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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藏省 (律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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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藏省(日语:大蔵省おおくらしょう Ōkurasyō,和訓:おおくらのつかさ,指“大藏之司”)是從公元701年大宝律令颁布到1868年明治维新前一直存在、日本律令制度下的八省之一,主管国家财政。明治维新后,该名称继续作为主管国家财政的政府机构名称,直到2001年中央省廳再編解散大藏省为止,“大藏省”的名称前后沿用了1300年。

大藏省的唐名为大府、大府寺、天官。藤原仲麻吕在758年推动官名唐风改称日语官職の唐風改称时将大藏省的名称改为节部省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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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京大藏省跡碑,在今京都市上京区新桝屋町。

大藏省是太政官右辨官局所属官厅,处理与财政有关的事务,特别是会计事务。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律令時代之前的三藏——大藏、內藏、斋藏日语斎蔵之一的大藏。据《古語拾遺》记载,大藏是雄略天皇时在內藏、斋藏之外增设,负责处理各国向大和王权进贡的贡物,相当于大和王权的国库,由秦氏负责出納、汉氏日语漢氏东汉氏西汉氏日语西漢氏)负责会计,雄略天皇还曾命令蘇我氏苏我满智日语蘇我満智視察三藏。

律令颁布后,大藏省负责管辖国库,主管朝廷的钱币、金银、調物、贡物的出納、储存,以及规定度量衡和平衡物价等。不过,最重要的税收收取归民部省管辖,因此其作为国家财政机构的重要性并不是很高,反而是在管理国家财产和官办作坊方面较具重要性。[1]不过随着8~9世紀中務省內匠寮的设立與扩张,大藏省管理官办作坊的职责被接管,并被迫进行重大重组,原本下辖五个司,仅剩一个織部司日语織部司,大藏省主要职责仅剩管理国家财产。平安时代,大藏省设立了率分堂日语率分堂来管理税收运用。

大藏省与其他省相同设有四等官日语四等官--卿、辅、丞、录,大藏省長官大藏卿是官职正四位下的官员,但常常由從三位以上的公卿兼任。在负责大藏省实际事务的的判官--大藏大丞、大藏少丞中,有很多人因职务而获得经济利益,其中许多人甚至因为自己的功劳而被授予“從五位下”的爵位,被授予爵位的大藏省大丞、少丞被称为“大藏大夫 ”。

律令制度下的大藏省一直延续到明治维新前,1868年明治维新时一度废除,不过明治维新后,大藏省在1869年重新設立,最初职责与律令时代相似,明治维新后的第一任大藏卿更是于1864年(元治元年)被任命为大藏大辅的松平春嶽。直到之后民部省於1871年併入大藏省,大藏省才成为现代化的财政机关。[2]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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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等官
  • (下級事務職員)
    • 史生日语史生六人
    • 省掌…二人
    • 使部…六十人
    • 直丁 …四人
    • 駈使丁…六人
    • 主鑰
      管理倉庫钥匙的官员
    • 价长日语価長…四人
      調查物价的伴部
    • 藏部…六十人
       管理出納的伴部。
    • 典革…(正八位上相当)一人
      監督革製品染色,下轄伴部与品部--狛部・狛戶,大同元年(806年)移管至内藏寮
      • 狛部…六人
        负责革製品染色的伴部。
      • 狛户
        负责革製品染色的品部。
    • 典履…(正八位上相当)二人
      監督官员使用的革製品製造,天皇用的革製品由内藏寮的典履监督。大同元年(806年)移管至内藏寮。
      • 百济手部…十人
        製造革製品的伴部。
      • 百济户
        製造革製品的品部。

大藏省下属官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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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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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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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養老令 職員令. miko.org. [2024-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6). 職員令廿一 民部省條:民部省/民部省【管寮二】/卿一人。【掌。諸國戶口名籍。賦役。孝義。優復。鞨免。家人。奴婢。橋道。津濟。渠池。山川。藪澤。諸國田事。】;職員令卅三 大藏省條:大藏省【管司五】/卿一人。【掌。出納。諸國調及錢。金銀。珠玉。銅鐵。骨角齒。羽毛。漆。帳幕。權衡度量。賣買估價。諸方貢獻雜物事。】 
  2. ^ 大蔵省百年史編集室. 大蔵省百年史 上巻. 財務省. 1969. 第2節 大蔵省機構の再編成 [2024-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