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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台湾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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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外交”独立为一个条目的意义?[编辑]

已经存在中华民国外交此一条目,而台湾外交条目内容仅是将其与中华民国外交作意义上的连结,其中并包含部分的个人意见色彩。 是否增加台湾外交的实例或详细情形较好?—Evisu9696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10:12 (UTC)[回复]

台湾外交关系系列条目的命名[编辑]

@Tp0910: @广氏: @Arthur011: @Owennson: @A900040a900040: @Matt Smith

近日“台湾与XX关系”等外交史条目经多次更名,现多数暂定于“中华民国/台湾与XX关系”的名称,但这个命名方式牵涉一些疑问:

  1. 能否强调台湾与这些国家的外交史在条目中并不限于民国时期,而是包括了包括民国前后台湾古今的历史?
  2. 能否强调台湾与这些国家的外交史在条目中也包括了民国政府在迁台后的外交史?
  3. 命名方式是否精简而准确?
  4. 是否符合中立原则?

就此,部分编者早前于进行过一些讨论,得出以下一些提案:

  1. 中华民国与XX关系
  2. 台湾与XX关系
  3. 中华民国/台湾与XX关系
  4. 中华民国(1949年后)/台湾与XX关系
  5. 台湾/中华民国(1949年后)与XX关系
  6. 中华民国(台湾)与XX关系

其中,初步共识得出“中华民国(1949年后)/台湾与XX关系”或“台湾/中华民国(1949年后)与XX关系”为较佳选择。虽然我认为这个名称稍为冗长,但却似乎是比较可行的折衷方法。惟我在这方面并非资深参与者,这个问题也牵涉政治的争论(如Talk:中华民国#国家通称是否需要加台湾?Template talk:中华民国外交#建议统一由台湾与XX关系代替中华民国-XX关系),故在此希望能获得各位编者的更多意见。谢谢。— lssrn | talk 2015年6月21日 (日) 11:12 (UTC)[回复]

