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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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獎(英語:United Nations Prize in the Field of Human Rights)是1966年根據聯合國大會2217號決議通過的獎項,獎勵給保護和促進人權的世界各組織或個人。1968年首次頒獎,每5年一次,頒獎日是每年的12月10日。

得獎人[編輯]

年份 名字 介紹 籍貫 來源
1968 曼努埃爾·比安奇 美洲人權委員會主席  智利
勒內·卡森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法國
艾伯特·盧圖利 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  南非
Mehranguiz Manoutchehrian 律師和參議員  伊朗
Petr Emelyanovich Nedbailo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烏克蘭
埃莉諾·羅斯福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主席  美國
1973 塔哈·侯賽因 文學家  埃及
威爾弗雷德·C·詹金斯 國際勞工局局長  英國
瑪麗亞·烏爾比納 律師  墨西哥
埃布爾·穆佐雷瓦 津巴布韋羅得西亞第一任總理  羅德西亞
西沃薩古爾·拉姆古蘭 毛里裘斯總理  毛里裘斯
吳丹 聯合國秘書長  緬甸
1978 Ra'ana Liaquat Ali Khan  巴基斯坦
Prince Sadruddin Aga Khan  伊朗
馬丁·路德·金  美國
海倫·蘇斯曼  南非
國際紅十字委員會
國際特赦組織
Vicaría de la Solidaridad  智利
Union nationale des femmes de Tunisie  突尼西亞
1988 巴巴安 人權律師  印度
約翰·彼得斯·漢弗萊 聯合國人權部主任  加拿大
亞當·洛帕特 最高法院院長  波蘭
列奧尼達·普朗多 樞機  厄瓜多爾
納爾遜·曼德拉 總統  南非
溫妮·曼德拉 社會醫療工作者  南非
1993 Hassib Ben Ammar 阿拉伯人權研究所所長  突尼西亞
埃里卡·艾琳·達斯 土著人  希臘
詹姆斯·格蘭特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執行主任  美國
國際法律人委員會  瑞典
薩拉熱窩中心醫院  波黑
Sonia Picado Sotela 美洲人權法院副院長  哥斯達黎加
Ganesh Man Singh 尼泊爾最高精神領袖  尼泊爾
蘇丹婦女聯盟  蘇丹
Julio Tumiri Javier 玻利維亞
1998 Sunila Abeyesekera  斯里蘭卡
Angelina Acheng Atyam  烏干達
吉米·卡特 總統  美國
喬斯·格雷哥里 人權國務卿  巴西
Anna Sabatova 七七憲章起草人  捷克斯洛伐克
人權衛士
2003 Estela Barnes de Carlotto  阿根廷
馬諾河婦女和平網絡  幾內亞 利比亞 塞拉利昂
家庭保護項目管理團隊  約旦
鄧朴方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Shulamith Koenig 公民人權運動教育會執行主任  美國
Sérgio Vieira de Mello 聯合國特別代表  巴西
2008 路易斯·艾伯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  加拿大
貝娜齊爾·布托 政治家  巴基斯坦
拉姆齊·克拉克 政治家  美國
卡洛琳·戈麥斯  牙買加
德尼·慕克維格 醫院建立者  剛果民主共和國
多蘿西·斯唐 修女  巴西
人權觀察

參考文獻[編輯]

  1. ^ 外交部称邓朴方获联合国人权奖当之无愧. 21CN. [2003-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3-12-07) (中文(中國大陸)). 
  2. ^ 联大主席向邓朴方颁发联合国人权奖. CCTV新聞. [20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6月9日)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