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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毛泽东/存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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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在外部链接的"其采访录音(上)(下) 请用RealPlayer打开"

这亦非对毛泽东的采访录音,而是一个写有关毛泽东书籍的作者接受英国bbc中文电台的采访录音。其名称混淆,鱼目混珠,而内容亦存有争议。余建议将其放入此作者在wiki的页中并在此页上删除。Chongtin 23:36 2006年7月30日 (UTC)

关于稿酬问题

我很惊讶毛泽东的稿酬会成为条目中的一个段落,在我看来这简直是个花边新闻性质的东西,很容易引起误解。事实上,毛泽东稿酬的性质类似于一个个人基金,他只是作为中共和国家的领袖有权支配而已,在他在世时,他的稿酬中只有很小一部分用于个人生活,在他去世之后,剩余的稿酬更是全部收归国库。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一样,生活非常简朴,由于他的绝对权威,和当时中国没有市场经济的现实,他完全没有必要通过稿酬的形式为自己聚敛财富。

关于目前条目中的“稿酬”项,我倾向于删除,但假如这个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那么我建议作如下修改:

稿费收入是毛泽东的一项主要收入。根据“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所编的“毛泽东遗物事典”(红旗出版社1996年11月版)的记载,截至1960年底,毛泽东的稿酬共结余四十八万七千零九十元一角三分。这些稿酬,仅有很少一部分用于毛泽东的个人生活,一些用来资助生活困难的知名人士(最著名的是每年送给章士钊两千元)。有消息称,到1976年毛泽东去世的时候,他的稿酬共计7782万元,而其中还有97.43%没有动用,后来中共中央内部下发文件,将剩余稿酬全部收归国库(见《为批评正名》,王彬彬著,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9月出版)。

我想这样应该可以对此事做一个比较圆满的解释。 --吹尽狂沙 14:36 2006年8月26日 (UTC)

解释一下我为什么坚持要在导言中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评价”这句。

原因很简单,导言中内容仅系事实陈述,并不包括评价。如果他具备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理论家、诗人的身份这一事实需要由哪一方认定的话,那么很显然不只这一句话要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评价”,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之一就不加吗?他对20世纪中国世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就不加吗?

对毛的任何评价以及何方评价都可以在后面的“历史影响和评价”中写出,对此我没任何意见,加在导言里我坚决反对,只要看到一定会删除。--Mukdener|留言 14:38 2006年8月31日 (UTC)

原因很简单:毛是中共和其国家、军队的缔造者是历史事实,因此根本不是哪一个方面的评价;但至于什么这个“家“那个“家“的,完全是共产党的吹捧之词,如不指出出处,是不符合Wiki原则的。同理,如果按阁下的逻辑,是否在希特勒的条目上也得加上“军事家”“政治家”而不说明是谁这样称颂他呢?--Manchurian Tiger 05:41 2006年9月1日 (UTC)
毛是不是家有他的著作和事迹支持,这根本不是称颂吹捧。如果不是家那我请问正文里那么大的篇幅写的都是什么呢?况且毛作为蒋介石的对手并且在政治军事上击败了他,为什么蒋当得政治家军事家毛却当不得?你可以对它的思想和事迹持批评的态度但是不能否认事实。至于希特勒,他在军事和政治上都是失败者,当然当不起家这个身份。--Mukdener|留言 10:12 2006年9月1日 (UTC)
奉劝Manchurian Tiger同学不要太极端了,说实话我是不想和持你这种偏执观点的网友讨论的。你大可以继续坚持自己的编辑,而我也会坚持回退。但是如果你理性一点的话就会发现你种偏执最后一定还是失败,因为如果你不对事实妥协,最后就变成大家比人数比耐心,如果你真的不在乎我当然是十分愿意奉陪的。--Mukdener|留言 10:52 2006年9月1日 (UTC)
建议导言加入暴君屠夫煽动家跟独裁者的称号,因为这些都是被公认的事实。
只要是事实,加入任何内容我都不会反对。不过如果阁下不能在正文中补充他是“暴君屠夫煽动家”的具体事实,那么遗憾的告诉你,我的耐心有时候是很变态的。--Mukdener|留言 12:01 2006年9月1日 (UTC)

关于导言,已经发生多次编辑战了。娟生最后的修正应当说是最好的妥协,陈述中立,也保持了很长时间没有发生编辑战,我不认为再加以变动是合适的。Mukdener的修改也许事实上说过过去,但有褒义色彩并不中立,也有其它的维基人反对这样的修正的。认为什么家是事实,同样也有人认为独裁者是事实,都向导言上堆是不合适的。— fdcn  talk  2006年09月1日13:39 (UTC+8 21:39)

