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開滦集團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开滦唐山矿业分公司中国第一佳矿碑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簡稱開滦(集團),以及開滦集團(英語:Kailuan Group Company Limited),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内的一家以礦業等行業爲主的大型國有独资公司。

历史

[编辑]

前身:开平矿务局

[编辑]
开平矿务局唐山矿

创立

[编辑]

开平矿务局初始的体制为官督商办,1878年7月24日,开平矿务局正式在开平镇挂牌设局。矿务局负责人为曾任上海輪船招商局总办唐廷枢,他在天津、上海、香港等地招商集股,每股面額100两银,發行8000股,募得資金80万两。[1]开滦的唐胥铁路唐山开平—胥各庄)是中国第一条标准轨距铁路,“龙”号机车是中国建造的第一辆蒸汽机车。铁路刚建成时,曾被清廷以机车“震动陵寝”(指清东陵)为由,下令由驴马代替机车拖拉车辆。后来,在李鸿章邀请了一批皇亲贵胄们参观试坐后才获准正式运行。1881年開始产煤,当年产煤3613吨,1882年产量增加到38,383吨,1883年产煤75,317吨,1884年产煤179,225吨,1885年达到241,385吨,连续五年共产煤538,123吨。截至1899年共产煤527万多吨,盈利400多万两。[2]

開平礦務局股票於1883年受上海金融風潮影響,1882年9月每股還值216.5兩,1883年10月時只值70兩。[3]

1892年唐廷枢逝世,清廷任命江蘇候補道张翼为开平矿务局总办。1889年至1899年共盈利约500万两白银,相当于股本的3倍多。被誉为“中国第一佳矿”。

转让

[编辑]

八國聯軍之役中开平煤礦被俄軍佔領,张翼擔心煤礦被沒收作為戰爭賠款,1900年未經清廷准許將开平矿务局资产卖給英國公司以避免被沒收。12月21日「开平矿务有限公司」(俗称“开平公司”)在英国伦敦注册。张翼指定严复梁诚二人为“中国董事会”成員。煤礦1901年转由开平公司经营,并发行股票籌資。參與的一位高级职员赫伯特·胡佛后来被选举为第三十一任美国总统[4][5][6]

1902年11月,开平公司由英人威英英语Trevredyn Rashleigh Wynne接替美國人杜根(John Howard Dugan)為总办,威英命令将礦場悬挂的清朝龙旗撤下,只挂英国国旗,引起中英間外交纠纷。直隶总督袁世凯表示公司是“中英合办”,理應懸掛兩國國旗,英国公使萨道义回答:“开平公司已卖给英商,在英国注册,现属英国公司,并不是中外合办,断不能悬挂中国国旗”,並出示契約,清廷才知道公司已被賣給英商。[7][8]

1904年严复陪同张翼在伦敦提出民事訴訟,中方胜訴,但是法院沒有判決契約無效,因此中方沒有贏得實質權益。[5][6]

前身:滦州官矿

[编辑]
滦州煤矿矿界图

1906年,长芦盐运使周学熙袁世凯建议再办煤矿,目的是“抵开”、“收开”(抵制、收回开平煤矿)、“实力抵制,以为外交后盾”。1906年底袁世凯委派周学熙筹办。1908年5月「北洋滦州官矿有限公司」在天津成立,周学熙任公司总理。在开平煤田北部开办井田,矿区面积330方里,超过清朝《矿务章程》规定上限的10倍。总股本300万两,其中官股130万两,商股170万两。用西法建设了马家沟矿、赵各庄矿、陈家岭矿等14处矿井。1911年产煤53万吨。而同期英商开平煤矿产煤近150万吨。

在滦州煤矿筹建、建设、生产的全过程中,英商开平煤矿采取了外交手段、经济手段(煤价每吨从4.5元降价到1.8元倾销)以逼停滦州煤矿,但是無效,最后英商放弃了與滦州煤矿競爭。

两矿联合

[编辑]
两矿联合后由开滦总经理那森设计的双环加黑钻的开滦标志,双环交叉表示两矿联合。

1912年6月,英资「开平矿务有限公司」与「北洋滦州官矿有限公司」签订「联合」经营合同,联合设立中外合办的「开滦矿务总局」(英語:Kailan Mining Administration[9],总部设在天津。两矿作为有限公司独立存在。公司总股本2000万两,开、滦各半。红利开六滦四分配,超过30万磅则平分;以后新办产业的红利平分。[10]袁世凯儿子袁克定袁克桓曾先后担任公司的常务董事。

