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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四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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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四维
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地方
籍贯山东东昌府夏津县
出生九月二十二日
逝世万历三十年壬寅
配偶娶许氏,封淑人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举人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郭四维(1533年—1602年),字汝张,号北野,山东东昌府夏津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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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三百十九名,三甲第一百六十名进士[1][2]。历任内丘、紫阳、清苑三县知县,万历三年(1575年)七月选授刑科给事中,五年二月升本科右,四月升兵科左,出为池州府知府,十一年二月升河南副使、整饬霸州兵务,八月改整饬密云兵备事务,晋河南按察使,十七年十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地方,十九年九月回籍听调。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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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郭好英;祖父郭子兴;父郭鼐。嫡母刘氏;生母殷氏。慈侍下[3]。子效程、则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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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龚绂
明朝清苑县知县
隆庆六年任
继任:
李大嘉
前任:
王颐
明朝池州府知府
万历五年-十一年
继任:
刘孟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