我也不是没有妥协精神的,如果毛是什么家也算褒义色彩的话,那我也不想就这个问题争论,只要仿照蒋介石的条目就好了,蒋是什么家毛就是什么家,或者什么家也不写。总之导言里什么中国官方评价云云的趁早儿省省,连基本事实都不成认我认为才是最大的不中立。--Mukdener|留言 15:41 2006年9月1日 (UTC)

我一直倾向于导言里什么判断也不要加(额外一说,名家之类的说法是更接近一种判断而非根本性的事实描述)。只是,这样不突出他的地位的表述不能为很多人接受,他们认为褒扬的判断一定要有,但相反观点的当然不干,但负面的判断在维基里是更加敏感的事情。我是看着这种战争一直到今年上半年在娟生的努力下从第三方角度陈述才暂告一段落。
我不隐藏我个人对毛有负面的看法,但我认为导言中,只陈列不判断(以维基立场)是避免编辑战的好办法。可以写毛的业绩,无论是他的军事政治才华或者建政前后的运动都可以。但加上他是什么家或独裁者,则是引发笔战的导线。目前Mukdener的修改,只要不再有人继续争执,我是不会改的。— fdcn  talk  2006年09月1日20:02 (UTC+8 04:02)

我已经作了最大的妥协,如果再有人加什么何方说法的话

我的立场就要全面倒退了,到时候发生编辑战可别怪在下言之不预。--Mukdener|留言 15:51 2006年9月1日 (UTC)

  • 我倒认为加上这个“官方认为”作为妥协也没什么,功过自有后人评说,执着于这个帽子的帽檐,似乎没有什么必要--吹尽狂沙 05:33 2006年9月2日 (UTC)。
所谓的官方认为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政治宣传而已,一点儿也不比共产党的政治宣传手段高明。--Mukdener|留言 11:16 2006年9月2日 (UTC)

多次编辑战,暂时保护。把所有评价临时去掉(Mukdener说过要么什么家也不要,另一方显然也乐意),但这样(去掉评价)显然不可能让其它人接受,也不可能成为解决办法,请大家继续就此发表理性看法,以便早日解禁。我的态度与以前一样,不过针对这次争议,我认为Mukdener先破坏了平衡,加上“官方认为”的限定也没有与“基本事实也不认了”抵触,并且负面的头衔以前都被退回,我认为基本上原先说法达到了一个较好的平衡与中立。其它相似条目没有类似的说法仅仅是他们没有毛泽东这样有两极观点的编者。

维基原则之一是反应观点和陈述事实,对于维基的事实,是指没有大争议的,如果某一观点本身面临很大的争议,即便是它描述的也许是客观中的事实,也不应当做为维基事实以维基观点来写,只能以一方观点来陈述。— fdcn  talk  2006年9月3日08:31 (UTC+8 9月3日16:31)

汗,果然不得不保护了。我作为一个大陆人发表一下个人观点:
首先,我认为“政治家”、“军事家”的头衔是应当可以加上的,因为有蒋中正作为参照人物。从结果上看,毛泽东在政治上、军事上均胜过了作为政治家、军事家的蒋中正,不论网友对此喜好如何,这个事实应该已经可以为毛泽东赢得这样的头衔了。
其次,我认为“诗人”头衔也可以加上,这个应该是客观的。一个人写了很多流传很广,很有影响的诗,便可以算是诗人,何况毛泽东的诗词确实具备相当水准,《沁园春◎雪》便是一例。
最后,我认为“马克思主义者”、“全世界被压迫民族的伟大领袖”、“革命家”、“理论家”是不宜写入导语的。“马克思主义”本身具有不确定性,故“马克思主义者”必然是个模糊的概念;毛泽东的声望确实曾经很高,但现在显然谈不上是世界范围内的“伟大领袖”了;“革命”一词本身就带有政治色彩,我以为不要出现在导语中为宜;“理论家”这个头衔我是几乎没有在其他地方见到,还不如“思想家”更符合大陆的一般评价,但“思想家”似乎也是个模棱的概念。可以找孙中山作为参照人物。孙中山提出了三民主义,导语中尚且没有理论家或思想家,想来毛泽东也不需要这个头衔。
因此,我希望在导语中以“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作为全文纲领,其余的评价可以放到后文的“评价”栏目中去。--吹尽狂沙 09:08 2006年9月3日 (UTC)

