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王立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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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化名一説[編輯]

似乎有很多人斟酌「王立強」化名的説法。

個人找到最早的中文報道是BBC中文。引文:「一名自稱是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William, Wang Liqiang,音譯)」。

報紙最早是寫明中文名是「音譯」的,Wang Liqiang可以有很多翻譯結果,如王力強([1]),後期大多報道似乎都默認這個音譯是他正式中文名,全部中文報道當是正式中文名,不寫「音譯」了,不清楚是不是真的確認「音譯」就是他的中文名。

先不論是不是化名,「王立強」本來就是「音譯」。除非這「音譯」真的瞎貓碰上死老鼠對了,否則大陸那邊出的判決書的也有點奇怪。--Nostalgiacn留言2019年11月26日 (二) 16:36 (UTC)[回覆]

當然反過來說,大陸內部系統已經辨識出「王立強」的資料,「王立強」這個音譯真的是他中文名,所以才出示判決書。之後媒體都根據大陸的官方文書,確認「王立強」是正式中文名。

在更多信息披露之前,兩個説法都能説得通。--Nostalgiacn留言2019年11月26日 (二) 16:48 (UTC)[回覆]

目前已經證實王立強並非化名了。巴波留言2019年11月29日 (五) 11:40 (UTC)[回覆]

2015年的事,中央專案組根據周永康事件相關書籍記載,應該是政法委底下的機關,在當時這個「第二權力中央」得事務不是軍方能染指的。2001:B011:7007:2614:5863:C30A:2CCF:A73留言2019年11月29日 (五) 14:45 (UTC)[回覆]

  • 這個事件名氣大,在香港發生,媒體報導事無巨細。如果是騙子,王說他參與,很正常。無論是否服務於解放軍總參,王立強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真的,叛逃罪投敵叛變罪;假的,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這類假冒解放軍的騙子在大陸其實很常見,多是騙財而已,有公開報導,沒必要藏著掖著。像王這樣,騙國外居留權再攙和政治的,倒是少見。--Berthe留言2019年11月29日 (五) 17:31 (UTC)[回覆]

建議改名:「王立強」→「王立強事件」[編輯]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王立強」 → 「王立強事件」:違反WP:1E方針--百戰天蟲留言2019年11月29日 (五) 16:23 (UTC)[回覆]


完成移動--Bagakuco留言2019年11月29日 (五) 18:4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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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性[編輯]

經過改動,條目仍然存在一些中立性問題,例如,條目在涉及王立強的時候,多次使用"聲稱",「自稱」,投誠二字使用引號,但是在涉及中國方面的時候,就使用了「強調」"指" (靜安分局指),"據信爲",在轉述視頻內容的時候,王立強也不再是「聲稱「,而是變成了」稱「。除了這些較為明顯的問題外,條目措辭比較曖昧,有一種故意誘導性的表述,誘使讀者質疑王立強,相信中國政府。整體傾向性明顯。 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使用的字詞#聲稱、宣稱

Howitzer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5:37 (UTC)[回覆]

「強調」,「指」都是新聞聯播常用語,中文環境下傾向性非常明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owitzer對話貢獻)於2019年11月30日 (六) 17:18‎加入。

正如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使用的字詞#聲稱、宣稱上説,僅供參考。在當前情況下,單方面的論述使用「聲稱」,投誠引號等,在合理範圍內。

相反,翁衍慶的説法被不斷引用,才算「故意誘導性的表述」吧。--Nostalgiacn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2:46 (UTC)[回覆]

自由亞洲電台[編輯]

1,該電台雖然是由美國政府資助,但卻為一私營公司,並非美國政府機構,不代表政府。 2,該電台的新聞報導並非社論,李洪寬的觀點並非該電台觀點。

Howitzer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16:41 (UTC)[回覆]

類似於美國在台協會?—曾晉哲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06:23 (UTC)[回覆]
有一定相似度,但是把該電台引述某個中國評論人士的觀點當作美國的態度未免太扯。 Howitzer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18:31 (UTC)[回覆]
荒謬,幫美國洗地也不是這樣洗的,自由亞洲電台是眾所周知先美國政府錢幫美國做政治宣傳的機構--Someone留言2023年1月15日 (日) 22:24 (UTC)[回覆]
該電台不是美國的官方機構,其員工也不是聯邦或政府僱員,確實不宜把其內容當作美國政府的觀點。--Matt Smith留言2023年1月16日 (一) 03:31 (UTC)[回覆]
單是以美國政府資金運行,是由美國政府開辨,就足以是明顯利益衝突,再加上電台的內容明顯就是政治宣傳,甚至比美國之音更加偏頗,單說不是正式的官方機構就把他們與美國政府分開也太荒謬了吧--Someone留言2023年1月17日 (二) 19:03 (UTC)[回覆]
可以說有利益衝突,但是否為政治宣傳則見仁見智。這樣的私營媒體儘管受美國政府獨立機構資助,但若直接稱其代表美國政府則容易引起歧見。閣下不妨到互助客棧徵求社群的意見。--Matt Smith留言2023年1月18日 (三) 02:12 (UTC)[回覆]