(!)意见“台X关系”:台湾与这些地方在外交史在条目中包括台湾古今历史,也包括民国政府迁台后;命名精简准确,符合地域命名中立。Arthur011留言2015年6月21日 (日) 13:19 (UTC)[回复]
我有一问题:你们希望以中华民国作为条目主轴,还是以台湾为主轴?(这怎么好像问你是否支持台独...)如果采用弹性描述,相信以后还会遇上和我差不多的人会移回去。--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5年6月21日 (日) 14:40 (UTC)[回复]
“台湾”是地名,要与这其他地方在外交史在条目中包括台湾古今历史、民国政府迁台后;又要命名精准,符合地域命名中立,可以接受吧。可况有“美日关系”、“英美关系”为先例可循。Arthur011留言2015年6月21日 (日) 14:59 (UTC)[回复]
(!)意见用国名强调地方古今历史有难度:例如夷洲孙吴之关系,台湾清治时期等。Arthur011留言2015年6月21日 (日) 15:05 (UTC)[回复]
(!)意见这都要怪历史大人物,把这难题留给后人.....我倾向✓台湾/中华民国(1949年后)与XX关系✓台湾(含国府 or政府 or国民政府迁台后)与XX关系”,两者皆符合条目中的历史发展脉络(政权先后顺序),后者又更简洁些。但此命名法只限于涉及1945或49年以前的台湾对外史,其他条目还是使用“中华民国与XX关系”为宜。@Owennson:我的私心是希望以中华民国为条目命名主轴,但也接受视内容、政治现况做弹性调整,就好比有中X关系、中国-XX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与XX关系一样,太硬性的话很难面面俱到。至于移来移去的问题,若将来有新的多数共识形成,当然可以再做调整。--Tp0910留言2015年6月22日 (一) 09:14 (UTC)[回复]
(!)意见现在问题是将“地名”和“国名”之意义混在一起用。“台湾”是“地名”,不是“国名”。例如清朝中国历史一部分,清朝末年之大清帝国是“国名”,在此情形,“中国”可以说是“地名(地方名称)”之一。然而,“中X关系”、“中国-XX关系”可以是现代中国(指“国名”)与XX之关系,也可以理解为包括中国地方古今历史(指“地名”)与X之关系。Arthur011留言2015年6月22日 (一) 12:24 (UTC)[回复]
台湾当然是地名,除非更改现状。依照阁下所言将其套用(不知误解否),台湾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台湾战后1945年被接收、1949年迁至台湾的中华民国是国名,台湾被中华民国统治,但政治现况下的中华民国无法简称中国,所以中华民国可以是国名,也可以是地名。因此,用“中华民国与XX关系”是说得过去的,且为了多方考量,加入台湾可使语意更精准,这就回到我之前曾经使用过的“中华民国(台湾)与XX关系”。但有鉴于避免统独争议,我还是倾向“台湾/中华民国(1949年后)与XX关系”、“台湾(含国府 or政府 or国民政府迁台后)与XX关系”,不同意识形态者,照字面各取所需。脑袋快打结了.....--Tp0910留言2015年6月22日 (一) 15:26 (UTC)[回复]
(!)意见:我个人不赞成“台湾/中华民国(1949年后)与XX关系”,原因是容易被误解为台湾等于中华民国,而且使用半形符号 / 看起来不美观。“台湾与XX关系”可以存在,但只限于非官方关系,而既然是非官方关系,条目中就不应为“台湾”加上任何国旗。至于“中华民国与XX关系”则是中华民国与其他国家的官方关系,与非官方关系“台湾与XX关系”无关。--Matt Smith留言2015年6月23日 (二) 02:39 (UTC)[回复]
既然台湾为地名,就不应该作为国名用于描述国家政治统治实体之间的外交关系,其实保留“中华民国与XX的关系”比较好,再次之,可以添加特殊描述,如“1949年后中华民国与XX的关系”之类,无需要也不应该提及台湾这个地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3日 (二) 03:22 (UTC)[回复]
(!)意见:注意以下例子:“朝鲜”可以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指“国名”),也可以理解为朝鲜半岛(指“地名”);美利坚(America)可以是美利坚合众国(指“国名”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也可以理解为美洲(指“地名”The Americas)。用简称就可以用“最大公因数”来解决名谓之争议;与其寻求“最小公倍数”,宁愿增修条目内容。Arthur011留言2015年6月23日 (二) 04:00 (UTC)[回复]
(!)意见:还有一个例子:“日本”可以是日本国(指“国名”),也可以理解为日本列岛(指“地名”)。“X日关系”也可以理解为“X与日本列岛之关系”(指“地名”),可以完全包含“X地方古今历史”Arthur011留言2015年6月23日 (二) 07:21 (UTC)[回复]
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应该来用大陆替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国名,台湾替换中华民国作为国名。这种地名、国名、简称混淆不清,随便拿些自以为国名、地名相同的辩解,殊不知自己没搞清楚这是简称还是正式名称等概念的东西,和这些人讨论问题真是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3日 (二) 09:23 (UTC)[回复]
既然提及外交关系,就应该使用更为正式的政治实体的严格名称(其所自称的非简称)来描述,而不是我们简单地自认为随便安个名字上去,或者没搞清楚简称、地名、国名的不同就胡乱YY一番而然卵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3日 (二) 09:26 (UTC)[回复]
(!)意见:如果使用更为正式之政治实体之严格名称,那直接用“X国与XX国关系”不就了事?然而使用正式国名,在此系列条目是行不通,道理如诸位前人多有讨论未果。所以,用简称可以省却争论之时。在正式行文上(例如新闻),“美日关系”、“英美关系”是十分正式之名谓。Arthur011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1:13 (UTC)[回复]
(!)意见:除了国名、地名以外,还可以作为民族代称,如中国-XX关系可以将XX国华人的内容也包含进去。--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5年6月26日 (五) 14:26 (UTC)[回复]
有涉及1945、1949年以前的台湾对外关系,使用诸如“台湾与日本关系”、“中华民国(台湾)与日本关系”、“台湾/中华民国(1949年后)与日本关系”.....等名称皆可,我本来就认为此类条目的命名可以弹性调整,非台湾或中华民国不可。若最后大家的意见莫衷一是,我提议回到原点的“台湾与日本关系”的命名,并为多次更改此类条目名称,造成困扰,跟大家说声抱歉。但有涉及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如“中华民国与美国关系”,以及全篇皆1949年迁台后的对外关系,如“中华民国与新西兰关系”,则使用目前的“中华民国与XX关系”为最佳。总而言之,视条目内容作名称弹性调整,强求命名统一会造成意见更加分歧。--Tp0910留言2015年6月26日 (五) 18:23 (UTC)[回复]
✓Arthur011留言2015年6月29日 (一) 13:30 (UTC)[回复]
就依条目内容而定吧,同楼上意见。“中华民国与美国关系”和“台湾与美国关系”可并存,后者可包含美国福尔摩沙远征罗发号事件购买台湾计划之类的内容。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关系”和“中美关系”应该也不太一样,如果前者条目存在则应不包含门户开放政策之类的。-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参与灭绝地质专题2015年6月29日 (一) 03:16 (UTC)[回复]
✓Arthur011留言2015年6月29日 (一) 13:30 (UTC)[回复]
如无异议,我在5日后(7月6日),把1945、49年以前台湾对外关系比重为多的,将条目名称由原本“中华民国/台湾与XX关系”,恢复成“台湾与印尼关系”、“台湾与菲律宾关系”、“台湾与越南关系”,而“台湾与日本关系”则取下disputed title模板。至于比重不多,使用中华民国不致混淆的,则改为“中华民国与澳大利亚关系”、“中华民国与法国关系”--Tp0910留言2015年6月30日 (二) 17:11 (UTC)[回复]
✓Arthur011留言2015年7月1日 (三) 00:32 (UTC)[回复]
(+)支持-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参与灭绝地质专题2015年7月1日 (三) 03:12 (UTC)[回复]
(+)支持,很高兴阁下能改变想法。--ひろし留言2015年7月2日 (四) 12:59 (UTC)[回复]

这个是根据内容的情况。现在说成是中华民国(台湾)与各国各方的关系是恰当的。台湾在二战前并不属于中华民国。如果以中华民国为中心,那么辛亥革命前没有中华民国,内战退守台湾前中华民国代表整个中国,之后实质为台湾及附近岛屿。如果以台湾为中心,那么甲午战争前属中国(大清帝国),甲午战争后属日本,二战后属中国(中华民国),有地方政府。至于全部的对外关系,不仅包含政治,例如台湾对外关系史、对外交流史,其实也可以是单独的条目。这和香港、广东或者福建等等的外关系史、对外交流史之类的一样,如果有必要单独成一个条目。 --一二十留言2015年7月1日 (三) 03:5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