嗯,同意加入“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但诗人我持谨慎的反对,我同意《沁园春◎雪》写得不错,但我也看到过评论,说毛的诗过于宏大叙事气势拔得很高,但内含与意境不耐玩味。不过这不是主要理由,因为他的诗总体上还是有过人之处,主要在于接着会有人把书法家也加入,后者有更大的争议,导言可能会又平添事端。如果以第三方的说法,这些头衍则没有这些顾虑。我同时也想问一下,为何以第三方表述也引发不满呢?维基也回避了肯定和否定。— fdcn  talk  2006年9月3日16:19 (UTC+8 9月4日00:19)
加上个“中共官方认为”,很容易给人一个印象:只有中共才这样认为,中共以外的人都不如此认为,所以这个帽子很不受欢迎。其实某兄也说了,他也不是没有妥协精神的,只要跟蒋中正的评价能够对得上,不要厚此薄彼就可以。--吹尽狂沙 16:44 2006年9月3日 (UTC)
可另一方面,会有人继续在头衍上加帽子,这样以维基立场会引发另一群的不满。其实,中共以外的人当然有不这么认为的,也有附和中共这么认为的。也许可以考虑把这个第三方扩展广泛一些。
再等一二天,没有其它意见的话,就加入“政治家、军事家”,回到Mukdener的某一版本。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 fdcn  talk  2006年9月4日06:45 (UTC+8 9月4日14:45)

再谈稿费问题

不知哪位朋友也很关注稿酬问题,我将这位朋友的修改照录如下:

稿费是毛泽东的一项主要收入。据2004年10月20日《报刊文摘》,直至2001年6月,毛泽东的稿费共计有1亿3121万元。 这些稿酬,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的报告仅有很少一部分用于毛泽东的个人生活,包括从1965年至1976年,先后9次提取38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给江青和1959年至1967年,先后从稿酬中提取32万元,给多名党外知名人士,其中最著名的是章士钊程思远。其余稿费除了在毛泽东过身后由中办先后给李敏、李讷二人拨款近200万元,让其购买住宅并留作家用外大部分未曾动用。

毛泽东稿费一直有很大争议,其中最大的应算文革时期。1967年10月文革前期毛泽东查看自己稿酬有570万,1976年12月四人帮倒台时,汪东兴清算出7582万的数字,其中巨大的差距累积导致了很多"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等声音出现。现在跟据资料显示,不合法的指控应该不存在,但不可否认在文革这个各出版单位自动取消稿酬,文章在报刊发表,或图书出版,一律不付报酬,事实上废除了稿费时期,毛泽东仍然领取巨额稿酬。

2003年7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就毛泽东稿酬等问题,向国务院请示,国务院做出三点批示。
1)作为特殊性质、特殊情况处理毛泽东的稿酬、版权费,以不纳税为准﹔
2)作为党的特殊资产处理﹔
3)如果毛泽东的亲属要领取,原则上按照以前的政策办理。

请问以上叙述是否全部出自报刊文摘?报刊文摘上的文章是否具有足够权威性,足以让我引用的两个文件都直接被证伪而必须删除?国务院的批示是否有公开过,时间是否准确?退一步说,即使这位朋友对这些叙述深信不疑,也应当允许有不同的声音存在,方为客观中立。我经过一番查证,基本上可以确认,关于毛泽东支取了多少钱给自己的亲属是没有官方说法的,而国务院的所谓批复也未见载于官方刊物,因此我将添上我原有修改,并将这位朋友的观点列出,将其中未经证实的情况说明或略去。我从来不希望在任何问题上与任何朋友打编辑战,也希望这位朋友再改的时候,能持公正立场,谢谢。如果你了解中国那段历史,你应当会明白,毛泽东是不需要也不会通过稿酬方式为自己敛财的,他的稿费收取在当时实际上是政党行为。

我修改后的文本如下:

稿费是毛泽东的一项主要收入,对于其数额和用途,一直存在很大争议。

根据“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所编的“毛泽东遗物事典”(红旗出版社1996年11月版)的记载,截至1960年底,毛泽东的稿酬共结余四十八万七千零九十元一角三分。这些稿酬,仅有很少一部分用于毛泽东及其亲属的个人生活,一些用来资助生活困难的党外知名人士(最著名的是章士钊程思远),大部分未曾动用。有消息称,到 1976年毛泽东去世的时候,他的稿酬共计7782万元,而其中还有97.43%没有动用。于是中央下发内部文件,将剩余稿费收归国库(见《为批评正名》,王彬彬著,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9月出版)。

另有未经官方确认的消息称,2003年7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就毛泽东稿酬等问题,向国务院请示,国务院做出三点批示。
1)作为特殊性质、特殊情况处理毛泽东的稿酬、版权费,以不纳税为准﹔
2)作为党的特殊资产处理﹔
3)如果毛泽东的亲属要领取,原则上按照以前的政策办理。

而据2004年10月20日《报刊文摘》,到2001年6月,毛泽东的稿费共计有1亿3121万元。

毛泽东稿费增长最快的应属文革时期。1967年10月文革前期毛泽东查看自己稿酬有570万,1976年12月四人帮倒台时,汪东兴清算出7582万(一说为7782万)的数字,其中巨大的差距累积导致了很多"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等声音出现。根据现有资料显示,“不合法”的指控应该不存在,但不可否认在文革这个各出版单位自动取消稿酬,文章一律不付报酬,事实上废除稿费的特殊时期,毛泽东仍然领取稿酬的事实。 --吹尽狂沙 00:19 2006年9月2日 (UTC)

