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道路交通法 (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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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法 (澳門)曾於2007年10月8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新條目推薦
[编辑]- ~移動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後修訂)
- 澳門在2007年10月1日實施的新交通法例,為何引起民間發怨?(自薦,3589位元組→12911位元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10月6日 (六) 05:57 (UTC)
- 在此亦非常感謝User:Pan1987協助補完道路交通法 (澳門)#相關規定一節。—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10月6日 (六) 05:57 (UTC)
- (+)支持,何時寫完2007年澳門十一遊行?另建議跟進去執法情況和新舊罰款「出爾反爾」的問題。—Whhalbert 感謝各位支持 2007年10月6日 (六) 06:15 (UTC)
- (+)支持,內容很完整。但提問方式的怨氣太重了,提議改問「澳門實施交通新法例,為何引起民間發怨?」--18164 2007年10月6日 (六) 06:46 (UTC)
- (+)支持,喜見條目終於可以放上首頁。另支持18164的提問方式。 - pan浩 2007年10月6日 (六) 08:25 (UTC)
- (+)支持—班會主席 2007年10月6日 (六) 10:59 (UTC)
(-)反对,暫時反對。建議可以增加一些官方的立場,否則中立性有問題。→♥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10月6日 (六) 11:50 (UTC)- (:)回應:他的立場早就寫了出來。不過,其實這條法例出台後真的一直都有彈無讚,而政府對外間的回應態度一直都不積極,這條例是怎樣冒出來的很多大眾都不清楚,最近更被指處理手法「出爾反爾」。如果要找一篇「讚美」這條法例的評論,我相信這會是「眾裏尋它千百度」了~~。但既然有NPOV之嫌,那我就盡量改善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10月6日 (六) 15:21 (UTC)
- (!)意見,實行新法總是如此,很多地方都是一樣。不過這篇條目名為道路交通法,應該著重於道路交通法規上的內容,而不應該是像現在將抗議的內容佔那麼大的比例去寫,而且似乎只論及新法,沒有完整的法條?這樣條目名稱就不應該叫做道路交通法。我也看了其他報導,確實如您所言有許多反對聲浪,但也不會完全是以抗議為主體的報導,像這篇文章其實我就覺得他還蠻中立的,建議可以參考看看。→♥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10月6日 (六) 15:35 (UTC)
- (:)回應:上面的那篇文章只能算是一篇社論,文中除了訴說新法的不是之處,就是「勸政府做某些事」,我覺得維基百科不應把「對政府的期望」寫進條目裏的。 - pan浩 2007年10月6日 (六) 16:15 (UTC)
- (:)回應:要找讚美的文章或者官方的文章並不難,新聞局、民署總署、法務局的網站上都有不少,問題在於,個人認為政府的官方文章大有玩弄文字遊戲(先說新舊罰單不會掛鈎,後說繳付新罰單時舊罰單會「起底」)、數字遊戲之嫌,而且條目本身引用的官方說法已經夠多了,個人認為如再加入政府的官方觀點才是真正的「不夠中立性」。 - pan浩 2007年10月6日 (六) 16:25 (UTC)
- 了解,接受回應內容取消反對。不過,我始終認為坊間回響章節佔有篇幅過大,與其說是的道路交通法的百科資料,還不如說是新法的一個抗議事件報導,同時使用的圖片也不正確,因為那圖片是抗議者的訴求標語,並非是道路交通法的圖片。→♥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10月6日 (六) 16:55 (UTC)
- (:)回應:同意,封面圖片確有需要更換一下(但我沒有更好的建議…)。至於抗議遊行一節建議保留,待政府日後有相應的措施解決問題,再將之加到條目中,看起來就會均衡了。另外,老實說,雖說條目名為道路交通法,但其實條文本身是沒有什么值得寫的,反而寫寫民間回響、政府反應更好。 - pan浩 2007年10月6日 (六) 17:15 (UTC)
- 了解,接受回應內容取消反對。不過,我始終認為坊間回響章節佔有篇幅過大,與其說是的道路交通法的百科資料,還不如說是新法的一個抗議事件報導,同時使用的圖片也不正確,因為那圖片是抗議者的訴求標語,並非是道路交通法的圖片。→♥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10月6日 (六) 16:55 (UTC)
- (!)意見,實行新法總是如此,很多地方都是一樣。不過這篇條目名為道路交通法,應該著重於道路交通法規上的內容,而不應該是像現在將抗議的內容佔那麼大的比例去寫,而且似乎只論及新法,沒有完整的法條?這樣條目名稱就不應該叫做道路交通法。我也看了其他報導,確實如您所言有許多反對聲浪,但也不會完全是以抗議為主體的報導,像這篇文章其實我就覺得他還蠻中立的,建議可以參考看看。→♥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10月6日 (六) 15:35 (UTC)
- (:)回應:他的立場早就寫了出來。不過,其實這條法例出台後真的一直都有彈無讚,而政府對外間的回應態度一直都不積極,這條例是怎樣冒出來的很多大眾都不清楚,最近更被指處理手法「出爾反爾」。如果要找一篇「讚美」這條法例的評論,我相信這會是「眾裏尋它千百度」了~~。但既然有NPOV之嫌,那我就盡量改善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10月6日 (六) 15:21 (UTC)
- (+)支持—黑暗魔君 2007年10月6日 (六) 19:00 (UTC)
- (+)支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10月7日 (日) 04:19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7年10月7日 (日) 07:43 (UTC)
-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10月8日 (一) 00:06 (UTC)
中立性問題
[编辑]為什么放了pov模版卻又不再此說明一下?本人覺得此條目中立性並無問題,文中政府立場和民間反應兼備,同時亦有列舉法例條文、也有寫出專業人士(大律師石立炘)的意見,所以本人覺得此條目並無中立性問題。 - pan浩 2007年10月6日 (六) 14:0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