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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LuciferianThomas/方针指引项目/封禁方针/比较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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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条文

封禁,又称封锁查封,是管理员阻止用户参与维基百科编辑的手段。封禁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防止维基百科遭到持续或严重破坏,而绝非惩罚用户

用户可以在当前的破坏页面或者本文提及的其他页面中提议封禁,提议的同时亦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但管理员有权拒绝执行被提议的封禁,并可以进行独立的调查。如果您认为某一个封禁不合理,请在用户讨论页使用{{Unblock}}或向管理员电子邮箱讨论。

提议条文

封禁(或译封锁查封)是管理员阻止用户编辑维基百科部分或所有页面的技术措施,注册用户未注册的IP用户及由多个相邻的IP地址组成的IP区段(子网)均可被暂时或不限期封禁。用户被封禁后仍留存其用户讨论页的编辑权限作申诉之用,但在特定情况下管理员或考虑剥夺用户讨论页使用权限。

封禁仅应阻止维基百科受到破坏或扰乱,绝非作惩罚用户之用(参见 § 用途和目的);任何用户在提供充分证据下可向适当的布告板提报具不当编辑行为,提议管理员封禁相关账号和IP地址。若其他用户认为某用户的封禁有问题,可至管理员布告板请求重新审视封禁是否恰当;管理员可在接纳用户申诉、认为封禁缺乏适当依据、不再合适等情况下解除对用户的封禁情况下解除对用户的封禁(参见 § 解除封禁)。

封禁与禁制有所不同:禁制是褫夺用户在维基百科全站或若干部分之编辑权的正式措施,并非技术上阻止用户编辑页面,但禁制可以通过封禁来执行。

更改说明
  • 首句“手段”一次有负面含义,改用更为中性的“技术措施”一词(尤其整句“管理员[...]的手段”读起来就很邪恶)。
  • 补充封禁的效果,取代原有的 § 被封禁的影响
  • 减少使用粗体。
  • 原先方针除了首段完全没有再提及AIV或任何其他页面供提议封禁,直接重写为更清晰的指示且不提及当前的破坏(并非只有AIV一个布告板可提议封禁)。
  • 编辑禁制方针对应添加封禁与禁制不同的文句。
  • 不再使用{{方针列表}}:页面底部已有导览框,完全没有重复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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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禁的用途和目的

所有封禁均用作避免维基百科受到破坏,或减低潜在问题发生的机会。封禁应是阻止上述问题的最后手段,只用于应对以较温和的方法不能解决的问题和持续违反方针的行为,而适当运用这手段能通过以下四个方法避免上述问题出现:

  1. 避免对维基百科进行迫切的或严重的破坏或干扰
  2. 通过增加有不当行为的用户的编辑难度,制止该用户对维基百科的干扰
  3. 让有不当行为的用户了解维基百科不能容忍其行为,应改善及避免该不当行为持续
  4. 鼓励有不当行为的用户以社群认同的有建设性、适当的编辑方式对维基百科进行贡献

在某些情况下,管理员会延长封禁期限,以避免维基百科受到破坏及鼓励用户停止干扰维基百科,重新开始对维基百科作出贡献。

提议条文

原则

管理员应当在执行封禁前了解情况,并必须能够佐证其执行的封禁。封禁应当具有阻吓作用,以防止维基百科受破坏及扰乱,阻止当前持续的破坏行为,并避免往后再出现同类情况,再犯者或会被延长封禁期限;封禁时亦应鼓励有不当行为的用户以社群认同为建设性的编辑方式贡献维基百科。封禁不应用作复仇、贬损或惩罚用户,更不应在无当前的行为问题下使用封禁;一般不应以未持续发生且当前已无扰乱风险之事由作追溯式封禁。

被封禁用户可发起封禁申诉(参见 § 解除封禁)。解除封禁的请求同样应以阻吓破坏及扰乱性编辑作为考量。承诺停止不当行为,并能对相关规范展现具诚信之适当理解的用户可能可获解除封禁;同样地,在解除封禁后持续出现相同不当行为的用户,其封禁申诉很可能会被拒绝。

更改说明
  • 原标题繁简混用,标题原为繁体但台港澳都不用“封禁”一词,而段内(不论新旧)都是在说明使用封禁的原则,故更改标题为“原则”。
  • “而适当运用这手段能通过以下四个方法避免上述问题出现”这是中文吗?“手段”如何“通过”“方法”?
  • 四个列出方法当中头两个有点语法问题:
  1. “避免对维基百科进行迫切的或严重的破坏或干扰”:封禁无法得到“避免”干扰的效果,只能“阻止”干扰;
  2. “通过增加有不当行为的用户的编辑难度,制止该用户对维基百科的干扰”:封禁不应只是“增加编辑难度”,这个写出来很有问题,除了少数用局部封禁的用户需要经编辑请求封禁外,被全站封禁的用户不应存在“编辑难度”的说法,因为根本不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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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封禁的情况封禁通常用于以下情况,但不限于这些情况——特别是其他方针有具体规定的情况,只是本表所列的情况相对较少争议而已。

对于管理员来说,最简单的指引是:如果不确定封禁是否适合,则不应该执行封禁,或者执行前应咨询其他管理员。如执行了一个可能具争议性的封禁,则应在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通告,让其他管理员进行复审。

