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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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是的一種,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

目录

歷史 [编辑]

印花稅,乃一種古舊稅項,起源鮮為人知。從稅務歷史學理論角度,制訂任何一種税項,關繫到當時的政治與經濟。

公元1624年,荷蘭政府現財政危機。當時的執政者,摩里斯(Maurs),為了解決財政需要,提出增加税收,解決支出困難,但又怕國民反對,便要求政府大臣出谋献策。众大臣商議不果。於是,荷兰的统治阶级就以公开招标方式,重赏新税设计方案。印花税,就是从千万个应征者的方案中,精选的“杰作”。可见,印花税较其他税項,更具传奇。

印花税的设计者可谓觸覺敏銳。他观察到,日常生活中,人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很多,连绵不断,所以,一旦征税,税源将很大;而且,人还有一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由政府盖个印,就成为合法凭证,诉讼时具有法律保障,較小抗拒繳納印花税。因此,印花税獲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

自1624年,荷蘭全球第一次徵收印花税起,由於印花税“取微用宏”,简單易行,欧美各国相繼採用。丹麦於1660年、法国於1665年、美国於獨立前的1765年、奥地利於1686年、英国於1694年,先后開徵印花税(1712年通过第一項《印花税法》,曾被讥讽为“知识税”)。未幾,就成为世界普遍的一種税項,盛行國際至今。

各地情況 [编辑]

台灣(中華民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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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印花稅屬憑證稅,而憑證之種類繁多,並非各種憑證均需貼用印花稅票,故稅法採列舉式規定,僅規定應稅之憑證始應繳納印花稅。而繳納方式亦非僅貼用印花稅票一途,亦可使用繳款書逐件繳納或彙總繳納,屬於地方稅由各縣市政府徵收。

稅率 [编辑]

依照《印花稅法》第7條:

  • 銀錢收據:4‰(千分之四)
  • 承攬契據:1‰
  •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1‰
  • 買賣動產契據:新台幣4元

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 [编辑]

印花稅是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現時中國大陸股票交易印花稅是0.10%,且为单向征收,應付2007年5月後的股市經濟泡沫破裂狂熱。

定义 [编辑]

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属于行为税,即每一笔股票交易成交時皆徵收;亦屬雙向稅,即對买卖双方同时计征。基本税率为0.4%,基金和债券交易不征收印花税。

香港 [编辑]

香港印花稅條例是《香港法例》之一,第117章。[1][2]

簡介 [编辑]

《香港法例》指定一些文件必須向香港稅務局交付印花稅,否則文件在香港不具法律效力,例如在法律訴訟時,法庭不會受理。 而且遲交印花稅款必需事前經批准,否則將被重罰。

香港印花稅是累進稅率,分為0.75%至3.75%數級,按交易金額收取。 最高印花稅率是3.75%,若果超過$6百萬的有關交易也是以3.75%課稅。

額外印花稅 [编辑]

額外印花稅 Special Stamp Duty (簡稱SSD),政府於10月27日為壓遏樓巿過熱而開始額外其增加稅率及適用期。任何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後取得住宅物業,並在取得後36個月內將其轉售,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

政府將提高額外印花稅的稅階和把適用期延長至三年,買入後首半年內出售單位的徵收率增至20%;超過半年而不超過一年15%;超過一年而不超過三年,一概徵收10%。[3]

相關影響 [编辑]

這項措施將提高住宅樓宇投資者的成本和風險。短線投資者須考慮三年內樓市的升幅能否抵消額外印花稅的成本,也要顧及樓市在三年內進入下跌周期的風險。政府相信這項措施可減低短線投資者的投資意欲,而不會對一般置業自住市民造成太大的影響。

買家印花稅 [编辑]

在2012年政府正式新增買家印花稅Buyer Stamp Duty,簡稱 BSD),非香港永久居民及所有公司購買香港住宅,除了繳付一般印花稅,亦需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當局同時將額外印花稅的稅階提高,並把適用期延長至三年:買入後首半年內出售單位的稅率增至20%;半年至一年為15%;一年至三年為10%。[4]

有關文件 [编辑]

(1) 香港的不動產售賣轉易契(樓契)
(1A) 香港的不動產買賣協議
(2) 香港的不動產租約 (租約)
第2類 香港股票及證券
第3類 香港不記名文書證券
第4類 以上文件複本及對應本

澳洲 [编辑]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不征收印花税。但澳大利亚各州对各类文书(即书面文件)和相关交易征收印花税。各州采用不同的印花税率,文件和交易类型不同,税率也会有所差别。如今,有些地区征收不再需要实际的书面文件来征收印花税,现多称为“交易税”。

印花税主要形式包括对土地、营业、股份和其他可征税财产的转让所征的流转税,抵押税,租赁税,出租税。初次购房者可以享受流转税与抵押税的折扣或免除。[5]

2005年4月20日,若干州或领土的财政主管宣布,他们要在近五年内逐步取消部分印花税。但对于土地所有权转让所征流转税仍将保留。

美國 [编辑]

以前美国联邦政府对交易文档征收印花税,但现在只有州政府征收这类税,特别是在房地产买卖或转让时。

影响及评价 [编辑]

英国 [编辑]

英国历史上的印花税,曾被讥讽为“知识税”(Tax on Knowledge)。由于种类繁多,对出版界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此举,并辅之以津贴制度,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控制了报业的作用。从1712年开征后到19世纪中叶逐渐废除(1853年广告税废除,1855年印花税废除,1861年纸张税被废除),历时将近1个世纪中,英国报业一直裹足不前。

英國1765年對北美殖民地開徵印花稅,成為美國獨立戰爭的導火線之一。

維基相關條目 [编辑]

注釋 [编辑]

  1. ^ 香港《201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刊宪,亚太日报,2013年4月7日
  2. ^ 香港的印花稅條例,第117章. 
  3. ^ [1],《香港政府新聞網》,2012年10月26日。
  4. ^ 政府徵15%買家印花稅香港政府新聞網,2012年10月26日
  5. ^ Online calculator for stamp duty on house transfers. (澳大利亞的房屋移轉印花稅網上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