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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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门在新约圣经中用来描绘物质财富或贪婪 ,在基督教中掌管七宗罪中的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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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说 [编辑]
韦伯斯特将“玛门”定义为: 1) 财富和贪婪的假神 2) 财富被当成崇拜的对象和贪婪的追求;财富被看作邪恶的,或多或少被人格化。 Winston 的定义: 1) 财富、世间的财富; 2) 对财富的贪婪。 牛津词典的定义: 财神,[1]
在当代语言中,这个词汇至少在 芬兰语(mammona)、丹麦语(mammon)、希伯来语(mamon)、挪威语 (mammon[2])、波兰语 (mamona)、捷克语(mamon)、斯洛伐克语(mamona)、瑞典语(mammon)、德语(Mammon)和南非荷兰语(Mammon)中,都具有同样的含义。
人格化 [编辑]
“
不要为自己积蓄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蛀、锈蚀,也有贼挖洞偷窃;只要为自己积蓄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蛀、锈蚀,也没有贼挖洞偷窃。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必在哪里。
”
——《马太福音 6:19~21》
“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
”
——《马太福音 6:24》
在圣经中的路加福音 16:13和马太福音 6:24,玛门被人格化。在一些译本中,还包括了路加福音16章9节和11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