此外,由于新用户不熟悉维基百科的各项方针和指引,有时候他们的编辑看起来像在扰乱维基百科的运作。但管理员应该小心处理新用户的不适当编辑——如因新用户不适当的编辑而执行过量的封禁,会影响他们日后对维基百科作出贡献的意欲。详情请参阅Wikipedia:不要伤害新手

提议条文
常见的封禁原因

以下列出部分最常见的封禁原因。管理员如果不确定是否应该封禁则不应径自执行,应当咨询其他管理员的意见。执行可能具争议性的封禁时,则应于管理员布告板通知其他管理员进行复检。

管理员在应对新用户时需多加注意:新用户可能因不熟悉维基百科的规则和社群规范而令其编辑看起来像在扰乱维基百科的运作,对新用户采过重的处理手法会影响其日后对维基百科作出贡献的意欲(参阅维基百科:不要伤害新手);但需注意用户在被充分提醒或警告后持续不当编辑仍可被封禁,而用户拒绝或显为不当理解相关规范亦非规避封禁等处分的理由。

更改说明
  • 标题与段落首句有互相矛盾的情况,又“需要”又“通常”又有其他。
  • 极度严重的欧化汉语,基本上不是中文语法,重新整理了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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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用户或社群 管理员可能封禁一个用户以保护维基媒体基金会、维基百科用户或者社区。保护目的的封禁用于应对以下行为:

  • 持续人身攻击
  • 进行人身、财产或法律威胁
  • 威胁用户安全的行为;
  • 泄漏个人信息(不论信息是否正确);
  • 持续的侵权行为;
  • 持续在在生人物条目加入无参考来源及对该人物名誉有潜在影响的信息。
  • 持续发布和维基百科无关的广告和宣传信息。

如因有人泄漏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或威胁其他用户安全,管理员可在其他管理员同意下永久删除与事件有关的编辑。

提议条文

保护用户或社群 管理员可为保护维基媒体基金会、维基百科用户或者公众利益而实施封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在有人泄漏其他用户个人信息或威胁其他用户安全而被封禁的同时,管理员应考虑请求监督员永久隐藏有关内容

更改说明
  • “管理员可能封禁一个用户以保护维基媒体基金会、维基百科用户或者社区”
  1. “需要封禁”的情况不该写“可能封禁”。
  2. 此段的重点应是“保护维基媒体基金会、维基百科用户或者社区”的目的,重点置前;而且“社区”是什么的“社区”?是指“社群”?
  • 没听过“人身威胁”“财产威胁”,大概是直翻英语方针。改成了“威胁伤害用户人身、名誉、财产”
  • “威胁用户安全的行为”与威胁伤害用户人身有点像,改写成“可置用户于危险境地的行为”。
  • “侵权”没有注明是侵什么权,写明为“侵犯著作权”。
  • BLP加入非可靠来源内容跟加入无来源内容无分别,“无来源内容”改为“无可靠来源佐证”。
  • “对该人物名誉有潜在影响”直接写成“诽谤”更简洁。
  • 阻止发布广告保护了谁?其他章节已有,故此部分不写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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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破坏 如果用户的行为影响维基百科的运作,就会被管理员封禁。至于何谓影响维基百科的运作的行为,主要是不适合维基百科彼此尊重、坦诚、沟通、友爱气氛的行为,及一切影响让参与者合作,和谐地创建这个百科全书。以下列出部分被认为需要对账户作出封禁的行为:

对于非经常性破坏,用户一般会在被封禁前受到数次警告;至于有计划、经常性破坏者则一般不会在封禁前有任何警告。但所有封禁在执行时一般应在被封禁用户的对话页给予适当的说明,以减少争议。

纯粹破坏

以下用户名或账号因为会影响维基百科运作,有可能会在无预警的情况下被封禁(一般为永久封禁):

  • 只用作干扰维基百科运作(如破坏)的用户账号;
  • 共用账号(其登录密码被公布或在一个团体中分享);
  • 不适当的用户名
  • 在获得批准前运作的机器人(除去为了展示或测试功能而进行的示范性编辑,但这些编辑应当是无害的),或在运作不被批准的工作的机器人;
  • 根据用户的贡献纪录而判定为以宣传一些事物(包括人物、公司、产品、服务和组织)的账号。详细请参阅Wikipedia:利益冲突Wikipedia: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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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扰乱

管理员可因用户作出不适合维基百科文明协作氛围或影响其他参与者协作共建百科全书的扰乱行为而实施封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属严重扰乱的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用户在首次被封禁前会收到数次警告,但执行封禁时仍应当在被封禁用户的对话页提供适当说明或理据以减少争议;再犯者在被重新封禁前可能不需再次警告。

纯粹扰乱 以下账号均具有明显扰乱维基百科的可能性,可在无警告的情况下被封禁(一般为不限期封禁):

更改说明
  • 将标题的“破坏”更改为“扰乱”,表列的行为并非全部符合破坏定义,但绝对是扰乱行为。
  • 移除重复的“持续”字眼,在后面封禁指导段落中有再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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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用户权限 以下不适合的用户(帐号)可能被封禁:

  • 公用帐号,即用户名和密码他人可以得到或者多人共享;
  • 不恰当的用户名
  • 未经许可或者行为超出许可范围的机器人
  • 根据其用户名及编辑纪录,认定为以宣传某人、组织、公司、产品或服务的账号。详情请参见Wikipedia:利益冲突

此类封禁应在相应的用户页或者其说明页给出提示,说明用户帐号为何被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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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段删除

更改说明
  • 与上段很大程度重复,并入上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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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及匿名代理

