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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税赋稅負稅捐租稅等)指政府為了提供公共服務及公共財,依照法律規定,对个人或民間企業(法人)无偿征收貨幣或資源的总称。「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依稅法繳納的金額稱為「稅金」。依據不同課稅對象、或是不同法律授權、或是不同納稅人可劃分為不同的分類,稱為税种或稅目。政府依法對民間收取稅收的行為稱為課稅;個人或企業向政府繳納稅金的行為稱為納稅。政府要求納稅人在繳稅期限後繳足應納稅金稱為補稅,政府退還溢收稅金稱為退稅。

目录

[编辑] 歷史

在西元前兩千五百年前的古埃及古王國時期就已經有完整的徵稅系統,是人類歷史中最早的賦稅系統。

路史曾經記載「神農之時,民為賦,二十而一。」是中國有徵收稅收最早的傳說。西周時,土地為貴族所有,貴族將土地依井田制劃分為公田私田,公田的耕種收穫為貴族所有,而私田的收穫則可由耕種的庶民保留。西元前685年,齊國管仲主張「相地而衰徵」,是東周時最早提出土地私有、對農業耕地實物徵稅的政策。左傳「宣公十五年秋,初稅畝。」則是史書中記載魯國正式實施(西元前594年)對耕地徵稅的紀錄。

歷史上對於稅賦的名稱還有很多種,包括貢納租庸調厘金都是某種稅賦的稱呼。然而古時有徭役這種以付出體力、勞力的義務,有時在租稅改革時,也會以「力役折錢」的方式,以稅收來取代應該付出勞力的義務,這時雖然是以「徭」或「役」為名,其實仍為稅賦。有時也會有臨時因為軍費開支較高而課徵新稅,則會以「某餉」為名,這本質也是稅賦。

[编辑] 租稅的功能

  • 提供政府支出所需財源
  • 依據量能課稅,達成所得重分配
  • 矯正外部性,例如課徵能源稅、污染稅
  • 穩定經濟,減輕景氣循環波動
  • 促進成長,例如獎勵投資、儲蓄
  • 寓禁於徵(尤其是國民健康方面),課徵菸品健康捐。丹麥於2011年10月開始徵收肥胖稅。

[编辑] 租稅課徵原則

不同的學者對於租稅應如何課徵,有不同的看法:

[编辑] 亞當·斯密(Adam Smith)的古典自由經濟學派四大課稅原則

  • 公平原則(按國民經濟能力課稅)
  • 確定原則(時間、地點、方式)
  • 便利原則(納稅手續)
  • 經濟原則(最小稽徵費用原則)

[编辑] 華格納(A.Wagner)的四大九小課稅原則

不同於古典自由經濟學派的最小政府觀點,華格納提出較積極的課稅原則以配合政府日益增加的公共開支:

  • 財政政策原則
    • 稅收充分原則
    • 稅收彈性原則
  • 國民經濟原則
    • 選擇正確稅原則(所得、消費、財產)
    • 選擇適當稅目原則
  • 社會正義原則
    • 普遍原則(不分階級、職業、性別、地域)
    • 平等原則(累進、量能)
  • 稅務行政原則
    • 明確原則
    • 便利原則
    • 省費原則

[编辑] 各國現行稅制概況

歐洲各國所得稅率
西方各國稅率與結構

[编辑] 中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1994年税制改革,根据这次税制改革,形成共计23个税种。

[编辑] 按课税对象區分

[编辑] 按征收管理体系區分

[编辑] 按税收收入支配权限區分

[编辑] 香港

主条目:香港稅收

香港的税收,与其它国家、地区的税种相比,具有种类较少且大多为直接税,分为四大类即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行为税

[编辑] 台灣

台灣在國民政府遷台後,移植大陸國民政府時期稅制,並經1950年、1958年、1968年、1986年四次改革,逐步形成直接稅類和間接稅類兩大部分包括所得稅、貨物稅、營業稅爲主體的現行複合稅體系。另外台灣現行租稅制度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也另可分為國稅地方稅兩大類。

[编辑] 以稅負轉嫁分類

[编辑] 以課稅主體分類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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