再次修改
首先: 我从新删去了1960年的数子,列出如此旧的数字实在没有任何意义,如果只是意图强调数字小的话还不如用下面的句字"毛在刚出版图书时,没有领取稿费".事实大家不会对这有兴趣的,大家也不会对40年前的旧数字有兴趣,大家所有兴趣的是2006年最新数字!但因2006年的数字不可得,现在使用2001年的也实属无耐. ps. 如果吹尽狂沙真的觉得这个40年前的旧数十分有意义,那请你下次更改时,考虑一下次序,新数字理应放在更前面,而硬要列出40年前的旧数字也请在文中说明一下为什么这个40年前的旧数字有如此不可缺失的意义.

其次: 我重新列出了毛使用稿费的详细数字和对像,我实在不明白,就算他有给过钱江青,死后中央有给过钱李敏等人又如何呢? 说到底这是他个人所得,而大家又对毛如何使用这些稿费有很大兴趣,而且这些数据也已经多方引用报导很久了,其也不是出于大记元等不可信媒体.我实在找不出要把它删去的理由.

第三: 我删去了在国务院批示前 "未经官方证明" 这句带有明显引导他人想像来源是小道消息,不可信意图的句字.实情是有99%的报导是不会由国家再次给于证明的,国家不会做出对真实报导再次证明这种多此一举的动作,国家只会对不实的报导加以澄清和对媒体加以惩罚.所以对于这个被多方引用,普遍报导过由国内二○○四年第九期《党史博采》和《党史文苑》首先报导的消息,如果没有实证证其虚构前,加上如此强列的引导句字实属不智.

第四: 我从新把最新数字1亿多的数字放在文章头,也删去了据2004年10月20日《报刊文摘》,这句带有只有这个报刊才报导过意思的句字,唯然这是由我第一次时写的,但实情是由二○○四年第九期《党史博采》和《党史文苑》首先报导,而也已被太多不同媒体引用过了,所以这次加已改正.

最后: 我从新加上了巨额两字在文革最后一句,如果事实上毛是在文革中收取了巨额约7000万的稿费,我看不出为什么要把这个形容词删去.
Citycat 05:55 2006年9月2日 (UTC)

首先,我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对2006年的稿酬数字有兴趣——已经定性为国家财产了,具体数目是否很有意义?我本人一开始就认为这是个花边新闻性质的内容。 其次,毛使用稿费的详细数字和对象,出处何在?证据何在?不能查证,何以坚持写入wiki? 再次,“未经官方证明”是否属实?当然属实,既然属实,为何不可以写?我引用的材料中有2000年的作者的陈述,当时已有政策决定毛泽东的稿费为国家财产了,故2003年国务院再行批复显然是有疑点的。 最后,已经有网友做过调查了,《党史博采》和《党史文苑》并非“报道”了毛泽东的稿费问题,而是“转载”了一篇关于毛泽东稿费的文章,而转载的这篇文章的出处竟然无法查证(不能因为转载的人多,便认定其真实性,否则假话重复1000遍就变成真话了)。可见关于毛泽东稿费的问题根本就是疑点重重,目前仍然只有1960年的那个数字是确切的官方数字,此后的数字均没有可靠证据证明,故文革期间是否产生了“巨额”稿费仍然只能存疑,既然有疑问,何必加上这个形容词? 我提供一个链接,请看看网友是如何查证所谓《党史博采》中的“报道”的。 http://www.qgblog.cn/blog/log/showlog.jspe?log_id=1149639828102136&site_id=2341 由于我已经申请管理员对此页面进行保护,故对于你的修改我暂不改动,但保留意见。--吹尽狂沙 06:29 2006年9月2日 (UTC)


首先感谢吹尽狂沙的意见,我也说说我的看法.
1) 就算毛的稿酬现在己定性为国家财产,但它是国家财产的同时,首先先是毛的稿酬.而大家有兴趣的是毛有多少稿费,而这个兴趣,决不会只是想知道毛在1960时的稿酬. 就算这个兴趣只是出于猎奇心态,我也认为大家是有知情权的.

2) 对于1亿多稿费这个数字和其使用方法,既然是出于中共自己的<<党史博采>>就足已叫我在Wiki引用了,现在的事实是这些资料是由中共刊物所发表,在网上随处可见,我不认为Wiki用户不应该知道现在谁都能一下就在其他网上查到的这些由可信刊物刊出的报导!如果说有很人对这心存怀疑,认为引用了不实报告,我想是那些人有责任来证明给我们看这些报导真的是假的(比如另外几份中共刊物的反驳或更进一步告上法院后法院的裁决),而不是简单的发出一些疑问然后就以有疑点为名把它删走.要知道,<<党史博采>>的权威度决对比不知真名真性的网友大的多.而打倒权威只能引用更为权威的资料.

