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懋 (萬曆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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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懋

大明兵科左給事中
籍貫 陝西臨潼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黽夫,號養衷
出生 生年不詳
陝西臨潼縣
逝世 崇禎四年(1631年)
京師
出身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經歷
  • 禮科給事中
    (1623年-)
  • 刑科右給事中
    (1628年-1629年)
  • 兵科左給事中
    (1629年-)
  • [不詳](專管驛遞)
    (1629年-)

劉懋(?—1631年),黽夫養衷陝西臨潼人,籍貫直隸鳳陽(今安徽),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劉懋祖籍直隸鳳陽(今安徽),父輩時徙臨潼亨利里。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歷任項城[1]寧陵新安諸縣知縣,升禮科給事中。因得罪魏忠賢而削職。

崇禎初年(1628年)任刑科右給事中崇禎二年(1629年)御史毛羽健上疏指出:「驛遞一事,最為民害」,接著劉懋又上疏稱:「當今天下縣,困於驛站者約十之七八,驛站用於公務者僅十分之二,用於私事者占十分之八」,崇禎帝以此事問韓爌,韓爌稱:「汰兵止當清佔冒及增設冗兵爾。衝地額兵不可汰也。」[2]

同年五月正式議裁,劉懋改任兵科左給事中,專管驛遞整頓事務。此舉卻招致極大反彈,劉懋不久上疏:「游滑不得料理里甲也,則怨;驛所官吏不得索長例也,則怨;各衙門承捨不得勒占馬匹也,則怨;州縣吏不得私折夫馬也,則怨;不得擅用濫用也,則怨;即按撫與臣同事者不得私差多差也,則怨。所不怨者獨里中農民耳!」,崇禎四年(1631年)二月上報,節六十八萬五千餘[3],「即臣所請借抵新餉以寬民力者」, 卻「嗣因邊事孔亟,始移為修防之需」「臣非不知皇上不得已之苦心,乃國家自有經長之制,原不在加派之間」。

裁驛有害於明朝政權的穩定,《明季北略》就說:「祖宗設立驛站,所以籠絡強有力之人,使之肩挑背負,耗其精力,銷其歲月,糊其口腹,使不敢為非,原有妙用。」楊士聰說:「天生此食力之民,往來道路,博分文以給朝夕。一旦無所施其力,不去為賊,將安所得乎?後有自中州來者,言所擒之賊,多系驛遞夫役,其肩有痕,易辨也」。李自成因驛站被裁,最後鋌而走險,成為農民軍領袖。如史籍所說:「李自成一銀川驛之馬夫耳,奮臂大呼,九州幅裂。」在百官唾罵聲中,劉懋辭官返鄉,不久憂鬱死。棺木運至山東,家人竟然雇不到一人輦負,以致寄存旅舍,經年不得歸葬鄉里[4]

注釋[編輯]

  1. ^ 張延福《項城縣志·卷之五》:劉懋臨潼進士,四十年任。
  2. ^ ·張廷玉等,《明史》(卷240):「時遼事急,朝議汰各鎮兵。又以兵科給事中劉懋疏,議裁驛卒。帝以問爌,爌言:「汰兵止當清占冒及增設冗兵爾。沖地額兵不可汰也。驛傳疲累,當責按臣核減,以蘇民困,其所節省,仍還之民。」
  3. ^ 崇禎四年二月劉懋《驛遞裁扣事竣疏》
  4. ^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5):「給事中劉懋上疏,請裁驛遞,可歲省金錢數十餘萬。上喜,着為令,有濫予者,罪不赦。部科監司,多以此獲遣去。天下惴惴奉法。顧秦、晉士瘠,無田可耕,其民饒膂力,貧無賴者,藉水陸舟車奔走自給,至是遂無所得食,未幾,秦中疊飢,斗米千錢,民不聊生,草根樹皮,剝削殆盡。上命御史吳牲賚銀十萬兩往賑,然不能救。又失驛站生計,所在潰兵煽之,遂相聚為盜,而全陝無寧土矣。給事中許國榮、御史姜思睿等知其故,具言驛站不當罷,上皆不允,眾共切齒於懋,呼其名而詛咒之,圖其形而叢射之,懋以是自恨死。棺至山東,莫肯為輦負者,至委棺旅舍,經年不得歸。」

參考文獻[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