开放代理匿名代理(例如:付费代理、VPNTor苹果iCloud私密转送等)常被用作破坏维基百科。管理人员时而需要IP地址等技术信息来阻截滥用编辑权限的行为,但开放代理服务会隐藏用户的真实技术信息,甚至容许快速切换IP地址,导致难以堵截破坏行为。由此,维基百科禁止用户(包括匿名用户注册用户)经开放代理网络连接编辑,并会随时封禁开放代理服务器的IP地址;元维基亦会依照禁用开放代理全域方针对这类IP地址实施全域封禁Tor的IP地址则会被维基百科所使用的MediaWiki系统自动封禁。对开放代理的封禁并不会限制或影响用户阅览维基百科。

执行编辑禁制

编辑禁制是暂时或永久褫夺用户在维基百科全站或若干部分之编辑权的正式措施,而封禁功能是执行禁制的措施之一。执行禁制的封禁应当依据禁制的条款制定,不同类型的禁制可通过全站及局部封禁执行。

更改说明
  • 由于现在有机器人自动封禁代理机房段,故将“开放代理”作为常见封禁原因写入方针。
  • 使用封禁执行局部禁制已成社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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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过封禁

如管理员发现某用户利用其他账户蓄意逃避封禁继续编辑,除了利用的账户和IP位置会被封禁外,原有被封禁的账户的封禁期限也可能被调整。

代替被封禁用户作出编辑 维基人不可“代表”某被封禁用户作出编辑(又称为“代理编辑/proxying”),除非该等编辑明显有益于维基百科且代为编辑的用户亦同意该编辑。新用户如模仿被封禁用户的行为(特别是那些只被用作这类编辑的账号),将被视为同一用户,承担同等处分。请参阅有关傀儡真人傀儡的方针。

回退被封禁用户的编辑 回退编辑前,应先考虑其他可行做法,如保护该等页面。请留意被封禁用户的所有编辑不一定都需要被回退——明显有益的编辑,例如修正错字及移除破坏的编辑等都应该保留。

当确实要回退编辑时,用户应小心,不应重新加入违反方针的内容,特别是中立的观点方针可供查证方针生者传记方针。用户需对回退带来的内容更改负上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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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过封禁

管理员可在发现被封禁用户操控其他账号绕过封禁编辑的情况下重设封禁时长;被封禁绕过封禁期间若继续有可致封禁的编辑行为,管理员亦可考虑延长封禁时长。用作绕过封禁的注册用户账号及IP地址均应被封禁,其中违规的傀儡注册用户账号应当被永久封禁。

代替被封禁用户作出编辑 任何用户不得代理或代表被封禁用户编辑,除非该等编辑明显有益于维基百科且代为编辑的用户有合理且独立的原因作出该等编辑。模仿被封禁用户编辑行为的新用户(尤其是仅作此类编辑的用户账号)将可被视为傀儡真人傀儡并被施以与其模仿的用户的同等处分。

回退被封禁用户的编辑 任何用户均可回退绕过封禁作出的编辑且无需额外提供理由且不受回退不过三原则所规限,但需注意并非所有由被封禁用户绕过封禁作出的编辑都需要被回退,一些明显有益的编辑例如修正错字及回退明显破坏的编辑等可被保留,其他无法确定其明显有益的情况下均应假定需要回退。

在回退被封禁用户的编辑时用户应当注意不要重新加入违反方针的内容,特别是中立的观点可供查证生者传记等核心方针;回退版本亦视作回退者所作出的编辑并需为回退版本的内容负责。由于新创建的页面无法被回退(无可回退版本),其他用户可考虑对被封禁用户所创建的页面提出快速删除存废讨论;对于有被善意编辑用户曾作实际贡献和改善的页面,其他用户应当通知贡献者页面由被封禁用户创建,并按情况处理。

更改说明
  • 修订了空泛的“调整”封禁字眼。
  • 补充回退编辑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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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禁不适用的情况 有利益冲突的情况 管理员不应该封禁与其有编辑争议的用户——这些封禁应交由其他管理员处理。此外,管理员也应该注意在处理与其贡献的页面和参与的条目类别有关的封禁时有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问题。

以冷静为目的的封禁

请不要以要用户冷静为理由封禁用户——因为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但,一些需要冷静下来,而且曾作出破坏性编辑的用户,则应该被封禁。

记录警告 封禁不应被用作记录用户的警告,因为短暂的封禁一般均被视为惩罚性的封禁,而且对该用户也有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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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封禁的情况

利益冲突及避嫌 管理员不应封禁与其有编辑争议的用户,在此情况下必须避嫌并提报予其他管理员考量处理。管理员也应该注意在处理与其贡献的页面和参与的条目类别有关的封禁时有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问题。

以冷静为目的的封禁

请不要仅为让用户冷静而施以封禁,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需要冷静且有扰乱行为的用户则可被封禁以阻止进一步扰乱行为。

记录警告 封禁不应仅被用作记录对用户的警告或不当事迹,这些短封禁很可能被视为惩罚及羞辱性质的封禁;但在错误封禁且封禁已过期时可利用短封禁在封禁日志中记录原封禁有误(封禁未过时则应填写在解除封禁或更改封禁设置的原因当中)。