3) 唯然“未经官方证明”是实话,但也是一句废话,像我上面所说,官方不会去证明所有事,所以加上实在没有任何意义.如果硬要加上,我会认为是恶意更改.我举个例子,比如下方两段描写,我也能加上“未经官方证明”,而且也属实.(第二 段里肯定也有未经官方证明的内容)

有学者认为,毛泽东重视争取知识分子的支持,1949年前与多个社会知名学者有过密切交往。在延安的时候,制定了“为人民大众”的文艺方针,1949年后又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

毛泽东(普通话发音▶ 说明|关于)(1893年12月26日—1976年9月9日),字咏芝(或润芝、润之),笔名子任,湖南湘潭韶山冲人,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理论家、诗人,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之一,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政治运动的发动者。他对20世纪的中国及世界产生了重大影响。

4) 对该报导其它疑点, 我想上面那段也解释了,因来源于中共刊物<<党史博采>>,所以任何对它的置疑,必需出自同等或更高等权威性的人或刊物,不然的话最多只能加上 "有消息来源称对<<党史博采>>的可信性存疑"(但有意义吗?这样本文每一种看法后面都能加上此句) Citycat 13:56 2006年9月2日 (UTC)

Citycat朋友看来确有探讨的诚意,那么我们继续商讨,争取达成进一步共识,这样大概也就不需要保护了。
先说《党史博采》文章的来源,根据网友的调查,《党史博采》(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主办)第九期的那篇《毛泽东亿万稿酬的争议》登载在文摘栏目《博采之窗》上,而该文摘自《党史文苑》(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主办)第五期,而该期所刊文章末尾注明文章出处是“陈昌喜摘自2003年10月30日《精品书摘》”,而所谓《精品书摘》竟然是一份莫须有的刊物,通过国内任何期刊搜索引擎均无法找到,而且该刊物即使是存在的,显然也是那种公信力完全无法证明的“天下文章一大抄”的文摘刊物。据此,我认为《毛泽东亿万稿酬的争议》的文章来源谈不上什么公信力,更谈不上权威性。诚然,中共的某地方组织的研究所办的商业刊物转载了这篇文章,是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官方确认了这种说法,然而如果对中共的架构有所了解,就会明白地方党委某研究室所办的商业刊物是不可以完全代表中共官方观点的,商业刊物为了生存,有时需要刊登一些花边新闻来吸引眼球,对此我惟有感叹中共内部的分化堕落。但该文章的源头无疑已经清楚了,便是2003年10月30日的《精品书摘》,如果要引用,那么我认为应当以源头为准。
再说“未经官方确认”的问题。上述《精品书摘》,已经被证实为一份公信力很成问题的刊物,而该刊物既然提及了所谓“国务院批示”,而该批示亦无法在国务院的任何官方载体上找到,那么我认为那句“未经官方资料确认”也就不是废话了。如果有兴趣也可以去http://www.gov.cn/gongbao/2006/issue_847.htm 亲自查查看。
关于阁下目前对稿酬内容的表述,除个别字句不太通顺以外,我认为基本中立。但最关键的是,那些说法的源头是靠不住的,而1960年的数字是确实的官方资料,故我仍然希望保留,且这个与下文引用《精品书摘》的叙述并不矛盾,不知阁下何以如此坚决地删掉一个确实的数字,而长篇大论地保留那些未经证实的数字和描述?我也退一步说,即使是为了猎奇,1960年的四十八万人民币在当时也可算是天文数字了。
再退一步,假定《精品书摘》的文章是属实的,我想引用一些有趣的内容:
一九六七年十月,毛泽东曾自己查过稿酬情况,当时有五百七十多万元。毛在“五百”二字上画了个圈,批曰:上缴党费。结果,毛此举被“中央文革”卡住,未交党费!
一九七六年十二月,汪东兴(毛泽东的警卫员)在清查毛私人财产时发现,毛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稿酬累计存款为七千五百八十二万余元,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的名义开户的。另外,毛泽东还以个人名义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南海支行开设的户头,账上通常存有八九十万元。
这个说明了什么?传说中的“巨额稿费”始终都是以党的名义来收取的,毛泽东作为党魁有权处置这笔资产,然而这笔资产却从来都不完全专属于他个人,属于“党小组”。因此,纠缠于这样一个花边新闻,我实在只有摇头苦笑。
总之,我个人最终的修改意见是:首先给所谓《党史博采》的文章正名,注明文章出处为《精品书摘》,同时叙眀稿酬以党小组名义开户的情况,并且在所谓“国务院批复”的后面注明该批复未见于官方载体,另外,保留1960年官方的统计数字。如果Citycat朋友能够接受我的这几点意见,那么相信我们可以避免编辑战,让毛泽东的稿酬问题得到一个比较客观全面的阐释。--吹尽狂沙 16:57 2006年9月2日 (UTC)

