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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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魂索 Rop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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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 |
導演 | 亞弗列德·希區考克 |
監製 | 西德尼·伯恩斯坦,巴倫·伯恩斯坦[*] 亞佛烈德·希區考克 Sidney Norman Bernstein[*] |
編劇 | 舞台劇本: 派崔克·漢密爾頓 改編: Hume Cronyn 電影劇本: 亞瑟·勞倫斯 未具名: Ben Hecht |
原著 | Rope[*] |
主演 | 詹姆斯·史都華 約翰·道爾 法利·葛倫格 Cedric Hardwicke Constance Collier |
配樂 | David Buttolph |
攝影 | William V. Skall Joseph A. Valentine |
剪輯 | William H. Ziegler |
製片商 | 跨大西洋影業[*] 華納兄弟 |
片長 | 81分鐘 |
產地 | 美國 |
語言 | 英語 |
上映及發行 | |
上映日期 | 1948年8月23日 |
發行商 | 華納兄弟影業 |
預算 | US$ 1,500,000 |
各地片名 | |
香港 | 奪魄索 |
臺灣 | 奪魂索 |
新加坡 | 斷魂索 |
《奪魂索》(英語:Rope)是亞弗列德·希區考克(Alfred Hitchcock)在1948年所執導的電影,亦是希區考克的第一部彩色影片。由詹姆斯·史都華、約翰·道爾、法利·葛倫格等人主演。靈感取材自1924年轟動一時而影響深遠的謀殺案「李奧波德與勒伯案」、以及此案在1929年改編的舞台劇。
《奪魂索》是亞弗列德·希區考克最具實驗性質、前衛且創新的作品。其中最出名的特色,在於它是電影史上第一次嘗試使用連續長鏡頭拍攝作業,80分鐘的電影只有10個鏡頭。此片也以探討費奧多爾·杜思妥也夫斯基和弗里德里希·尼采的著作及學說、以及同性戀、「謀殺的藝術」等題材而獨樹一格。
情節概述
[編輯]甫自哈佛大學畢業的布蘭登·蕭(約翰·道爾)、菲利普·摩根(法利·葛倫格),自認已是不受世俗道德規範的菁英份子,為了實現謀殺做為一種藝術創作,將他們所認定的「劣等人」,大學同學大衛·坎德利,邀至他們的豪華公寓中飲酒、擊昏、用繩索勒死,並把屍體放在藏書用的大型木箱中。
布蘭登和菲利普竟不取消原本在這天傍晚舉辦的一場同學會。他們邀集在哈佛大學時的同學,除了死者大衛以外,女同學珍妮·華克是死者的未婚妻,男同學肯尼斯·勞倫斯是珍妮的前男友,以及死者的父親和姑母,他們偏激的哲學教授路伯特·卡提爾(詹姆斯·史都華)也應邀出席。布蘭登和菲利普把藏屍的大木箱,當做宴客的餐桌,以為這件謀殺的藝術性及刺激性增色。
布蘭登既想逍遙法外,又想他們的藝術品博人稱賞、尤其是路伯特·卡提爾的稱賞(我們的才智雖然不一定能與老師比肩,但是說到行動的魄力及勇氣,可勝過老師了)。他在派對中故意談起路伯特曾與他們討論過的,優等人超越道德規範的理論、以及謀殺的藝術,向眾人暗示大衛可能不會來,又再去攪和珍妮和肯尼斯的關係。
不同於得意洋洋的布蘭登還在盡情發揮,始終處境被動的菲利普顯得越來越慌亂反常。兩人的舉止,看在路伯特的眼裡,懷疑也越來越甚。直到派對結束,客人紛紛散去,路伯特·卡提爾在衣帽間發現縮寫D.K.的帽子,他終於決定採取行動……
製片
[編輯]連續長鏡頭
[編輯]希區考克在本片採用單一鏡頭的手法拍攝,但是當時一捲35毫米長度的電影底片只能錄約10分鐘。所以整部影片分成10個部份連續拍攝,每一部份的時間略少於10分鐘。攝影時,一旦前一捲膠捲用完,就將攝影機停機,鏡頭對準某位演員(或者沙發、牆角)的背影,再換上新的膠捲。此時是彩色電影的早期,攝影機非常龐大,為了遷就攝影機的行動,鏡頭外的道具擺設其實不停的被搬移。
《奪魂索》的懸疑,不在對事件的存疑,而是對劇中人物心理變化的不確定。所以事件的謎底一開始就讓觀眾知道,讓觀眾可以全心貫注於觀察劇中人物,後來希區考克另一部經典《迷魂記》也採取這樣的風格。在《奪魂索》中,觀眾耳裡聽到的對白,不見得是眼中所看到的人事物。亞弗列德·希區考克用鏡頭掌控觀眾的視線──以及心理情緒。此種方式與希區考克另一部電影《後窗》不同,《後窗》大部分是以男主角的主觀鏡頭(POV)呈現。
希區考克的客串