更改说明
  • 小修订。“但,[...]”是什么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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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封禁的影响 被封禁的用户可以阅读条目、设置用户参数,但当按“编辑”键时,会连到封禁页面,解释用户被封禁的原因,以及列出解禁的方法。被禁用户的IP地址会被“自动封禁”,但根据MediaWiki设置,就算用户被永久封禁,其IP地址只会被封禁24小时。封禁不影响管理员或行政员行使被赋予的权限,但如若因条目争议而被封禁,被封禁的管理员或行政员应当自律不就相关条目使用管理员权限,否则可能会被提请解除权限

意外封禁 有时候,浮动IP用户可能被封禁,这实际上是因为他们所使用的IP地址以前被破坏者使用过。如果可以更换IP地址,则问题一般可以解决。但如更换IP地址仍不能解决问题,则可于Wikipedia:权限申请页面申请成为不受IP范围封禁影响的用户

此外,模仿被封禁用户也可能导致意外封禁,因此,请勿模仿被封禁者和其破坏行为。

提议条文

整段删除

更改说明
  • 并入其他段落。“被封禁的影响”又是什么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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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注意事项本段讲述管理员执行封禁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想了解执行封禁的流程,请参阅Help:管理员操作手册#封禁用户

教育用户 所有用户均曾经是一个新用户,而且每个人都曾犯错。因此我们均不应伤害新手,我们欢迎他们,耐心教导他们,并假定他们都在尝试对维基百科作出贡献。在他们违反我们的方针和指引时,我们应该提示他们,避免他们进一步犯错。管理员和一般用户均可以模板或自行编写的劝告(建议)提示犯错的用户,封禁应为最后的手段。

在执行封禁前,管理员必须确认该用户已明白(或已被告知)相关的方针和指引(警告是其中一个方式),并已给予足够时间让他停止不当的行为。但管理员可在未经警告的情况下对一些进行被禁止行为(如操作傀儡、明显破坏、人身攻击等)的账号进行封禁。在执行封禁后也应通知用户,详细请参阅知会用户一段。

提议条文

封禁指导 教育用户 所有维基人应尽力在采取封禁措施前优先考虑教育用户遵守方针指引,并在其作出与方针指引精神相违背的编辑时予以提醒或警告。请欢迎不要伤害新手并假定其有改善维基百科的意图。较有经验的维基人(包括管理员及一般用户)应于发现新手犯错时予以提醒或警告。用户可使用一系列的警告模板用以发送简单的罐头提示,但按情况量身编写的讯息更佳。封禁应为最后的手段,管理员应当在封禁违规的用户前确认有关用户知晓或已获告知相关的规范,并已给予足够时间让其停止不当行为。仅用于明显破坏、人身攻击或为绕过封禁的账号不在此限并可直接封禁。

更改说明
  • 方针文体应尽量避免“我们”“他们”,稍有不正式的感觉。
  • 重整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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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封禁原因 在维基百科,封禁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因此社群均认为封禁一个用户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包括可供查证的证据、合理判断及所有支持该封禁的因素。这些理由均应在进行复审时按复审人员的要求提供。

知会用户 在执行封禁时,管理员必须给予一个具体原因,让被封禁的用户知道自己被封禁的原因。在执行封禁的界面中,已有一些封禁原因可供选择,管理员也可以输入其他封禁原因。

除非有特别原因,管理员应在被封禁的用户的对话页解释封禁原因,避免产生任何误会。管理员可使用一些标准通知模板(请参阅Category:封禁模板Wikipedia:模板消息/用户讨论命名空间)。

附加信息 如有需要,执行封禁的管理员可考虑在加入以下资料,以协助进行复审的管理员了解这个封禁:

  • 一些不明显或可能有争议的证据;
  • 可在不知会执行封禁的管理员的情况下解除封禁(如封禁前已有共识)的通知;
  • 建议解封情况/条件。

保密信息 至于一些关乎个人隐私的证据,如通话记录,则应发送到封禁申诉专用的邮件列表存档,以便在有需要开展讨论时供相关人员查阅。

提议条文

解释封禁原因 封禁对用户的影响极为显著,因此必须基于可查的证据及合理判断,经详细考虑才执行。所有封禁的理由均应可在复审者提出要求下清楚提供。

知会用户 管理员必须在执行封禁时给予清晰且具体地说明封禁的理据。封禁理由应避免使用内部术语以确保被封禁的用户能理解封禁理据。在封禁界面中有一些默认的封禁理据供选择,亦有栏目供输入额外的封禁原因及信息。除特别情况外,管理员均应在被封禁用户的对话页当中留下讯息通知用户,管理员可使用一些标准通知模板(请参阅分类:封禁模板维基百科:模板消息/用户讨论命名空间 § 封禁);封禁时清楚说明总会比后续再解释容易。

附加信息 执行封禁的管理员可考虑在加入以下信息以协助复审者作判决:

  • 不明显、可能有争议或其他可能相关的证据;
  • 知会复审者解除封禁用户时不需通知执行封禁的管理员;
  • 建议的解除封禁条件。

保密信息 关乎个人隐私的证据如通话记录应发送到封禁申诉邮件列表存档,以便在有需要开展讨论时供相关人员查阅。

更改说明
  • 重整语句。
现行条文

执行封禁 区段IP封禁 除了后述的建议外,区段IP地址封禁需要非常谨慎——封禁一块区段IP地址可能影响大量用户,但破坏者可更换IP地址继续破坏。因此,管理员在区段IP封禁前,应先检查多少用户使用该区段IP,然后谨慎考虑封禁期限,尽量减低对其他用户的影响。还有,IP地址不应被永久封禁。如真的需要对区段IP执行封禁,应建议受影响的用户申请成为IP封禁例外用户,使其不受影响。

