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中国旧县名。
明朝万历十九年(1591年),设置新平县,属临安府。清朝康熙五年(1666年)省新化县入新平县。雍正十年(1732年),属元江府(后降为元江直隶州)。中华民国初年,属滇南道、普洱道。1929年直隶于云南省。1949年后,属玉溪专区、玉溪地区。1980年改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 《明史·志第二十二·地理七》
- 《清史稿·志四十九·地理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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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直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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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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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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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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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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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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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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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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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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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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