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維基專題討論:香港道路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新增香港道路專題

[編輯]

鑑於香港道路條目越來越多,但目前還未有統一的編寫格式,加上最近發生多條香港道路條目被提刪,香港道路專題應運而生。這個專題除了試圖規範香港道路的條目的編寫格式,也希望能夠制訂香港道路條目的收錄標準。希望有興趣關注這方面的香港維基人能夠踴躍參予及發表意見。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23日 (日) 14:38 (UTC)[回覆]

歡迎大家在Wikipedia talk:專題/香港道路發表意見。--minghong 2007年9月23日 (日) 18:30 (UTC)[回覆]
另外,因為「香港交通小作品」有很多都是香港道路,所以已另外建立了「香港道路小作品」區別。Category:香港交通小作品中香港道路條目,須把 {{HK-trans-stub}} 改為 {{HK-road-stub}}。我已經改了約一半,歡迎大家接力完成。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25日 (二) 06:24 (UTC)[回覆]


條目收錄標準

[編輯]

個人認為幹線、高速公路、主要幹道、公路、隧道、橋梁等應可以全部收錄。至於其他道路(road)和街道(street),則可收錄歷史比較長的,原因主要有多些內容可以寫……所以可以看到現時有條目的,多是市區的道路和街道,尤以紀念殖民地人物的為多。

其實後面的不算什麼標準,都不夠客觀。--minghong 2007年9月23日 (日) 18:29 (UTC)[回覆]

本人認同所有幹線、高速公路、主要幹道、公路、隧道、橋梁等均可收錄,但其他道路和街道,制訂一個收錄標準並不容易。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25日 (二) 06:21 (UTC)[回覆]
橋梁 - 也有很多只有名字,歷史難尋的不知名橋梁。
道路、街道 - 如果能寫出歷史背景、發展歷史、在社區的重要性或使用狀況等資料而又有充分可靠來源的又有何不可...Stewart~惡龍 2007年9月26日 (三) 08:15 (UTC)[回覆]

首先我支持成立香港道路專題,把香港道路寫作方式規範化。但有一個問題我想了多天,也因此抱歉遲了回應,仍希望大家討論。假如我們真的確立了條目收錄標準,是否可以「架空」已有的方針、指引等等;又或者提報至互助客棧,使之成為某個方針、指引的延伸。即是說,我們應否訂立收錄標準;如果需要訂立,約束力要有多大才合適?—Baycrest (作客) 2007年10月15日 (一) 14:15 (UTC)[回覆]

我現在留意到有些不起眼的香港橫街窄巷也被寫成獨立條目,例如聚賢里,乃短小後巷亦非區內有名景點,應該不值得收錄為獨立條目。--Mewaqua 2008年5月29日 (四) 06:39 (UTC)[回覆]

道路分段的條目存留

[編輯]

我留意到大埔公路沙田段忽然被清空,於是便回退。經與Railhk0512溝通後,發現原來他認為這條目不應獨立存在(只要在大埔公路提及便可),理由是會使道路條目缺乏連貫性。但我的意見則認為,沙田段一段屬於高速公路,所以可以接受獨立存在。我的個人意見是:假如重要性足夠獨立出來,也無不可。同類條目還包括大埔道青山道青山公路元朗段,其中大埔道為近期建立,青山道青山公路元朗段則已被建立好一段日子了,之前未有投訴。我和Railhk0512討論後,始終未能達成共識,也想聽聽大家的意見。究竟大埔公路沙田段大埔道青山道青山公路元朗段是否能夠單獨存在,還是應分別合併回大埔公路青山公路?對於道路分段的條目是否獨立,是否應看情況而定,還是應一刀切禁止?希望大家能夠發表意見。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3月26日 (三) 14:26 (UTC)[回覆]