区段IP封禁可以输入CIDR型态区段以达成,常用/24或/16。遇到IPv6用户时,可以参照mw:Help:Range_blocks/IPv6的位址范围,一般使用/64~/48的区段。

全域封禁可以到m:SRG申请。

厘定封禁期限 封禁的目的是预防被封禁用户的不当行为进一步恶化,而不是惩罚该不当行为。因此封禁期限主要是根据用户会否重返而定。如该用户是某方针的惯犯,管理员应给予较长的封禁,以减低对维基百科的干扰,并避免增加维护工作的负担。简而言之,管理员在厘订封禁期限时应考虑以下两点:

  • 该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
  • 该用户是否初犯。

此外,在釐定同一行为的封禁期限时,对共享或动态IP地址的封禁期限一般应较对注册用户和静态IP地址的期限短,以减低对其他使用该IP地址进行编辑的人士的影响。

虽然封禁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仍有一些可供参考的标准:

  • 初犯者的封禁期限应为24小时,再犯者则应适当地加长封禁期限;
  • 明显只用于破坏的用户应被永久封禁;
  • 对于保护性封禁,其期限一般为需要保护的期限(通常为永久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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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封禁

封禁IP地址

封禁IP地址时需要非常谨慎:封禁IP地址可能影响不少用户,但IP地址可能会变动,破坏者亦可能更换IP地址继续破坏。因此,管理员应谨慎考虑封禁时长以尽量减低对其他用户的影响;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不应永久封禁IP地址。请务必在封禁的IP地址与敏感组织或政府机关有关之时通知维基媒体基金会。

维基百科的封禁功能支持对IP区段的封禁,可通过在封禁界面表单上输入CIDR型态区段以达成,IPv4及IPv6的封禁一般分别使用/24—/16之间及/64—/48之间的区段。IP区段封禁比封禁单一IP地址的影响更大,故在封禁IP区段前应当检查该段的编辑情况,在确认封禁对维基百科利大于弊时才执行IP区段封禁;如有需要可提请用户查核检查IP区段封禁可能造成的影响。

获授IP封禁例外权的用户不受IP封禁影响。

釐定封禁期限

封禁的目的是预防不当行为而非惩罚,因此封禁期限应根据用户是否有再犯可能而定。再犯者可被假定可能再次或频繁出现同类扰乱行为而可被施予较长的封禁以阻截扰乱及减低维护工作的负担。简而言之,管理员在釐定封禁期限时应考虑:

  • 该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及
  • 该用户是否初犯。

在釐定共享或动态IP地址作出类似行为的封禁时长时,共享或动态IP地址的封禁时长一般短于注册用户和静态IP地址的封禁时长,由以减低对其他使用该IP地址的编者的影响。

虽然封禁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仍有一些可供参考的标准:

  • 初犯者的封禁期限应为一天至数天,再犯者则应适当地加长封禁期限;
  • 明显只用于破坏的用户应被不限期封禁;
  • 为保护用户及社群而封禁的期限应为需要保护的时长(一般为不限期)。
更改说明
  • 重整语句。
现行条文

解释封禁原因 在维基百科,封禁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因此社群均认为封禁一个用户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包括可供查证的证据、合理判断及所有支持该封禁的因素。这些理由均应在进行复审时按复审人员的要求提供。

知会用户 在执行封禁时,管理员必须给予一个具体原因,让被封禁的用户知道自己被封禁的原因。在执行封禁的界面中,已有一些封禁原因可供选择,管理员也可以输入其他封禁原因。

除非有特别原因,管理员应在被封禁的用户的对话页解释封禁原因,避免产生任何误会。管理员可使用一些标准通知模板(请参阅Category:封禁模板Wikipedia:模板消息/用户讨论命名空间)。

附加信息 如有需要,执行封禁的管理员可考虑在加入以下资料,以协助进行复审的管理员了解这个封禁:

  • 一些不明显或可能有争议的证据;
  • 可在不知会执行封禁的管理员的情况下解除封禁(如封禁前已有共识)的通知;
  • 建议解封情况/条件。

保密信息 至于一些关乎个人隐私的证据,如通话记录,则应发送到封禁申诉专用的邮件列表存档,以便在有需要开展讨论时供相关人员查阅。

提议条文

解释封禁原因 封禁对用户的影响极为显著,因此必须基于可查的证据及合理判断,经详细考虑才执行。所有封禁理据应可在复审者提出要求下清楚提供。

知会用户 管理员必须在执行封禁时给予清晰且具体提供封禁理据,且应避免使用内部术语以确保被封禁的用户能理解相关规范。在封禁界面中有一些默认的封禁理据供选择,亦有栏目供输入额外的封禁原因及信息。除特别情况外,管理员均应在被封禁用户的对话页当中留下讯息通知用户,管理员可使用一些标准通知模板(请参阅分类:封禁模板维基百科:模板消息/用户讨论命名空间 § 封禁);封禁时清楚说明总会比后续再解释容易。

附加信息 执行封禁的管理员可考虑在加入以下信息以协助其他管理员复审:

  • 不明显、可能有争议或其他可能相关的证据;
  • 知会复审者解除封禁用户时不需通知执行封禁的管理员;
  • 建议的解除封禁条件。

保密信息 关乎个人隐私的证据如通话记录应发送到封禁申诉邮件列表存档,以便在有需要开展讨论时供相关人员查阅。

更改说明
  • 重整语句。
现行条文

永久封禁

永久封禁是一个永不失效的封禁。永久封禁通常用于防止严重干扰或威胁维基百科正常运作的行为,或严重侵犯维基百科政策的行为。这能避免该用户的行为产生更多的问题。

对于社群来说,永久封禁一个用户可被理解为完全禁止该用户进行编辑(如无管理员解封的话)。但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给该用户一个最后机会——在某段时间暂时解封该用户,并在被观察的情况下继续编辑,以确保该用户未来不再违反维基百科的政策。

提议条文

不限期封禁

不限期封禁(或称永久封禁)是指无失效时限的封禁,通常用于防止严重扰乱维基百科正常运作的行为或严重违反维基百科方针指引的行为。不限期封禁或适合用以阻止持续的不当行为,但仍需注意同样不应作惩罚之用。不限期封禁并不代表永恒不可变,而仅代表未有订立封禁时长,封禁不会自动过期解除。被不限期封禁的用户在合适的情况下可获解除封禁,并在让其被观察的情况下继续编辑,以确保该用户未来不再违反维基百科的不同规范。

更改说明
  • “永久封禁”并非“永久”而是“不限期”,尤其在于“可被申诉”一点就不是permanent而是indefinite而已。
现行条文

设置附加封禁方式 在设置封禁时,可设置一些特定的封禁条件。但这些条件应适当使用,以下是一些使用指引:

  • 自动将此用户最后所使用的,以及后续编辑所在的所有IP地址封禁$1:在封禁未经许可和运行出现问题的机器人账号时,不应启动自动封禁功能,以避免封禁机器人的操作者。但对运行恶意程式的机器人账号,则应启动此功能以避免进一步破坏。而对于注册用户或不合方针的用户名的封禁(除非该用户在使用大量傀儡作业),一般不建议启动此功能,以避免影响其他使用同一IP地址的用户进行编辑。
  • 账号创建:在封禁不适当的用户名时,不应启动这个功能,以容许用户创建一个适当用户名。但封禁一些恶意创建的用户名,或用于破坏的用户时,则应启动此功能。
  • 发送电子邮件:此功能避免用户在封禁期内使用电邮功能。此功能应只用于滥用电邮功能的被封禁用户(如寄发垃圾邮件给用户)——一般封禁不应启动此功能,但管理员如认为被封禁用户极可能会滥用电邮功能,可启动此功能。如启动此功能,请不要保护该用户的对话页(除后述滥用情况),并确保该用户知道其他申诉的渠道。
  • 编辑自己的讨论页:除非被封禁用户持续滥用自己的对话页(如多次重复(无新理据)的申诉),一般封禁不应启动此功能。

而对于IP地址封禁,一般重用的设置可被称为软封禁(关闭“自动封禁”及“禁止此IP/用户创建新账户”功能,并且“只封禁非注册用户”)。这种封禁方式容许注册用户登录进行编辑,是影响最低的封禁方式,一般用于封禁共用IP地址。但在封禁涉及注册用户时,则应启动“禁止此IP/用户创建新账户”功能,以避免该用户利用傀儡绕过封禁。而硬封禁(禁止所有人士使用该地址登录或进行编辑,管理员及IP封禁例外用户除外)则应用于对方持续创建新账号(或称为“即用即弃账号”)进行破坏的情况。此外,一些被用作破坏的开放代理服务器应被硬封禁,避免再次发起破坏行动。

提议条文

设置封禁选项 封禁功能提供数个选项,以供在不同情况下作不同程度的封禁之用:

编辑封禁选项

  • 全站范围封禁剥夺用户编辑除其用户讨论页外的所有维基百科页面的权限。此为默认选项,用于可合理相信该用户会对任何页面作扰乱性质的编辑的情况,例如纯破坏用户不是来建设百科全书的用户。
  • 部分页面封禁剥夺用户编辑特定维基百科页面或命名空间的权限;MediaWiki软件限制每个封禁限十个页面,若需求超过限制则应考虑使用全站范围封禁。

一般封禁选项

  • 自动封禁用户使用的IP地址会对该用户最后使用的IP地址及所有其随后尝试用于编辑的IP地址添加为时一天的自动封禁,没有IP封禁例外的用户账号在被自动封禁的IP地址编辑亦会被阻止编辑。需注意在封禁未经许可和运行出现问题的机器人账号时,不应启动自动封禁功能,以避免封禁机器人的操作者。但对运行恶意程式的机器人账号,则应启动此功能以避免进一步破坏。而对于注册用户或不合方针的用户名的封禁(除非该用户在使用大量傀儡作业),一般不建议启动此功能,以避免影响其他使用同一IP地址的用户进行编辑。
  • 账号创建封禁选项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使用特殊:创建账户功能创建新账号。在封禁不适当的用户名时不应启动这个功能,以容许用户创建一个适当用户名;但在封禁恶意创建的用户名或用于破坏的用户时,则应使用此封禁选项。此封禁设置会经自动封禁及IP硬封禁而套用于在受影响IP的位址登录且未申获IP封禁例外的用户之上。*发送电子邮件封禁选项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使用特殊:电邮联系功能。此功能应只用于滥用电邮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垃圾讯息、恐吓、骚扰等行为)的用户,一般封禁不应启动此功能;管理员如认为被封禁用户极可能会滥用电邮功能,则可使用此封禁选项。此封禁设置会经自动封禁及IP硬封禁而套用于在受影响IP的位址登录且未申获IP封禁例外的用户之上。
  • 编辑自己的讨论页封禁选项会剥夺被封禁用户使用其用户讨论页的权利,此使其无法经用户讨论页进行封禁申诉。此选项在大部分情况下不应使用,仅应在需阻止被封禁用户重复滥用自己的对话页(包括但不限于:对社群进行各种威胁、恫吓、骚扰;试图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刻意提供具误导性之虚伪、不实陈述;以及多次重复申诉而无新申诉理据等情况)下使用此封禁选项。
  • 封禁使用该IP地址登录的用户选项仅在封禁IP地址及区段时可用,此选项禁止未申获IP封禁例外的用户账号在被封禁的IP地址及区段上使用被封禁功能,如编辑、创建账号及使用电邮联系功能。此封禁选项仅应在被长期破坏者傀儡操作者滥用、有长期且高密度破坏记录或为开放代理所用的IP位置及区段上使用。

