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棟 (明朝)
外觀
何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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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資善大夫正治上卿奉敕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 | |
籍貫 | 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長安縣 |
字號 | 字伯直,又字子宇,號太華 |
出生 | 弘治三年庚戌年九月初六日 |
逝世 | 萬曆元年 |
配偶 | 娶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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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棟(1490年—1573年),字伯直,又字子宇,號太華,陝西西安府長安縣(今陝西省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陝西鄉試第二名舉人,正德十五年(1521年)辛巳科會試二百四十八名,正德十六年殿試,登二甲第五十名,賜進士出身,擢監察御史,同年十二月下詔獄,不久因為遲誤侍班,被東廠上訪告發,貶謫為常熟縣丞。嘉靖元年,接替韓儒,擔任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知縣。歷升工部主事、工部都水司郎中,駐紮通州,管理通惠河。八年十二月以修河有功,升通政司右通政,仍管河道事務。十年七月以恭建神祇二壇以及神倉工程完成,升太僕寺卿添注,十一月為副使,持節冊封瀋府。十一年四月,以順天、河間、真定、保定各處滹沱河連年泛溢為患,朝廷以何棟曾經治河有功,遂下令讓何棟立即去治理河患。
嘉靖十一年九月,何棟升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巡撫大同。十二年四月以拾遺被彈劾,被降一級調外任。十四年正月以降級參議,很久不赴任,科道官以拾遺之例彈劾他。
嘉靖二十九年二月,禮部尚書徐階上疏推薦,起復何棟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薊州軍務[1]。不久加兵部右侍郎、薊遼總督。嘉靖三十二年十二月,兵部尚書聶豹請令科道官當廷討論各邊總督、鎮巡諸臣的優劣,何棟被列名上聞,同時六科給事中王國禎等、十三道御史胡宗憲等人紛紛論劾總督何棟、總兵徐珏、副總兵崔麒、張淶、巡撫吳嘉會、艾希淳、劉璽、趙時春各種不稱職之事,認為當免職處理,何棟遂被令致仕。三十六年十月,又論修邊冒破之罪,兵部左侍郎吳嘉會被廢黜為民,前總督侍郎致仕何棟被令冠帶閒住[2]。
著作
[編輯]著有《太華詩集》、《督府奏疏》、《水部填云》。
生平
[編輯]曾祖何義;祖父何寬;父何真,母左氏。具慶下。弟何梁。
參考文獻
[編輯]- ^ 《國榷》: 「十一月戊戌,提督薊州軍務孫襘改掌通政司事。何棟右副都御史提督薊州軍務。」
- ^ 《陝西通志》:何棟字伯直,長安人。正徳辛巳進士嘉靖初授監察御史以疏劾興邸從龍宦豎王斌等出為宜興知縣俄擢工部都水郎中遷右通政轉左僉都御史巡撫大同時有星孛於井之末度朝議僉謂永嘉相公輔政之應棟獨上言井之末度乃大同分野彗色蒼赤兆主兵變期年後大同當有圍城蹶將之災聞者誣為黨附棟至大同選將扼險虜犯髙山站等處督兵力戰連破之俘級二百二十人捷聞賜書褒予金帛言者仍以星疏論不已有詔謫蜀藩左叅政遂乞終養歸二十九年八月敵逼京師即家起右副都御史提督薊州軍務明年加兵部右侍郎咸寧侯仇鸞請伐朶顔三衛棟力爭以為不可上卒用棟言寢兵是年以生擒哈扎爾等進左侍郎加賜金帛明年再擒敵諜孫黑子等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三十二年以疾乞休。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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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韓儒 |
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知縣 嘉靖元年(1522年) |
繼任: 趙繼勛 |
前任: 孫襘 |
薊遼總督 嘉靖二十九年十一月戊戌-嘉靖三十二年十二月丙戌 (1550年12月16日-1554年1月17日) |
繼任: 楊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