不贊成一刀切禁止,應視乎實際情況。例如青山公路元朗段,明顯寫得比青山公路#元朗段詳細,實在有必要開一個新條目。然而,像大埔公路沙田段這種條目,其實與條目大埔公路的開頭和沙田段的部份交代的幾乎相同,重覆性頗高。若果條目大埔公路沙田段不加以擴充,則應該合併至大埔公路。--拉叔(留言~) 2008年3月26日 (三) 16:03 (UTC)[回覆]
我也不贊成一刀切禁止。大埔道青山道雖然名義上分別是大埔公路青山公路的市區段,但很多人也只會視之為普通街道,所以保留並無不可。青山公路元朗段俗稱元朗大馬路,為元朗著名的街道,同樣也應保留。大埔公路沙田段則是9號幹線的高速公路,性質與大埔公路其餘大部份路段的鄉郊道路截然不同,所以我傾向支持保留。 Radiance (留言) 2008年3月27日 (四) 14:27 (UTC)[回覆]
我認為同一街道,即使是不同路段,若道路屬性相似,就應該合併至一個條目,再分段詳述,除非該路段有特別的理由(例如內容太長)需要分拆。這正如建築類條目,嘉湖山莊各期都是寫在同一個條目中。又如企業廣場各期都是在同一條目,企業廣場五期則因為Megabox的重要性而獨立出來。我以建築類條目作為例子,邏輯上也許不充分,但道路作為基礎建設,建築類條目的做法也是值得參考。—Baycrest (作客) 2008年3月27日 (四) 17:23 (UTC)[回覆]
大埔公路沙田段這個條目上我贊成分立,但不等如贊成所有道路條目應分段另立條目,而是應根據內容的量而定再行分拆。Stewart~惡龍 2008年3月28日 (五) 04:40 (UTC)[回覆]
拆得太散,有點芝麻綠豆都開條目的感覺。贊成一刀切,不准為路段開條目。一刀切才能使條目有系統地存在,不會一些路段有,一些路段無條目。當然是有例外,e.g.宋朝科技,其他朝代都沒有這類條目,因為宋朝科技的正文也有20000bytes耶。另外,留意到模板「TEMPLATE:香港快速公路」。但香港的用法不是「高」速公路嗎?Weltanschauung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8日 (五) 14:00 (UTC)[回覆]
「有例外」就不是「一刀切」了,假如你說內容要到某某bytes以上才可開獨立條目,也是一個合理的提議。另外香港是有用「快速公路」的。
返回正題,我當然認同不可能每個路段都開條目。今次討論的重點,其實只是:(1) 應否一刀切禁止? (2) 如否,那四個條目是否應該符合你心目中保留的門檻?以甚麼標準決定?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3月28日 (五) 14:15 (UTC)[回覆]
門檻是:3000 / 6000bytes (新薦 / 優良條目標準)。二選一。我傾向 6000 bytes。另有一問題,假如真的用位元組作門檻,那麼條目未創建之前則要預備好內容,否則創建不久就會被別人以門檻作理由刪除?Weltanschauung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8日 (五) 15:07 (UTC)[回覆]
我應該只要有足夠內容,路道分段都可分拆為獨立條目。例如:皇后大道為母條目,皇后大道西、皇后大道中和皇后大道東則為子條目。--minghong (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14:42 (UTC)[回覆]
意見同minghongWikikids (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16:16 (UTC)[回覆]
我認為以大埔公路青山公路來說,就只有現時存在的那4個條目值得分拆為獨立條目,其他分段要寫成獨立條目將會十分困難。—沙田友 (留言) 2008年3月29日 (六) 05:20 (UTC)[回覆]

我建議使用這個模板的圖片必須為街景,而非街牌。街牌應僅在沒有其他替代圖片時顯示。如有,他們可以在其他地方顯示,或是連至 commons。—Bananasims對話 2008年8月4日 (一) 07:51 (UTC)[回覆]

其實我們應否使用中文名稱?例如 Template:Infobox 香港道路。英文模板名稱很怪異。—Bananasims對話 2008年11月4日 (二) 13:04 (UTC)[回覆]

我發現Google地圖計算道路長度和香港政府的官方資料有出入,部分較新的道路沒有出現在地圖上和部分地圖上道路名稱出錯,準確性有很多問題,不建議大家使用。—Railhk0512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10:5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