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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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步枪指自动進彈、连续击发、具备全自动射击能力的步枪。利用推进弹头的部分气体或後座力进行退弹壳、装弹并再次射击的步枪,也就是说,只要扣住扳机不放,就能连续射击,直到枪内子弹用尽。
自20世纪初俄国费德洛夫所设计的6.5毫米口俓M1916自动步枪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後出现的白朗宁自动步枪。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出现的StG44突击步枪,以后至60年代,枪械自动化结构迅速发展。先后有前苏联米哈伊尔·卡拉什尼科夫研制的AK-47突击步枪,美国人研制的M14自动步枪及M16自动步枪等。
自動步槍一般使用當代中高初速中或小口徑步槍子彈,初速達每秒六百米以上,而早期發展過使用低威力手槍子彈的連發卡賓槍,現在發展成為衝鋒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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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步槍主要分類 [编辑]
重管自動步槍 [编辑]
初期的自动步枪发射大威力步枪弹,並裝有較厚重的槍管和兩腳架,適合較長時間的全自動射擊,早期代表有美國的白朗宁自动步枪和德國的FG42伞兵步枪,後期代表有比利時的FAL 50.41和瑞士的SIG SG 510。部份重槍管的自動步槍發展成班組支援用輕機槍,並與標準型的選射步槍或是小口徑突擊步槍組成火力組合。
突击步枪 [编辑]
发射中间型威力枪弹或者小口径步枪弹,整體長度較手動步槍及選射步槍短,裝有手槍式握把,是取代衝鋒槍地位的槍械,而為了執行任務的通用性,突擊步槍又衍生出更短更輕便的全自動卡賓槍。
選射步槍 [编辑]
指不完全適合連發的自動步槍,以半自動模式為主,只在緊急時候才以全自動模式操作的槍型。
使用中間型威力槍彈或小口徑步槍彈的選射步槍 [编辑]
如法國的Mle 1918 全自动卡宾枪、美國的M2卡賓槍(M1卡賓槍的連射版本)、中國的63式自動步槍。雖然是使用中間型威力槍彈,但因為原先設計沒有注意人體工学的合適程度,所以在連射時較難控制,這种選射步槍主要被用作半自動射擊,並被軍隊所淘汰。
但現在仍然有少數刻意設計成使用小口徑步槍子彈的選射步槍,如美國盧格Mini-14自動步槍,為了以似獵狩或狙擊步槍的外觀,混淆匪徒視線和減輕引起平民對特警隊的恐慌,而受到警方的歡迎。
發射7.62×51 NATO的選射步槍 [编辑]
發射7.62 × 51毫米的自动步槍是韓戰後開始出現的設計,主要服役於當時的北約成員國、及一些非華約國家,亦是當時主要的制式步槍。
這种步槍雖然具有全自动射擊功能,但步槍尺寸長及7.62毫米子彈發射時後座力大,而且彈藥及步槍本身的重量高,令單兵無法擁行更多彈藥及難以有效控制連射時準確度,因此當時士兵在戰鬥時仍以單發作主要射擊模式,所以又稱選射步槍。
7.62 NATO的選射步槍在這些國家服伇時間不一,主要是到底看國情需要和該槍型設計的理念是否正確。
以M1加蘭德步槍為藍本的選射步槍 [编辑]
如美國在1957年開始以M14自動步槍作越戰的單兵制式步槍,但因為被北越的AK-47及RPD等自动武器壓制,令使用M14的美國士兵無法有效還擊,而且M14仍保持M1加蘭德步槍的落後外型設計,美軍在1960年以小口徑M16突擊步槍作全面取代。
但同以M1步槍為原型的義大利BM59一直沿到九十年代才被淘汰,原因為在使用了該槍後義國並未發生任何戰爭,只有零星的恐怖活動,軍方反而對衝鋒槍投入更多資源研發。
發射7.62×51 NATO的突擊步槍 [编辑]
其他在1960年代的選射步槍還有、HK G3和FN FAL等,這些步槍主要皆以單發作射擊模式,雖然擁有可靠性能和現代化的構型,但大部都在不同時間被小口徑突擊步槍所取代。
但在服役期間這些槍型是被視為突擊步槍,原因是外觀和設計都是以突擊步槍為目標,但妨於在五十年代北約成員國都因為對於美國情面問題,被逼放棄起初使用較低威力子彈的計劃,而使用了不完全適合這目標的7.62×51 NATO,故不能發揮其設計的真正優點。
後來繼承了其優點的HK33和FN FNC,因為使用5.56x45彈而發揮了原始設計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