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摩拉比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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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碑頂端浮雕 |
創建日期 | 約公元前17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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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漢摩拉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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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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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摩拉比法典》(英語:Code of Hammurabi,阿拉伯語:شريعة حمورابي,天主教譯為哈慕辣彼法典),是古巴比倫第六代國王漢摩拉比頒布的一部法律,約公元前1754年(中年表)頒布。
即使後來考古發現至少3塊更早公布的成文法典(如《烏爾納姆法典》),漢摩拉比法典仍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較具有系統的法典。
1901年底到1902年1月,由法國考古隊在埃蘭古城蘇薩(今屬於伊朗)發現,為一高2.25公尺的黑色的玄武岩圓柱,現存法國巴黎羅浮宮博物館。推測為前12世紀時伊蘭自巴比倫掠奪回去。
圓柱上端有漢摩拉比從太陽神沙瑪什(Shamash,一名Utu)的手中接過權杖的浮雕,下面用阿卡德語的楔形文字銘刻法典全文,除序言與結語外全文共收錄282條條文,範疇包括訴訟手續、損害賠償、租佃關係、債權債務、財產繼承、處罰奴隸等。[1][2]
漢摩拉比法典將人分為三種等級:
- 有公民權的自由民(上等人)
- 無公民權的自由民(平民)
- 奴隸
- 王室奴隸
- 自由民所屬奴隸
- 公民私人奴隸
漢摩拉比法典全文結構可分為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
-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 盡自身所有身家以恩報恩
參考來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