常见封禁类型 注册用户及IP地址的封禁一般均分为两种,分别可成为“软封禁”及“硬封禁”,以下表格将说明对应的封禁选项设置及常用情况。

封禁类型
封禁对象
软封禁 硬封禁
注册用户 封禁设置:停用自动封禁、容许账号创建(两个选项都取消选择)
对注册用户的软封禁仅禁止该特定账号编辑而不影响其使用的IP地址。此设置适用于封禁宣传性用户名及其他违反用户名方针的情况,容许其创建符合用户名方针的新账号或继续以IP编辑。
封禁设置:启用自动封禁、停用账号创建
对注册用户的硬封禁会将封禁经自动封禁延伸至其使用的IP地址,使用受影响IP地址且没有IP封禁例外的用户均无法编辑。此设置常用于封禁破坏者及拦阻其他扰乱行为。
IP地址及区块 封禁设置:仅限匿名用户、​停用账号创建
此封禁设置容许注册用户登录进行编辑,仅阻止该IP地址的匿名编辑及创建新账号,是影响最低的封禁方式,一般用于封禁共用IP地址。
封禁设置:​停用账号创建、封禁使用该IP地址登录的用户
此封禁设置阻止任何没有IP封禁例外的用户在受影响IP地址上编辑。此常用于阻止破坏者持续创建新账号(或称为“即用即弃账号”)进行破坏的情况。开放代理服务器亦应使用硬封禁以防止不固定的匿名破坏。
更改说明
  • 修正严重翻译腔和扩充。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封禁机器人

管理员可在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编辑的机器人运作异常时封禁机器人账号,但必须注意封禁机器人账号的时候应当采用软封禁(停用自动封禁)以免影响可能在同一IP地址上运作的机器人及其他编辑的用户;若仅有单一任务出错则建议不选择封禁而是停用有关任务。

未经审核批准豁免审核运行的机器人账号或用户名因可能被误会为机器人而违反用户名方针的账号可被即时不限期封禁;若机器人操作者被封禁,其操作的机器人属其延伸编辑,故同样应予以同等长度的封禁。

更改说明
  • 虽然好像有点重复但也补上去了。
现行条文

标记用户页 对于已被永久封禁的用户,请根据以下程序标记此用户的用户页:

  • 若此用户名具有极端侮辱性(比如需要监督),请务必删除此用户页(如有),并对之进行白纸保护
  • 其他情况下:
    • 若此用户因滥用傀儡或被确认为他人的傀儡而被永久封禁,或在被永久封禁后被查出滥用傀儡或被确认为他人的傀儡,请务必以{{sockpuppeteer|blocked}}(对于滥用傀儡的用户)或{{blocked sockpuppet|主帐号}}(对于傀儡帐号)替换原有的用户页内容(如已创建用户页)或创建用户页(如未创建用户页),并对之进行永久全保护
    • 若此用户因其他原因而被永久封禁:
      • 如此用户已创建用户页,请以{{blocked user}}替换原有的用户页内容,并对之进行永久全保护。
      • 如此用户未创建用户页,请对之进行白纸保护,或以{{blocked user}}创建用户页后对之进行永久全保护。
提议条文

标记用户页 对于已被永久封禁的用户,请根据以下程序标记此用户的用户页:

  • 若用户名具有极端侮辱性(比如需要监督),请务必删除此用户页(如有),并对之进行白纸保护
  • 若用户因滥用傀儡或被确认为他人的傀儡而被永久封禁,或在被永久封禁后被查出滥用傀儡或被确认为他人的傀儡,请务必以{{sockpuppeteer|blocked}}(对于滥用傀儡的用户)或{{blocked sockpuppet|主帐号}}(对于傀儡帐号)替换原有的用户页内容(如已创建用户页)或创建用户页(如未创建用户页),并对之进行永久全保护拒绝承认的情况不在此限。
  • 若用户因其他原因而被永久封禁:
    • 如用户页已创建,请以{{blocked user}}替换原有的用户页内容,并对之进行永久全保护。
    • 如用户页未创建,请对之进行白纸保护,或以{{blocked user}}创建用户页后对之进行永久全保护。
更改说明
  • 本地规则不作实际变动,仅调整格式并添加DENY相关说明。
现行条文

如果你反对某个封禁 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进行讨论。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不成立;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

若该封禁为无限期封禁,反对该封禁的管理员须严谨处理,并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包括在其讨论页留言、发电邮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已离开维基百科,应交由行政员处理。

如果一个封禁决定有明显的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你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栈其他区进行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有争议的封禁 容易引起争议的封禁有:

  • 对怀疑是傀儡的封禁;
  • 对怀疑是被封禁用户的封禁;
  • 对有贡献登录用户的封禁;
  • 对进行扰乱性编辑用户的封禁;
  • 对与阁下涉及条目编辑争议的用户的封禁;
  • 缺乏方针支持的封禁。

如果管理员确信以上封禁有必要,请

  1. 更仔细的取证;
  2. 检查相关方针;
  3. 联系其他管理员共同讨论;
  4. 在封禁通告中详尽解释封禁原因;
  5. 做好与其他维基用户讨论的准备。

对一个用户不断的封禁和解封被称为车轮战。车轮战是十分有害的,要极力避免。解封之前尽可能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讨论,并理解他们可能更了解整个事件的经过和细节。

提议条文

解除封禁 解除封禁及缩短封禁时长一般出现在被封禁用户提出封禁申诉之时。其他管理员可独立复检封禁理据、被封禁用户的过往行为、社群讨论(包括封禁前后)及其他相关证据和信息判断是否接纳封禁申诉并予以解除封禁。常见解除封禁的原因包括封禁理据已不存在、承诺改善、封禁的管理员不清楚实际状况或明显的判断错误;需注意过往贡献绝非免罪卡,不能作为免除封禁的理据。

解除封禁不可接受的情况

在以下情况解除封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接受的:

  • 构成管理战(车轮战)的情况;
  • 解除封禁自己的账号(自己封禁自己账号的情况除外);及
  • 管理员未获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同意下解除指明为用户查核或监督行动的封禁。

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均属滥用管理权限而可被社群共识制裁(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封禁、禁制或移除管理员权限)。

封禁申诉

作为封禁申诉的一部分,社群可参与申诉讨论,执行封禁的管理员则可能按情况被要求查看并参与申诉讨论提供更多信息。由于封禁申诉是第三方复检的程序,管理员不应拒绝其执行封禁的用户所提出的申诉;一般而言针对同一封禁的多次申诉会由不同管理员审阅。社群并未制定针对同一封禁的申诉次数上限,但持续滥用申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作严重威胁、恶意指控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或屡次重复申诉而无新申诉理据等情况)则可导致管理员禁止用户使用其用户讨论页的权限,但用户仍可向封禁申诉邮件列表(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进行申诉。

除包含明显的错误(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外,管理员应当在解除用户封禁前通知执行封禁的管理员(包括在其讨论页留言、发电邮和向封禁申诉邮件列表发邮件);若执行封禁的管理员不活跃或无法与封禁的管理员达成共识,应交由行政员处理或社群讨论。管理员应当在处理涉及滥用傀儡、骚扰或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封禁时加倍注意,不应在未了解事件全况和与执行封禁的管理员讨论前解除涉上述事项的封禁。

任何用户均可参与封禁申诉的讨论,但仅有管理员可处理解除封禁请求。

解除临时性质的封禁 临时性质的封禁应当在确认情况已解决的时候解除,此包括:

  • 不再用作开放代理服务器的IP地址及区段;
  • 获得审核批准或已修复故障的机器人;及
  • 已撤回的法律威胁

临时性质的解除封禁 被封禁用户可获暂时且临时性质的解除封禁以回应关于其封禁的讨论;此类解除封禁仍然不容许用户编辑注明的讨论页面以外的任何其他页面,违反以上条件可致额外制裁。除非讨论共识推翻封禁,讨论结束后应当恢撤销先的封禁。

有条件解除封禁

管理员可在与被封禁用户及社群讨论后为解除封禁附加条件,旨在防止用户重复引致封禁的行为。

  • 若被封禁用户与管理员无法就解除封禁条件达成共识,被封禁用户可重新提出申诉。
  • 管理员具有封禁条件生效时长的决定权,但原时长不超过一年的封禁的解封条件的生效时长不得超过一年,原时长超过一年的封禁(包括不限期封禁)的解封条件则无时长限制。
  • 解除封禁条件可包括但不限于页面禁制主题禁制互动禁制、回退限制、使用账号限制等;部分封禁亦可作为解除全站范围封禁的条件。
  • 违反解除封禁条件或再作出可致封禁行为的用户可被重新封禁并被进一步制裁。
  • 获有条件解除封禁的用户仅可向执行解除封禁的管理员或管理员布告板申诉解封条件。
  • 有条件解除封禁时应当在获解除封禁的用户的讨论页上发送通知清楚说明解除封禁条件,并应在解除封禁日志当中记录解除封禁条件的差异或版本链接。
更改说明
  • 与其给予反对封禁的指引不如明确解除封禁的指引。
  • 添加本地没有实际执行的临时解封和有条件解封以供选择,感觉不少案件可以用得着。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全域封禁

维基媒体元维基的监管员可使用全域封禁扩展功能阻止IP地址及区段的跨维基站点扰乱行为,被全域封禁的IP地址及区段被禁止编辑元维基以外的所有公开维基媒体站点,受影响的用户就全域封禁仅可在元维基全域布告板进行申诉。全域封禁与全域禁制有所不同,后者类似本地禁制属正式褫夺用户在所有维基媒体站点的编辑权利。

注册用户账号无法被全域封禁,对应的措施为全域锁定,惟注册用户账号仍可受全域封禁影响而无法编辑。注册用户可申请全域IP封禁例外以绕过全域IP封禁继续编辑。

更改说明
  • 仅添加作说明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