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可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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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可簡,字子雍直隸永平府昌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舉人,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初授山東沂水縣知縣,擢戶部主事[1],改吏部主事,以事降級[2]。三十五年(1607年)繇禮部儀制司主事升任祠祭司員外郎,晉本司郎中[3],升尚寶司卿,三十八年典試山西[4]。官至太常寺少卿[5]

參考資料[編輯]

  1. ^ 萬曆二十四年五月,戶部題差主事王階往浙江、郭惟寧往江西、趙世德往湖廣、魏可簡往蘇松、沈榜往山東,各監兌所屬府州縣,盡數解完本年錢糧,方許離任。若果拖欠於布政司庫銀借支起解,催徵補完有未完者,照例參治,俱載入監兌。敕從之。
  2. ^ 萬曆二十七年正月庚子,吏部文選司主事魏可簡以鈐束從役不嚴,降一級調用。
  3. ^ 《禮部志稿》
  4. ^ 萬曆三十八年七月乙卯,尚寶司卿魏可簡、兵部主事曹珍典山西。
  5. ^ 《昌黎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