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鋐
外觀
汪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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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 | |
籍貫 | 直隸徽州府婺源縣 |
字號 | 字宣之,號誠齋 |
諡號 | 榮和 |
出生 | 成化二年(1466年)九月十八日 |
逝世 | 嘉靖十五年(1536年)七月初七日 |
配偶 | 妻程氏、側室胡氏、王氏 |
親屬 | (子)汪雲瑞、汪雲程 (孫)汪尚周、汪一麟、汪尚同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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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鋐(1466年—1536年,鋐音同宏),字宣之,號誠齋,晚號蓉東,別號石耳山人,南直隸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婺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抗倭名將。弘治壬戌進士,嘉靖間官至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
生平
[編輯]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應天府鄉試第九十六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登壬戌科二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2],授南京戶部貴州司主事,升本部員外郎,改南京刑部員外郎。歷升廣東按察司僉事、副使,奉敕巡視海道。正德十五年,升廣東按察使。嘉靖元年,以治行第一,升廣東右布政使,改浙江右布政使。六年,升本司左布政使,十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嘉靖八年(1529年),欽取回院管事,當年冬升刑部右侍郎,不久升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掌管院事。九年,升任兵部尚書,奉敕提督團營軍務,仍兼管都察院事。嘉靖十年,加升太子太保,次年改任吏部尚書。十三年,進勛柱國,同時兼任吏部及兵部尚書,次年九月致仕。嘉靖十五年(1536年)七月七日卒於家中,享年七十一,朝廷賜祭葬如例,贈少保,諡榮和[3]。
事跡
[編輯]正德九年(1514年),佛郎機(葡萄牙)人佔領東莞縣屯門一帶,正德十六年(1521年),汪鋐任廣東海道副使時,率兵重新奪回屯門,史稱「屯門海戰」。嘉靖元年(1522年),於茜草灣之役再度大敗葡萄牙艦隊,生擒葡萄牙提督別都盧,明世宗令其鎮守南投,葡人不敢再犯。
萬曆元年(1573年),新安知縣吳大訓重修「汪劉二公祠」以示敬仰。
家族
[編輯]曾祖汪濟川;祖父汪希文;父汪儼,字仲濕,號北山,前德興教諭。母李氏[4]。
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五》:嘉靖十五年閏十二月辛未 致仕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汪鋐卒。賜祭葬如例,諡榮和。鋐,徽州府婺源縣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歷僉事,至布政司,升副都御史提督南贛軍務。召還院,升刑部侍郎,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尚書,掌院事,提督團營,加太子太保,改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十四年九月致仕,是年七月卒。鋐初以才略見稱,折莭取聲譽,善窺時好為取捨。自僉事至布政使,悉任廣東,因故方霍以納交張、桂。自上登極,罷四方獻祥瑞。鋐在南贛,首進甘露諸臣,修明倫大典因標之卷未以為上孝感應,無何,遂擢內台,掌銓衡,大被寵任。鋐有干局內行修潔執憲秉銓多所建論,數汰去不稱任者,朝廷為肅然,然性傾狡,好以智陰陽人主外,示強真而內,以軟媚取悅當其蒙幸恩遇,台諫諸臣起而攻之者亡慮數十人咸見譴謫有杖死者,而鋐每遭論列,輙強辯自白,指其人為報復。及後上亦頗厭之,語輔臣曰:汪鋐邪佞詭,隨其去留,不足為有無也。鋐不得已,乃自陳致仕歸,未幾而卒。跡其行事殆漢廷張湯之流歟。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 伊斯特氏《葡人在中國之居留地》
- 王兆春 著《世界火器史》
相關條目
[編輯]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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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方獻夫 |
明朝吏部尚書 1532年-1535年 |
繼任: 許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