我刚才看了看Wikipedia:可供查证,这个指引基本和我意见一致就是引用者不用也不应去调查所引用资料真假。唯然我也有点被你说服,但因中国官方保密,想知道详情实不可能,而唯一一份经过官方刊物转述的文章就是上文。既然中国官方要保密下去,那做为想知道真相的人,也只能暂时先把这个经过了官方刊物转述的文章做为近期唯一资料而加以认知和引用。所以我的意见是,如果这份东西真的纯属造谣,那现在流传如此广可以说已做成了很大的冲激,而对国家财产的声誉造成了如此损害。当然应由中国政府官方来加以制止,提出澄清。在此之前,做为唯一一份对毛泽东稿费做出一些说明的文件当然是Wiki这里应该加已引用的材料,而且据Wikipedia:可供查证,引用后我们也不必再去为它真伪伤神,所以,我想也不必加上那种有暗示性质的词句,真理就留待后人得到最新资料后再加已整理。最后,做为让步,我也同意重新加上1960年的资料(唯然我还是觉得这么旧的资料实属无用),只要描写方法是按时间排的( 就是说两个数字应1前1后放在一齐)--Citycat 17:37 2006年9月2日 (UTC)
看来我们确实已经向共识的方向发展,我相信最后会改成一个不像我们当中任何一人最初设想的版本,但这样或许才真是符合了wiki的中立原则。今天太晚,明早起来我会在讨论板先改出一个版本,到时我们再一起讨论看看,在IRC频道聊天也可以 :)

EDIT 我建议修改如下: 稿费是毛泽东的一项主要收入,对于其数额、性质和用途,一直存在很大争议。
根据“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所编的“毛泽东遗物事典”(红旗出版社1996年11月版),截至1960年底,毛泽东的稿酬共结余487,090.13元。而《毛泽东亿万稿酬的争议》(见2003年10月30日《精品书摘》,此文先后被《党史文苑》、《党史博采》转载)一文指出,在1967年,毛泽东的稿酬已达人民币570余万,到了1976年12月,则累积为7582余万(大部分存于以“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名义开立的户口,毛的个人账户上仅有八九十万元),到2001年底,稿酬总额共计1.3121亿元。
毛泽东的稿酬增长最快的时期应属文革时期,并导致了很多"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的声音出现。但根据现有资料显示,不合法的指控应该不成立,但不可否认在文革这个各出版单位自动取消稿酬,文章一律不付报酬,事实上废除稿费的特殊时期,毛泽东仍然领取稿酬的事实。 尽管稿酬数额巨大,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稿酬中仅有很小一部分用于毛泽东及其亲属的个人生活,据上文记载,其用途包括:

  • 1959年至1967年,先后从稿酬中提取32万元,给多名党外知名人士,最著名的是章士钊程思远
  • 1965年至1976年,先后9次提取38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给江青
  • 毛泽东去世后,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先后给李敏、李讷二人拨款近200万元,让其购买住宅并留作家用;

关于稿酬的性质和处理,据同一文章记载,2003年7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就毛泽东稿酬问题,向国务院请示。国务院的批示为:

  1. 作为特殊性质、特殊情况处理毛泽东的稿酬、版权费,以不纳税为准﹔
  2. 作为党的特殊资产处理﹔
  3. 如果毛泽东的亲属要领取,原则上按照以前的政策办理。

(该批示未见载于国务院正式媒体)
毛泽东1967年曾批示要将570万元稿酬上交党费,但被中央文革压住不办。毛泽东去世后,江青多次提出继承毛泽东的稿酬遗产,均被中央拒绝。
不知Citycat朋友意下如何?--吹尽狂沙 18:14 2006年9月2日 (UTC)

这个版本我觉得十分好了,我已放到条目中了。但其中要引用到一些有公信力可能有问题的资料也是十分无耐,只能希望中国政府可以更开明些,对这个本来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与其叫人胡乱猜想,还不如早点开诚布公,由其它早已被定性为国家资产了。--Citycat 04:01 2006年9月3日 (UTC)
能够达成共识当然最好了,政治开明也是大家的共同愿望 :D--吹尽狂沙 04:45 2006年9月3日 (UTC)

最后一次与那位粗暴修改他人论述的朋友进行探讨

我很想知道,那位朋友到底是否了解什么是NPOV,是否了解什么是中立互重?如果你坚信你是正确的,希望你拿出事实和论据来说服我,把你的论据拿出来讨论,而不是自己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毫不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

