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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還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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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還醇(?—1630年),字子貞陝西西安府三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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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授休寧縣知縣,有善政,丁父憂歸里。崇禎二年(1629年)服闋,起為良鄉縣知縣,十二月,清兵入關襲擾,逼近城池。党還醇督吏民拒守。救兵不至,力屈城破,與教諭安上達、訓導李廷表、典史史之棟、驛丞楊其禮等殉國。事聞,朝廷追贈光祿寺丞,賜祭葬。《明史》有傳[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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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291》:党還醇,字子貞,三原人。天啟五年進士。授休寧知縣,有善政,以父憂歸。崇禎二年服闋,起官良鄉。十二月,大清兵薄城,督吏民乘城拒守。或言縣小無兵,盍避去。還醇毅然曰:「吾守土吏也,去將安之!」救兵不至,力屈城破,與教諭安上達、訓導李廷表、典史史之棟、驛丞楊其禮並死焉。事定,父老覓還醇屍,得之草間,赤身面縛,體被數槍,群哭而殮之。上達,貴州安順人。萬曆末年舉於鄉,謁選得教諭,至日闔門死難。事聞,贈還醇光祿丞,予祭葬,有司建祠,官其一子。之棟等亦贈恤,給驛歸其喪。已而吏科上言:「還醇城亡與亡,之死靡貳,猶曰有守土責也。上達、之棟等,微員末秩,亦能致命遂誌,有死無隕。宜破格褒崇,以為世勸。朝廷必不惜今日之虛名,作將來之忠義,乃僅贈國學教職、良鄉主簿,於聖主憂恤之典謂何!」帝感其言,下部更議,乃贈上達、廷表《五經》博士,與之棟等及千戶蕭如龍、何秉忠,百戶李蔭並配祀還醇祠。武舉陳蠡測、諸生梅友松等十五人,烈婦朱氏等十七人,並建坊旌表。順天府尹劉宗周以上達得死難之正,請贈翰苑宮坊,不報。
    是時,列城以死事聞者,更有香河知縣任光裕、灤州知州楊燫。光裕贈恤如還醇,燫贈光祿少卿,並任一子。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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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九十一》,出自《明史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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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朱國棟
明朝休寧縣知縣
1626年
繼任:
朱陛
前任:
石鳳臺
明朝良鄉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吳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