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XCG-17滑翔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Douglas XCG-17
概觀
類型軍用滑翔機英语Military glider
乘員2人
首飛1944年6月14日
生產道格拉斯飛行器公司
產量1架
現況已取消
主要用戶 美国:美國陸軍航空軍
 墨西哥:墨西哥石油公司[1]
衍生自C-47運輸機
技术数据
長度63ft9in(19.43m)[2][3][4]
翼展95ft6in(29.11m)
高度17ft(5.2m)
翼面積987sq ft(91.7m²)
空重11,001lb(4,990kg)
負載重量15,000pounds(6,800kg)/40名士兵
正常起飛重量26,000lb(11,793kg)
性能數據
最大速度290mph(470km/h,250kn)
巡航速度190mph(305km/h,165kn)

Douglas XCG-17是一款由C-47天空火車改裝而成的突擊滑翔機。雖然XCG-17通過測試,然而由於美軍對大型滑翔機的需求不復以往,因而最終取消該計畫。1946年期間,美軍曾經又將一架C-47改裝成滑翔機,並在測試完成不久後,又將其改回C-47。

發展

[编辑]

隨著C-54天空大師運輸機的推出,美國陸軍航空軍發現當時服役的常規滑翔機[N 1]無法有效利用C-54的動力,因此決定打造一款更大的突擊滑翔機。[6][2]而後,陸軍採用量產的C-47進行改造,由於C-47成熟的設計,機身只需經過最小的改造便能成為滑翔機。[2]

在進行C-47的拖曳飛行英语Deadstick landing測試後[6],一架C-47-DL被改裝成滑翔機,其編號為XCG-17[7][8][N 2]該機為原先服務於西北航空DC-3客機,並於二戰時改裝成C-47。[10][N 3]而後C-47-DL拆除發動機,以覆蓋有符合空氣動力學輪廓的半球形圓頂罩遮住發動機的缺口,並進行一定量的配重使飛機的重心與裝有發動機時相同。改裝仇無動力後,其餘不必要的設備也被拆除以減輕重量;[2][10][12]包括飛機的電線和艙壁,以及導航員和無線電操作員的位置。[5][10]

改裝後的CG-17於1944年6月12日在克林頓機場英语Wilmington Air Park完成,不久後飛機進行了首次飛行測試。[10]測試中XCG-17展現出優異的飛行性能;CG-17具有比傳統滑翔機更低的失速和更高的牽引速度,且滑翔角度明顯更小。[7][13]航空軍曾採用兩架C-47串聯牽引(牽引機將一架拖到另一架前面,領頭的飛機在起飛後分離)。然而這種配置對於C-47來說是危險的,而後確定單架C-54是最佳方案。[6][10]

XCG-17的貨艙容量為15,000磅(6,800公斤)[5][10][12],最多可運輸40名裝備齊全的士兵。.[2]XCG-17還能夠一次裝載三輛吉普車,或兩門105毫米(4.1吋)榴彈砲。無論飛機的負載如何,都不需要壓艙物英语ballast維持飛機的重心[2]

儘管測試結果令人滿意,但該飛機未能滿足陸軍能在簡易土地上起降的要求。[10]此外,當XCG-17的評估完成時,大型滑翔機的需求已經不復以往。[5][12]滑翔機的主要功能是增加透過駝峰航線運往中國的物資 ,然而此時戰況已變得對同盟國更加有利,不再需要大型滑翔機提供額外運輸量。[3]因此該機最終取消生產計畫,原型機則於1946年8月送到戴維斯-蒙森空軍基地進行封存。

1949年8月,該機出售給先進工業(英語:Advance Industries),該公司將CG-17重新改裝回DC-3,並繼續投入民航使用。 然而,一些消息來源表明XCG-17於1946年重新改裝為C-47,並被轉移到墨西哥服役到1980年.[1]

XCG-47

[编辑]
"Nez Perce"
"Nez Perce"

儘管XCG-17未能順利投產,但位於菲律賓呂宋島尼科爾斯機場英语Nichols Field的第五航空服務司令部曾在11946年1月將一架C-47 改裝為滑翔機。改造方式與XCG-17大致相同,包括在發動機口上安裝八角形整流罩,並安裝B-24解放者轟炸機的輔助動力裝置。[10]

該飛機被稱為XCG-47,並命名為“Nez Perce”,[10]該飛機於1946年6月17日改裝後首飛,並由一架C-54牽引。而後美軍計劃將XCG-47從呂宋島牽引道日本東京,證明大型滑翔機作為常規運輸的可行性(這裡指得是如同半掛車英语Semi-trailer一樣,在運輸機後方多牽引一架滑翔機運輸物資的概念可行性)。

這次飛行於1946年6月下旬進行,飛行時間為11小時,並在沖繩過夜。航程總共為1,800英里(2,900公里),最終於東京附近的立川機場英语Tachikawa Airfield降落。儘管飛行順利,然而該計畫最終還是不了了之,而XCG-47隨後於1946年8月也重新安裝回發動機,作為C-47重新投入使用。

參考

[编辑]

註記

[编辑]
  1. ^ CG-4滑翔機為美軍當時服役的主力滑翔機[5]
  2. ^ 美軍的命名方案中,只要有"-DL"的表示為在道格拉斯位於加州長灘的工廠製造的飛機。[9]
  3. ^ 戰爭開始後,多架民營的DC-3轉入軍用,並經改造後成為C-47、C-48、C-49、C-50和C-53等[11]

引用

[编辑]
  1. ^ 1.0 1.1 Baugher 2010
  2. ^ 2.0 2.1 2.2 2.3 2.4 2.5 Taylor 1991, p.151.
  3. ^ 3.0 3.1 XCG-17. Airwar.ru. [2011-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06) (俄语). 
  4. ^ Francillon 1988
  5. ^ 5.0 5.1 5.2 5.3 Nigl and Nigl 2007, pp.16-17.
  6. ^ 6.0 6.1 6.2 Swanborough and Bowers 1989, p.274.
  7. ^ 7.0 7.1 Francillon 1988, p.233.
  8. ^ Davis 1995, p.40.
  9. ^ Bowers 1986, p.85.
  10.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Day 2001
  11. ^ Davis 1995, p.31.
  12. ^ 12.0 12.1 12.2 Grim 2009, p.17.
  13. ^ Serling 1997, p.62.

書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