我不得不提一下,某些同胞对待毛泽东和蒋中正的不公平态度。蒋中正条目的导语,可有“台湾当局官方评价认为”?可有大陆同胞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诋毁,并把一些不知出处为何的《文摘》中的说法填到百科中去?毛泽东毫无疑问是个有争议的人物,既然有争议,就应该客观地陈述这种争议,而不是利用手中的编辑权限随意更改,压制不同的声音。

我仍将恢复上一次的修改,并删除关于大跃进和文革“估计”的死亡数字,除非有人能够证明这些死亡数字能够查证。然后,我将提请管理员对此页面进行保护。wiki确实不应该成为民主试验场。 --吹尽狂沙 05:07 2006年9月2日 (UTC)

我的意见基本和稿费用法来源意见相同,如果某网友A所引用的是有公信力刊物上所发表的内容,则其他网友不能用"它所刊资料实不可查,所以不可信,除非网友A你能提出更好的证明"为由而把网友A的引用删除。因为证明资料正确的责任不应由网友A所承单,这种责任应由发表资料的刊物所承单。而在没有比发表资料的刊物更为有公信力的其它资料出现前,网友A所引用的也应视为和发表它的刊物拥有一样的公信力。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有网友以"个人"名义把网友A的引用资料删去我认为是属于恶意更改。当然,如果某刊物的公信力连个人也比不上的话那就可以已个人名义去删除出于它的资料,但此种情况应不多见。所以,当删去其他网友引用时,最好不要以 "我怀疑" 或 "某网友怀疑" 为由!!最后,我举个例子:我个人是不能以中共不可信为理由去把所有本文中出自中共的资料删去,因为就算出自中共,我个人的公信力也是不及中共的,如果我真想删去这些资料,我只能经由自己的努力而不是不负责的说如果中共你不能提出更可信的资料这种讲法,而我自己的努力则可包括两方面,1是找到其他公认比中共有公信力的资料,2我自己去调查然后发表给和中共或比中共更有公信力的机关,之后由他们负起证明真假的责任。Citycat 14:44 2006年9月2日 (UTC)
讲多一句,以上只是我觉得删除其他人引用时所应具有的态度,因为我还不知道原文所引用出自哪,会不会是由大记元这种连个人公信力都及不上的媒体发表,所以上文不代表我不支持删除或相反Citycat 14:44 2006年9月2日 (UTC)
我看了一下三年困难时期条目,里面给出的各种参考,各种不同数据都有学术根据,也是由权威人士发表,其中立性和可信性都十分高,但因计算方法不同,所以有争议,所以不应直接写出3000万这个数字,而应写上"死亡人数根据不同技算方法和总计方法,大约从1000万至5000万不等",如这句也觉不妥,则请应用我上面写的原则,列出更为有权威的资料和出处。再次提醒,更改他人引用,实不宣用"我怀疑"这种片面和无公信力的说法或"我不信那个刊物,你要证明给我看'"这种不负责任讲法。--Citycat 16:35 2006年9月2日 (UTC)

蒋中正只是政治家跟军事家喔,照你们想要的写法还要加上三民主义理论家跟军事教育家二次大战盟军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等封号(纪念歌里的我就不提了,那些称号更不中立)。

另外我建议这条目要比照另两位跟他齐名(所谓的二十世纪三大暴君)的人物的写法,内容真是充斥太多崇拜的语气让人读不下去,还有毛派的徒子徒孙如波布跟尼泊尔毛派都臭名在外,独独师祖被人又拜又敬,同样的百科在中立性为何会有如此落差?


这位朋友,请你看清楚,我是不介意加上“官方认为”的,我的观点代表我自己的立场和良知,在我的讨论中没有“我们”和“你们”,请不要把现实中的意识形态斗争带上wiki来。我倒感觉不出内容有多少崇拜的语气,如果你有感觉且感觉很明显,自可以提出来修改。不过,既然你已经先入为主地给毛泽东扣上一个“暴君”的帽子,我想你自己的中立性首先就已经存在问题了。 最后,提醒您讨论后签名。--吹尽狂沙 06:41 2006年9月2日 (UTC)

对自己承认自己比秦始皇暴行更强上百千倍的狂人来说,这顶帽子可不是别人替他安上的。另外这没有所谓斗争的必要,信仰是无法轻易改变的,就如上面某人所说,再多的证据文献最后都是被怀疑甚至根本上无法动摇,毛对中国最大贡献就是给许多乡民吃了精神上的威尔钢,至于之后的副作用就是别人的问题了。

个人生活一节怎么能说贺子珍或江青与毛是同居呢?

