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券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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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儲備銀行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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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区 | |
使用地 | 汪精衛國民政府 |
发行历史 | |
始发时间 | 民國30年(1941年)1月6日 |
之前货币 | 銀圓、法幣及其他紙幣 |
废止时间 | 民國34年(1945年)11月 |
发行制造 | |
中央银行 | 中央储备银行 |
此信息框显示的是该货币被废止前的最后状态。 |
中储劵,全称是中央储备银行券,是中國抗日戰爭时期汪兆铭政府在其控制区发行的货币。1941年1月6日,汪精卫政府设立的中央储备银行正式营业,并发行中储券。太平洋战争爆发后,1942年5月31日,汪精卫政府下令禁止法币流通,开始以50比100的比率兑换原有的“法币”。截止到1945年9月,中储券共发行4.6兆元。
1945年9月27日,国民政府财政部正式发布《伪中央储备银行钞票收换办法》,将法币与中储券的兑换率确定为1:200。据历史学家黄仁宇回忆,当时他跟随郑洞国从昆明取道柳州飞上海前领取了薪俸,一下飞机就发现自己手中的法币突然成了硬通货:在柳州理发一次的法币,够在上海高级理发店理上一年;在重庆只能购买2根油条的法币,到了上海竟可以在上好的酒楼摆上两桌酒席……等等,由此让他和把那些从大后方出来的人充分享受到了“抗战胜利果实的滋味”。
1945年11月,中储券被宣布禁止流通。中储券开始发行时,如果持有100元法币,被迫兑换50元中储券;到1945年,50元中储券只能换回0.25元法币。沦陷区小户人家,大部分因此破产。
鈔樣
[编辑]圖像 | 面額 | 發行年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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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 | 反面 | ||
壹分 | 民國二十九年
(1940年) | ||
伍分 | |||
壹角 | |||
貳角 | |||
伍角 | |||
壹圓 | |||
伍圓 | |||
拾圓 |
外部链接
[编辑]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司法院院解字第3268號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