(-)反對自由亞洲電台,該組織受美國政府資助,「自由亞洲電台的員工是聯邦或政府的雇員」,它和NED是一種組織,斷章取義是沒有用。另,你不是永久退出了嗎?--PeterMiao2016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8:16 (UTC)[回覆]

本條目語氣語調不合乎維基規範[編輯]

本條目大量使用了曖昧用語,例如"自稱",「聲稱」,「強調」,「據信為」,有誘導讀者的嫌疑。本條目將私營新聞社的觀點當作所在國的態度,有誤導性。本條目措辭需要維基化。 Howitzer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18:4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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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黑歷史啊(捂臉)--尊孔復古KADOKAWAdwango 2019年12月29日 (日) 09:38 (UTC)[回覆]

回應關於王立強事件所用「共諜」一詞爭議[編輯]

首先,我並沒有某些編輯所說的「河蟹」所以各位不必先對我扣上一頂帽子。第二,「共諜」一詞存在明顯的意識形態偏見,因此違反維基中立性,所以我才改成更中立性的「間諜」,意義並沒有改變。第三,你說「共諜」是台灣從官方到民間都約定俗成的普遍稱法,這並沒有錯,但這是中文維基而不是台灣維基,只因為在台灣常用的、帶有明顯意識形態偏見詞彙的,並不代表普世的價值觀,除台灣外,不論是內地、香港或其他外媒都是用「間諜」不是「共諜」。

不過,即使我並不滿意某些編輯所提出的意見,我暫時不會改變該詞,避免無謂的爭吵。--Someone留言2023年1月18日 (三) 17:44 (UTC)[回覆]

首先澄清,您可能有所誤解,我並沒有任何扣帽子的意思,只是出於善意提醒您WP:審查WP:GRATUITOUS等方針和指引,因此本站不會有敏感詞過濾的情形。把原本好端端的共諜改為間諜,在我看來是一種gratuitous的篩選敏感詞改動,因此提及一下相關方針的基石,這是很正常的援引,希望您不要隨意動輒對其他編輯者假定惡意,謝謝。
第二,「共諜」可以視為「中共間諜」的簡稱,如同「中國共產黨」簡稱「中共」一樣,我不認為這種簡稱有隱含什麼意識形態偏見(「匪諜」才是),而且在中文維基其他相關條目中如總統府共諜案中華民國國軍中的中共間諜列表郭玫蘭事件周泓旭案等也都照常使用沒有問題,如果有不中立問題應該也不太可能被各大親藍親綠或中立媒體來源皆普遍使用,所以可能需要麻煩您具體舉證違反中立性之處在哪。
第三,「共諜」一詞符合WP:常用名稱NC:易於識別、防止歧義等原則,亦即命名常規方針所述「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你提及的用詞差異也須遵守NC:先到先得原則,依照這些方針你的修改確實是無必要的無謂改動,而且也沒有其他編輯者像你一樣因此去把條目文中其他寫「間諜」的地方通通替換成「共諜」,否則同樣顯得刻意而gratuitous。
我了解您的考量,也願意與您進行溝通。然而對於避免無謂爭吵,您主張交由社群討論解決,那麼按照維基百科的爭議解決程序,應在得到社群同意替換該詞的充份共識形成後,再進行修改,否則確實應保持原有穩定版本。--AmikuAsman留言2023年1月18日 (三) 20:02 (UTC)[回覆]
(~)補充:發現您新增的部份內容似乎翻譯自英文版維基(*)提醒您為符合維基百科著作權協議條款的署名要求,已翻譯的頁面應按照翻譯守則Help:翻譯在條目討論頁裡掛上{{翻譯自}}模板。目前已先替您掛上,但下次再有類似情形時請您記得要自己動手掛,敬希合作。--AmikuAsman留言2023年1月19日 (四) 04:1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