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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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鏢又稱保鑣,是一份職業,專門負責貼身保護政治人物、政府高級官員、企業家、藝人及證人等重要人物,以防止其遭暗殺、綁架、攻擊、騷擾、侮辱及機密外洩等。保護政治人物、政府官員者亦被稱為隨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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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概要
保鏢通常接受過槍械射擊、武術、拳術等專業訓練,同時亦接受過急救及防衛性駕駛等訓練,務求在有狀況發生時,有足夠能力保護重要人員脫離危險範圍。隨扈通常由警察或軍人中挑選出優秀者,經過身世調查,再施以額外的訓練。一般企業家及藝人的保鏢則由民間的保全公司,以退役警察或軍人為挑選對象所訓練組成的。
有軍人及警察身份的保鏢出勤時為了低調,通常不會穿著軍裝,而是以西裝或便服代替。武器以槍械為主,民間的保鏢若然因為法律不一定允許其持有槍械時,則可能以電擊棒、警棍等代替。另外也有以公事包偽裝的防彈盾牌及急救器材藥物。為了防止身份遭辨認而造成困擾,部份會於執勤時戴上墨鏡、帽子。
國家元首隨扈的指揮及派任在各國各有其專門單位,如美國的秘勤局及香港的要員保護組等。
[编辑] 香港
在香港,民間保鏢是介乎於乙類保安工作(就任何人、處所或財產提供的、無須攜帶槍械彈藥執行的護衛工作)和丙類保安工作(須攜帶槍械彈藥執行的護衛工作)之間;擔任此職業的人士,必須持有由香港警務處警察牌照課簽署發行的保安人員許可證。假若沒有,則必須報讀由民間培訓機構舉辦的基礎保安訓練課程,完成課程並且考試合格後,便可以獲得證書;而這張證書可以用作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的文件之一。此外,僱員再培訓局舉辦的標準保安及物業管理課程和高級保安及物業管理課程證書亦獲得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