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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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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弘道(?—17世紀),抱一大名府長垣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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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弘道是崇禎元年(1628年)的進士,獲授壽光知縣,遣散被白蓮教扇惑的人民,之後調任蘭陽,興建磚城,政平訟理;遷官刑部主事郎中[1]戚繼光的宗子以棄城被議處死,張弘道為他辯白;調任職方,外任河北副使,陞河南參政開封被包圍,他提出策略拒守,並乞求援軍。之後朝廷召任他為光祿卿太僕少卿[2][3],後事不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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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張弘道,字抱一,長垣人。崇禎元年進士。授壽光知縣。奸民惑白蓮教陰扇和,多方散之。調蘭陽,創建甎城,政平訟理。遷刑部主事、郎中。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戚繼光子嗣宗以委城論死,力申雪之。調職方,出為河北副使,陞河南參政。開封受圍,定策力拒,並乞援師。召光祿卿,擢太僕少卿。
  3. ^ 《偏安排日事跡·卷七》:升原任河南副使張弘道太僕寺少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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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竇星
明朝壽光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陳順天
前任:
苟好善
明朝蘭陽縣知縣
1634年-崇禎年間
繼任:
鍾震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