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耿爭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耿爭光
大明
籍貫河南開封府杞縣
出生癸丑年二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王氏,繼娶魏氏,封安人
親屬(子)耿天壽(辛卯舉人)、耿天祐
出身
  • 隆慶四年庚午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耿爭光(1553年—?),字爾遜,號明菴,河南開封府杞縣金獅村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庚午鄉試五十三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三百十六名,登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進士[1][2]。戶部觀政。歷官刑部郎中,二十二年(1594年)出為夔州府知府,

家族

[編輯]

曾祖耿玘;祖父耿希;父耿銀(1510年-1561年),字國盈,號雙泉[3]。母左氏(1511年-1586年),贈安人。慈侍下。弟取光(侯門教讀)、從弟奪光[4]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唐文獻《贈承德郎刑部主事雙泉耿公暨配左安人墓誌銘》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