶本道。母祝氏。重庆下。兄赟、贵、兰。弟资、赞、质、宝、贯、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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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朝献征录》(卷46):“叶贽,字崇礼,淮安山阳人。天顺甲申进士,任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鞫谳明慎,人称不冤。出为嘉兴府知府,改台州、广信,以操履清谨闻。既去,民皆思之。迁四川布政司参政、江西左右布政使,征拜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藩僚以故事馈赆,贽谢不纳。其督粮储,严出纳,清宿弊,继者多遵其法。转南京工部右侍郎,又转刑部,请老而归。足迹不至公府,郡大夫宾之乡饮,亦不赴。正德七年六月卒。赐祭葬如例。”
  2.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九》:正德七年六月,致仕刑部左侍郎叶贽卒。贽字崇礼,淮安山阳人。天顺甲申进士,任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鞫谳明慎,人称不冤。出为嘉兴府知府,改台州、广信,以操履清谨闻。既去,民皆思之。迁四川布政司参政、江西左右布政使,征拜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藩僚以故事馈赆,贽谢不纳,其督粮储,严出纳,清宿毙,继者多遵其法。转南京工部右侍郎,又转刑部,请老而归。足迹不至公府,郡大夫宾之乡饮,亦不赴,至是卒,赐祭葬如例。
官衔
前任:
陈廷琏
明朝广信府知府
弘治年间
继任:
王瑭
前任:
刘忠
明朝台州府知府
1482年-1489年
继任:
马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