  1. 难道一定要像其它的所谓合法婚姻,由父母主办,或是有政府颁发的婚姻证明,或是有牧师主持的?在每个时代不同的民族对合法婚姻的理解不一样,在他们那个革命年代里,在物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最崇尚的方式就是站在马克思像前相互鞠躬(公众在场的情况下)就可以,难道这样就只能被认为是同居而不是结婚?个人认为"同居"这个词用在这里有失中立性。--rae 17:59 2006年9月3日 (UTC)


当时的"合法政权"是国民政府,毛泽东不太可能跑到当地国民政府民事部说"我毛泽东要和xxx办结婚证"吧!岂不找抓Wikikiki 18:49 2007年3月24日 (UTC)

“毛泽东思想”

""“毛泽东思想”不等同于毛泽东的个人思想,毛泽东个人的思想并不都是毛泽东思想。""...

这逻辑有点怪...A思想不等于A个人的, A个人的思想并不都是A思想... 有没有办法稍稍描述完整一些... 一下子迸出这个结论有点让人摸不着头绪 74.12.107.236 17:12 2006年9月15日 (UTC)J.Wu

胡志明市=胡志明的城市?仅仅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纪念一下。-下一次登录 00:54 2006年10月25日 (UTC)

关于“金翅大鹏鸟”朋友增加的“反AB团”内容

金翅大鹏鸟朋友增加了以下内容:

由于毛泽东错误相信所谓“AB团混入红军”的谣言,加之其与中共江西行动委员会素有矛盾,毛遂在苏区发动了反AB团运动,以期对行委“来一番根本改造”((《毛泽东致中共中央的信》,一九三○年十月十四日)。反AB团的运动很快招致了反对,红二十军12月12日发动了富田事变,喊出了“打倒毛泽东”的口号。当时李立三派到中央苏区领导当地工作的项英将富田事变定性为内部矛盾,但是不久王明击败李立三夺取中共中央政权,派遣任弼时等人前来中央苏区,推翻了项英的结论,并以此为由撤销了项英的领导职务,帮助毛泽东成为当时苏区党和军的一把手。

然而根据我对那段历史的了解,肃AB团并非由毛泽东发动,以下引用《“富田事变”导致毛泽东领导危机》:

共产党内正式开始肃清“AB团”,是在1930年5月,由赣西南特委领导。随之,肃反运动由白区而苏区、由党外而党内、由地方而军队迅速展开,到6月下旬,在中央苏区已相当普遍,9月进入高潮。毛泽东对此十分支持,认为赣西南苏维埃政府与地方军队中有大批AB团分子,甚至超过1/4,前期轰轰烈烈的肃反运动有加强的必要。

这个说法应该比较客观,故我将根据此文对“发动”的说法进行修改。

--吹尽狂沙 17:41 2006年9月30日 (UTC)

毛泽东不能说是书法家和诗人?

现在中国大陆的高中的历史和语文课本都已经在“。。。创始人”后面加上了“诗人”和“书法家”,为什么wiki不可以? Yunner 05:47 2006年10月24日 (UTC)

可以的,但应该加上“中国大陆的高中的历史和语文课本称之为”这样的限定。--的的喀喀湖上的幽灵(talk to Louer) 17:28 2006年10月24日 (UTC)
只要给予出处就可以了,“中国大陆的高中的历史和语文课本”就可以作为参考资料。-下一次登录 00:49 2006年10月25日 (UTC)

书法家我没看过不知道我没有资格说,但是诗人这个不需要什么疑问巴 -bdkov 02:17 2006年11月02日

维基这里是不应把有争议的评定以维基的立场来陈述。他的书法早有负面评论,只不是书法界的名家来评定的,他的诗,我个人还是肯定的,有很强的感召力。但负面说法也有,大体上是过于宏大叙事、一味气势拔高,不耐玩味。胡适读到大陆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

“看见大陆上所谓‘文物出版社’刻印的毛泽东《诗词十九首》,共九页。真有点肉麻!其中最末一首即是‘全国文人’大捧的‘蝶恋花’词,没有一句通的!抄在这里:

游仙,赠李淑一。我失骄杨君失柳,杨柳轻飚,直上重霄九,问讯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

寂寞嫦娥舒广袖,万里长空,且为忠魂舞。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

我请赵元任看此词押的舞、虎、雨,如何能与‘有’韵字相押。他也说,湖南韵也无如此通韵法。”(《胡适日记全编》第八册, 568—569页)

所以,有争执的评介须以第三方的角度来陈述。但导言这一段原先就是这么做了,却引起另一些人的不满,认为这种“加帽子”是另一种“并不高明”的不中立。所有相关的可查看本条目的讨论历史,总之,导言的编辑战以前经常发生,最后的妥协是避免评介,保留维基陈述“政治家”“军事家”的评定。请以后在迷惑时,不妨参看历史,里面会有许多讨论过的东西。— fdcn  talk  2006年12月17日12:41 (UTC+8 12月17日20:41)

这首还满不错的: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馀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沁园春·雪》Chairman Mao)