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績燦,字伟奏,江西承宣佈政使司吉安府安福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乙卯解元,天啟乙丑進士。
明神宗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中式乙卯科江西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1]。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授興化縣知縣。崇祯四年(1631年)以治行擢監察御史。与给事中邓英痛陳奸吏私派之弊。以荐张凤翔、李邦华、刘宗周等获罪罢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