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嘉義縣朴子市松梅國民小學

坐标23°24′40″N 120°15′03″E / 23.411026°N 120.250833°E / 23.411026; 120.250833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3°24′40″N 120°15′03″E / 23.411026°N 120.250833°E / 23.411026; 120.250833

嘉義縣朴子市松梅國民小學
地址臺灣嘉義縣朴子市
昵称松梅國小
类型公立,初級小學
学校网址https://www.smps.cyc.edu.tw/

嘉義縣朴子市松梅國民小學(簡稱松梅國小)為位於嘉義縣朴子市國民小學,其最初為日治時期1913年創立公學校分校。校園南側有一處嘉義縣歷史建築「原牛挑灣公學校校長宿舍」,為松梅國小內保存年代最久的建築,為朴子區域內小學校校長宿舍建築遺留到國民時期的少數實證[1]

校史

[编辑]

南勢竹及牛挑灣地區在公學校設立以前,學生大多前往樸仔腳公學校(今朴子國小)、鹽水港公學校(今鹽水國小)就學;由於交通上的不便,布袋嘴區長蔡乃誠、南勢竹區長陳登財、樸仔腳區長黃楷侯於1913(大正二年)年3月向嘉義廳長請願設置樸仔腳公學校分校[2]。於是在同年4月7日,「樸仔腳公學校南勢竹分校」經准許設立,最初借用牛挑灣教會作為臨時教室。1915年(大正四年)6月9日, 學校遷到牛挑灣庄,並改稱「樸仔腳公學校牛挑灣分校」,校舍則在同年11月25日完工,是由地方民眾捐獻7,000圓,並設有校舍、事務室和宿舍,至1917年(大正六年)4月1日獨立創校為「牛挑灣公學校」。1919年4月1日,修業年限從四年改為六年。由於校舍空間不足,在1921年1月,增設了有兩間教室的校舍、宿舍1棟和倉庫1棟,並於同年5月1日設立「東後寮分離教室」(今義竹鄉光榮國小)。至1937年3月之統計,牛挑灣公學校於當時的學生有男生242人,女生66人,共計308人並編成五個年級[3]。1941年,改制為「牛挑灣國民學校」,當時地址為臺南州東石郡義竹庄牛挑灣621番地[4]

二戰後,學校於1946年2月改為「台南縣義竹鄕第二國民學校」,於1946年2月改為「台南縣義竹鄕松梅國民學校」。後因行政區調整,於1950年10月改為「嘉義縣義竹鄕松梅國民學校」,於1962年10月改為「嘉義縣朴子鎮松梅國民學校」。1968年8月,因九年國民教育實施而改名為「松梅國民小學」[5]

原牛挑灣公學校校長宿舍

[编辑]
牛挑灣公學校校長宿舍
牛挑灣藝文園地--三友學堂
位置嘉義縣朴子市松華里345號
建成时间1915年(大正4年)
官方名称牛挑灣公學校校長宿舍
類型登錄等級:歷史建築
登錄種類:宅第
评定时间2014年(民國103年)5月13日
詳細登錄資料

松梅國小校園內日式校長官舍建築為1915年(日治大正四年)11月25日落成[6],其屋身採磚木混合造建築,為地上一層構造,建築物主體採用高級檜木所建造。由於此建築物見證了嘉義縣海線自日治時期至今的社區教育過程,在2004年被登錄為嘉義縣歷史建築。2005年間陳明文縣長多次親臨勘查後,極力爭取經費並指示朴子市公所規劃修復,進行校園修護工作,基座四周為防蛇,採用抿石子的方式圍起來,仍留部分通風口,整修時仍保留建物原檜木主結構、地板、天花板、部份拉門仍為舊結構,並賦予這棟歷史建築新生命、提供全新之功能[7]

其於修復完工後命名「三友學堂」供社區藝文園地活動場所,為台灣早期活化閒置空間的案例之一。目前功能包含藝文展演解說、親職教育、會議研討等設施。本場所的名稱是運用「歲寒三友」、「益者三友」的意涵,延續既有的教育學習功能[8]

參考文獻

[编辑]
  1.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歷史建築-原牛挑灣公學校校長宿舍. 2015-07-20 [2017-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6). 
  2. ^ 公學校設立區域變更認可及南勢竹分校設立認可(布袋嘴區長外).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913. 
  3. ^ 柯, 萬榮. 臺南州教育誌. 昭和新報臺南支局. 1937. 
  4. ^ 臺南州告示第370號. 臺南州報. 1941-04-01. 
  5. ^ 學校沿革. 嘉義縣朴子市松梅國小. [2021-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26). 
  6. ^ 嘉義縣朴子市松梅國民小學. 嘉義縣朴子市松梅國民小學─學校沿革. 2015-10-05 [2017-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6). 
  7. ^ 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原牛挑灣公學校校長宿舍. [2017-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5). 
  8. ^ 嘉義縣朴子市老校長官舍蛻變為藝文園地. 大紀元. 2007-03-23 [2017-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