开滦煤矿在中国国内首次使用大型机械化方式挖掘,所出煤炭通过唐胥铁路和运河运至港口,再转海运。铁路蒸汽机车、转运港口和海运船队等都是开滦(及其前身开平)自行建造(或组建)并拥有的。成为当时名闻遐迩的「中国第一佳矿」。

民国时期

[编辑]

1941年12月8日,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当天,对开滦实行「军管理」。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于1945年11月19日接收开滦,次日发还给开滦矿务总局。[11]

1948年12月12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占领唐山后,唐山市军管会派军代表王林、王涛江进驻有4个生产矿井、5万矿工的开滦煤矿。1949年1月年关前,冀东贸易公司长城银行以杂粮、人民币换购11万吨煤炭,以维持职工过年生活。1949年2月20日中共中央专门发出《关于开滦问题给华北局的指示》,想方设法维持开滦煤矿的生产不陷入停顿。1949年5月刘少奇亲赴开滦。1949年9月,开滦矿警总所改编为公安总队,由1400人整编为900人。1949年10月,开滦的中共党组织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编辑]
开滦唐山矿一号井

1950年8月6日,开滦总局由天津迁入唐山。1952年5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代管开滦煤矿。组织开滦煤矿财产清理委员会。组织开滦煤矿总管理处,主任徐达本,副主任范文彩

1998年8月下放河北省管理。1999年实行了国有独资公司制,更名为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开滦煤矿的发展,矿区周围逐渐出现了大量的工业企业,并进而形成了今天人口过百万的特大城市唐山市。而开滦建造的秦皇岛港,今天也已成为了世界最大的能源储运港和一座大型城市。2010年收入933億人民幣。

经营范围

[编辑]

美國《財富雜誌》全球500強企業2012年将其排名為490位[12],現時業除了經營國內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质化验外,還包括储运、住宿、餐饮、港口装卸及相关服务、銷售煤炭产品、矾土产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安装与修理等[13]。而旗下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則在2004年6月2日分拆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4][15][16][17][18]

  1. ^ 开平矿务局与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难解之缘. 中保网. [2020-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4). 
  2. ^ 中国第一佳矿——开平矿务局创建 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16-10-17
  3. ^ 1883年上海金融風潮. 招商局史研究网. [2020-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4). 
  4. ^ 旧开滦的经理层设置及任职(二). [2016-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4). 
  5. ^ 5.0 5.1 Bertram Lenox Putnam Weale. The Coming Struggle in Eastern Asia. Macmillan and Company. 1908: 581–583. 
  6. ^ 6.0 6.1 马勇. 中英开平煤矿权利纠纷的再認識 (PDF).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2016-10-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1-14). 
  7. ^ 龙旗事件. [2016-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04). 
  8. ^ Ernest Mason Satow. The Diaries of Sir Ernest Satow, British Envoy in Peking (1900-06) - Volume One. Lulu.com. 2006年: 297–298. ISBN 978-1-4116-8804-9. (英文)
  9. ^ Wright, Tim. Coal Mining in China's Economy and Society 1895-1937.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 123. ISBN 0-521-25878-2. 
  10. ^ 闫永增. 试论滦州、开平矿务公司的合并. 河北大学. 2000 [2022-04-17]. 
  11. ^ 唐山档案馆藏珍档案:揭露日本侵略者侵占开滦恶行. [2020-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7). 
  12. ^ 开滦集团进入世界500强.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07). 
  13. ^ 開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介. [2012-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02). 
  14. ^ 中国档案报. 开平矿务局初创时期的融资之道. 2018-08-06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9). 
  15. ^ 美国前总统胡佛与中国开平煤矿. 人民政协报. 2013-01-24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7). 
  16. ^ 张翼. 开滦煤矿国家公园. 2016-09-30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3). 
  17. ^ 吉井文美. 日中战争下的开滦煤矿. 抗日战争研究. 2013, (4)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9). 
  18. ^ 刘文. 唐山博物馆藏“CE&MCo”标识界桩初考. 文物春秋. 2019, (1): 72-76 [2022-04-17]. doi:10.13635/j.cnki.wwcq.2019.0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