[編輯]希區考克在電影中短暫的客串,出現在影片一開始時,他是街上的行人之一。其後可以從公寓窗口,望見上有希區考克漫畫像的霓虹燈廣告牌。
題材
[編輯]李奧波德與勒伯案
[編輯]1924年兩名學生——19歲的納森·李奧波德、18歲的李察·勒伯被控綁票謀殺一名14歲的少年。
同性戀
[編輯]這部電影的原型主角納森·李奧波德、李察·勒伯是同性伴侶。劇中布蘭登·蕭、菲利普·摩根的同性伴侶關係,則以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方式處理。其實在原始劇本中,布蘭登、菲利普與他們的教授也有同性戀情,考慮到當時的電影檢查尺度而刪改了這一段。
在現實生活中,編劇亞瑟·勞倫斯和演出布蘭登·蕭的約翰·道爾均是同性戀者,而演出菲利普·摩根的法利·葛倫格是同性戀偏向的雙性戀者,還曾經與亞瑟·勞倫斯交往過。劇中菲利普·摩根彈奏的鋼琴曲(Mouvement Perpétuel No. 1),是同性戀作曲家弗朗西斯·普朗克的作品。雙性戀演員卡萊·葛倫、蒙哥馬利·克利夫曾分別被考慮路伯特·卡提爾、布蘭登·蕭的角色,但他們視此舉為「出櫃」所以謝拒[來源請求]。
先前曾與希區考克合作兩次的卡萊·葛倫既不願主演本片,因此開始了希區考克與詹姆斯·史都華的首次合作。詹姆斯·史都華與卡萊·葛倫都分別與希區考克推出4部作品,分別是史都華的《奪魂索》、《後窗》、《擒凶記》、《迷魂記》;與葛倫的《深閨疑雲》、《美人計》、《捉賊記》、《北西北》。
臺詞選錄
[編輯]路伯特·卡提爾(對布蘭登·蕭、菲利普·摩根):「我得感謝你給我的羞辱,因我已因而確知人各有體,有權自行工作、思考、生活,但對所生存之社會有義務。你憑什麼自認是優秀的少數?你憑什麼說那無辜孩子是次等人,因而受害亦不足惜?你自認是上帝嗎?你勒死他時就這麼想的嗎?你在他的墳上用餐時就這麼想嗎?我不知道你想什麼,你算什麼,但我知道你做了什麼事,你殺人了!你勒死個比你更懂得愛與生活的人……不是我打算怎麼辦,而是社會要怎麼辦你,我也能助一臂之力,你死路一條!」
思想背景
[編輯]罪與罰
[編輯]費奧多爾·杜思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一書在影片中被提及。《罪與罰》的男主角拉斯柯尼科夫具有雙重對立的人格,一方面是有正義感、樂於助人的大學法律系學生,一方面他創造了一種理論:人可以分為兩類,即「不平凡的人」和「平凡的人」。前者能「建構世界」,由於建設前必須破壞,因此不平凡的人犯罪是合理的(他舉拿破崙·波拿巴為例);而後者是平庸的芸芸眾生,不過是「繁殖同類的材料」和前者的工具。這種論點影響弗里德里希·尼采至深。
然而拉斯柯尼科夫於犯罪後,儘管不斷的為自己尋找合理的藉口,終究受不了良心對他的控訴和懲罰。最後他受到女友蘇妮亞精神的感召,因贖罪而受苦,自信仰得到重生。至此杜思妥也夫斯基也在普世價值、基督教的犧牲救贖等觀點,與尼采的思想分道揚鑣。
尼采學說
[編輯]弗里德里希·尼采的《超人說》是影片中兩名兇嫌的核心思想,尼採在其代表作之一《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提出此論。尼采鑑於歷史,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有感於神權壓縮了人類活動的能限,甚至否定生命存在的價值,他試圖建構出「超人」(Übermensch)的概念取代神權及舊有的善惡道德標準,以作為對人的理想典範與期許(值得注意的是,尼采終生並未完全放棄宗教信仰)。尼采強調人的不確定性和可塑性,認為生命的本質是不斷超越,因此理想中的超人,是勇於作自我超克及價值重估的人。尼采也認為人類個體是不平等的,但此種不平等是面對超人這一理想終極目標,個體所能達到的生命高度不同,而非法律權益上的不平等。
但是在《奪魂索》中,布蘭登·蕭、菲利普·摩根(對應於真實事件中的李奧波德與勒伯,然而納森·李奧波德、李察·勒伯兩人都是影片中布蘭登、菲利普的混合體)曲解了尼采(劇中化身為路伯特·卡提爾教授)試圖提議給人類正面的生存標竿,卻做為他們自認是超凡之人,可以為非作歹的藉口(時為1948年,二次大戰時期,阿道夫·希特勒的種族滅絕政策令人記憶猶新)。路伯特先前與他的高材生談論過謀殺的藝術,也僅是智力超卓者熱衷的腦力激盪,一種偏激任性的假設遊戲。如今卻造成被害人是他的學生,兩名兇手也是他的學生。這也是卡提爾教授始料未及、痛心疾首,以至愧悔終生。
參考文獻
[編輯]- Peter Wollen. Rope: Three Hypotheses(奪魂索:三個假說),期刊:Alfred Hitchcock Centenary Essa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